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应该由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对直接抚养方剥夺他方探视权的行为进行处理。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擅自抱走孩子剥夺探视权离婚夫妻引发抚养权纠纷
刘某与张某因性格不合而离婚后,孩子小张被判给父亲张某。之后,母亲刘某经常在不知会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张带走,并长时间不让其回父亲张某那里。双方由此在离婚后又引发了矛盾。日前,兴宁区法院顺利执结了这起抚养权纠纷案,刘某与张某因孩子的扶养归属及探视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刘某与张某于2011年未婚生育孩子小张,此后数年间,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无法继续生活。双方于2014年起诉至兴宁区法院,两人均主张对小张的抚养权,法院考虑到张某的经济能力及小张生活学习等方面,于2014年4月依法判决小张由父亲张某抚养。判决生效后,刘某却趁着张某及家人不注意擅自将小张带离,并长时间不让孩子回父亲张某处。今年7月初,刘某再次未经张某及其家人同意,擅自将小张带走。随后,张某多方寻找并报案,后来到兴宁区法院要求强制执行并重新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执行法官积极化解双方积怨,将重点放在与刘某的沟通上,倾听刘某心声。经了解,双方一直存在误解,张某担心刘某借探视的机会带走孩子,故剥夺了刘某的探视权;而刘某则担心无法正常探视孩子,所以故意拖长了探视时间。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到庭,将双方的误解详细解释清楚,化解了双方的矛盾,不但顺利执行完毕此案,还使双方互相谅解,承诺互相尊重对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八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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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享有按约定,或者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遵循一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看望由另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或将子女短暂接回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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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对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违反探视权可以剥夺其权利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6对子女享有探视权的一方违反探视权可以剥夺其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探视方违反探视权,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由法院中止其探视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其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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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剥夺一方的子女探视权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民法典中规定,法院能判决中止一方的探视权,而非剥夺。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视权的案件时,应本着保护子女身心健康的原则,根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审慎判决,不得任意中止探视权人的探视权。应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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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剥夺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5探视权不可以被剥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探视权是无子女监护权的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剥夺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利。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因此,如果探望权的行使与子女最佳利益相悖,则应中止探望权或限制探望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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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可以剥夺探视权吗,有没有法律依据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1不能剥夺探视权。探视权是无子女监护权的当事人之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无特殊情况,不得剥夺有探视权的一方行使探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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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可以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2子女探望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离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任何理由剥夺另一方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方对孩子身心成长具有危害性,比如说有伤害子女,对子女犯罪的行为。发生“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后,可以中止对方探望孩子,而且不能无限保持这种状态。“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由消失后,理应恢复对方探望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