参保职工进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应到具有相应服务资质的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
(3)女职工妊娠期并发症、合并症及产后产褥病症、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因其它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津贴待遇
1、计发标准
女职工计划内生育或计划内怀孕流、引产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发放,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单位工资(指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停发。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或上月)生育保险个人缴费月工资基数除以30,作为一日应计发的生育津贴,按对应享有的天数一次性计发。
(1)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2)妊娠4个月以上引产或死胎的,为42日;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日至30日。
2、支付(申领)办法
(1)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
(2)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一卡一证一册或生育证、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女职工计划内流、引产的应同时持所在单位签发的《青岛市城镇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等材料,按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权限,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参保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之日起7日内制作生育津贴领取存单。其中,企业单位职工由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发放,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由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四、生育保险管理
(一)冒领生育保险待遇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实行定点管理。定点的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统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的定点服务资格,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计划生育、卫生部门审定。
(三)参保职工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妇幼保健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四)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生育保险服务范围和由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五)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信息联网,职工生育和流产、引产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首先由本人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和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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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标准2022河南在线咨询 2024-03-20女职工生育费用报销标准1、自然分娩的2000元;2、人工分娩(手剥胎盘术、宫颈裂伤、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毁胎手术分娩)的2500元;3、剖宫产的3000元;4、剖宫产伴其他手术(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修补术、子宫切除术、阑尾切除术、输卵管结扎术)的3500元;5、因母婴原因住院终止妊娠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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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多少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11.《青岛市生育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生育顺产的为90日,晚育的增加60日;难产的增加15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日。 2.《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从您所说的情况来看,单位处心积虑的计算您的产假、年假等期限,存心要“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但其显然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可以与单位据理力争;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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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条件社保生育险报销注意事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3是这样的,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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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津贴报销流程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5生育保险报销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医疗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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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生育保险条例内容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青岛市生育保险条例第一条为维护城镇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工生育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建立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基金职工生育保险服务实行社会化管理 第四条市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