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成员权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0:51:12 115 人看过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等结构部分属于共有部分。在这一部分中,业主可以行使成员权!具体怎么行使,一起往下看就知道!

1、成员权通过业主大会行使,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①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②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③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④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⑤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⑥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⑦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2、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应当向业主公开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②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④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0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关文章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1.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2.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
    2023-04-30
    477人看过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1、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2、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3、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即有权对共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通过参加和组织业主大会进行管理。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诉讼主体1、业主。民法典第二编物权未对业主的
    2023-02-20
    239人看过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名词解释
    一、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独自占有、使用的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的整体管理享有成员权,构成的建筑物的复合共有权。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三是对共有部分享有共
    2023-04-12
    97人看过
  • 如何理解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的所有人对其专有部分享有独自占有、使用的专有权,对共同使用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建筑物的整体享有成员权,构成的建筑物的复合共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律师补充:建筑物专有部分范围:房屋、车位、摊位、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专有部分具备三个特点:构造上的独立性、利用上的独立性、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下列部分属于法定共有部分:(1)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区划内
    2023-05-06
    288人看过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哪些特征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区域所有的所有权形式。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由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个部分组成。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是权力的组合,而是一个独立、统一、整体的权利。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权利人拥有了专有权就必然拥有共有权、管理权。律师补充:业主转让共有部分权利怎么处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个集合权,包括对专有部分享有的所有权、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三种权利具有不可分离性。在这三种权利中,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是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享有共同管理权的前提与基础。没有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就无法产生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以及对共有部分
    2023-05-06
    330人看过
  • 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
    2023-04-07
    32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动产所有权一种形态。所谓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指的是权利人即业主对于一栋建筑物中自己... 更多>

    •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业主的建筑物所有权的区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因此,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成员权的内容是哪些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1、成员权通过业主大会行使,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①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②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③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④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⑤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⑥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⑦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 2、业主有权请求公布、查阅应当向业主公开的下列情况和资料: ①
    • 业主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中业主的权利都有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的权利都有那些?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业主的权利都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24
      1.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