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20年还是集体的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0:03:05 90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劳动群众集体对属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

1、村民小组(生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

行政村内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由过去的生产队沿袭下来的村民小组。农村实行大包干以后,相应的生产队即改为村民小组或农业生产合作社。属于村内村民小组的农民所有的,实际上是以生产队为基础延续存在的,比如承包地、林地、水域等土地,由村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很多地区还存在,农村的农户宅基地(不包括合作化后占用集体耕地修建住房形成的宅基地),一直由合作化运动之前的农户管理和使用,事实上是未交与集体进行管理和使用,但在法律规定上未将此类作区别,一并归入集体所有。村民小组(生产队)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农户耕地、林地、水域等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形式。

2、村(大队)集体土地所有权

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村办小学、村办企业、村委会办公场所等等土地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

3、乡镇(公社)集体土地所有权

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

二、土地使用20年还是集体的吗?

1、国有农场并不一定必须是国有土地,也有可能是当时租用集体的土地,你先确定好该国用农场的土地性质。

2、如果是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均是国家的,只要没有进行房改,你永远都没有使用权。

3、农场的用途问题,如果你建房所用的土地不是住宅用地,那你建设的房屋就属于违法占地范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在说确权的事情。

4、连续使用满20年,这个概念是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中“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提出的,只适用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关系。

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中有提到,国有土地相关法律中没有这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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