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纠纷如何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0 23:24:55 209 人看过

一、征地拆迁纠纷如何赔偿

说到拆迁补偿的标准和方法,当然各地情况大有不同啦。

这是因为我们的地域、实际状况和法律规定都不尽相同嘛。

下面就给大家科普下通常都包括哪些项目以及它们对应的法律条文吧。

首先是房子的补偿费用啦,就是用来弥补你失去房子所遭受的损失的。

它的计算方式是根据房子的构造及损耗程度来划分等级的,然后按每平米的价格来算哦。

再来呢,就是搬家费了。

这个是为了补偿那些需要临时住宿或者自己寻找新的住所的人们。

根据你临时住宿的条件来划分等级,然后按照你家里的人数每个月给你补贴。

最后还有一个奖励性的补偿费用。

这个是为了激励那些愿意配合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的房子主人。

比如说,他们可以选择搬到郊区去,也可以选择不要拆迁公司提供的新房子。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街道办事处有权力征地拆迁吗

街道办其实是没资格来征地拆迁的哦!根据我国的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指出,只有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才有权利主导他们行政管辖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街道办就无权从事这样的事情了。

当然啦,街道办也有可能作为委托方来配合房屋征收部门执行工作,但是他们并不能做具体的决策或者行动哦。

在实际操作中,街道办可能会在征地拆迁这个大项目里稍微协助一下,比如帮忙协调解决矛盾和推动进度啥的,但真正的决定和实操还得看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它们指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才行。

如果你发现街道办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任何违规行为,那你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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