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报废)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4:50:53 269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是该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人。2)该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等符合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二、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复印件需申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名、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复印件需申请单位加盖单位公章或申请人签名、复印件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如原件遗失,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如原件遗失,需要提交情况说明。

办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报废时提供。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肇庆市鼎湖区“一网式”综合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正式的《申请受理决定书》。?3.审查。正式受理后,审查人员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合格的,上报局领导核定;申请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退件。?4.决定。局领导结合提出的审查意见以及上报的相关文件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予通过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办理本行政许可的申请,单位按规定核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2、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将根据申请材料核对情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特种设备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特种设备业务办理资料接收登记表》;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告知时,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决定不予受理。属于5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3、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4、特种设备登记机关作出许可决定的,准予许可的,发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在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核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由申请人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第三大类第二小类第70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7: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证需要的材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2、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4、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文件,或者与本单位取得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资格的人员签订的维修保养责任书;5、维修保养单位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保养资格证》,或者本单位维修保养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6、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材料有哪些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一)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三)土地的地理位置图和规划设计图纸(包括红线图、规划图);(四)建设用地单位资格证明材料;(五)建筑总平面图;(六)银行建设资金证明;(七)有地质灾害的需出具地质灾
    2023-08-16
    242人看过
  • 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地点在哪
    一、包头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地点在哪地理位置: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三、办理材料1、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2、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申请表》、《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纸质);4、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2023-05-28
    396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提出申请:确需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的,需备齐所有申请材料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鼎湖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到鼎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及现场查看,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批证件《建设工地围挡、墙及临时搭建审批表》;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
    2023-05-31
    336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办理时间多久
    一、办理时限15(工作日)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第三十九条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
    2023-05-28
    52人看过
  • 石家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
    一、石家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2环保验收报告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测试报告(适用于35吨以上锅炉);3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4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二、石家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条件1、设备使用地点在石家庄市辖区(不含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内,且属于《特种设备目录》中的工地起重机械(不含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使用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站锅炉、移动式压力容器共5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2、产权单位所在地在石家庄市行政辖区(不含河北自贸区正定片区)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以外工地使用的流动作业的通用门式起重机、架桥机。三、石家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期限8个工作日。四、石家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023-05-17
    470人看过
  • 上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
    一、上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条件1、特种设备由取得许可单位生产并经检验合格;2、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制造、强制报废的特种设备;3、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校验;4、按照规定配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二、上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三、上饶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发布)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第六十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应当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档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
    2023-05-14
    318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湖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怎么填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1-30
      襄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产品检验证书。办理条件是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关于襄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防城港特种设备使用通用登记材料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7
      防城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材料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锅炉能效证明文件、气瓶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定期检验证明、压力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工业管道》,《气瓶基本信息汇总表》、营业执照、身份证、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关于防城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材料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长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备案材料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7
      长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包括了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或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表或压力管道基本信息汇总表、机动车行驶证等文件,申请的时候要注意办理时间。
    • 秦皇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范围包括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秦皇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材料是起重机械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电梯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等文件,申请的个人和公司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 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处罚
      辽宁在线咨询 2024-04-26
      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