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证人破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10:13:10 455 人看过

一、什么是保证人破产

(一)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二)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三)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四)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二、借款合同到期保证责任还有效吗

需要看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民法典》及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债权人主张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限做了详细的规定:《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专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属年。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反保证人的免责条件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免责:

(一)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或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0: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当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破产时,与保证责任有关的问题是什么
    1。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破产时,保证人的抗辩权应当依法撤销。此时,债权人当然可以选择只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或先向债务人或担保人追偿。但是,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同时破产,债权人不可能仅通过向任何一方追索而获得全额还款。只有向双方追索,才符合债权人的利益。另外,由于债务人和保证人的破产程序是同时进行的,债权人仍需按照先向一方追偿,后向另一方追偿未偿余额的顺序进行的,后一方破产财产的分配可能不合理,导致其免责。因此,债权人有权同时向两个破产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债务总额为准。对于负有补充责任的保证人,由于债权人同时向债务人主张赔偿,保证人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后,不能取得对债务人的代位权。附随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虽已被撤销,但应只承担附随责任,即只承担债务人未清偿的部分。但是,债权人在取得债务人的清偿前,不能确定保证人补充责任的范围,债权人可以将被担保债权的全部数额同时向保证人申报债权。在破产
    2023-05-08
    241人看过
  • 保证人破产保证责任能免除吗?
    1、连带保证(1)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2)主债务到期时,债权人可以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直接向保证人申报债权进行追偿;主债务未到期的,视为已到期,取消了保证人的期限利益后,债权人对连带保证人可以直接申报债权进行追偿。2、一般保证(1)人民法院受理保证人破产案件后,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得因其破产而免除。(2)一般保证人破产的,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3)保证债务尚未到期的,可将未到期之保证责任视为已到期,提前予以清偿(一般保证人的期限利益丧失)。(4)由于债权人尚未获得主债务人的清偿,申报债权时无法确定一般保证人应承担补充保证责任的大小,但债权人可以就全部债权向一般保证人申报债权。在破产财产分配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先获得主债务人的清偿,便可根据主债务人的清偿结果相应调整其对一般保证人的破产债权额;如果债权人先从一般保证人处获得清偿,应先行提存,待债权人从
    2023-06-06
    365人看过
  • 破产保护是否适用于个人破产?
    个人不可以通过破产程序申请破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只适用于企业,不适用于个人。破产申请意味着破产申请人要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破产程序的开始不是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依照本法清理债务。雷曼兄弟申请破产保护在寻找买家未果后,曾为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的雷曼兄弟公司15日凌晨发表声明说,公司将于当日递交破产保护申请。消息一出,美元和美国股指期货齐声下跌,预示当天纽约股市可能大跌。根据声明,将于15日上午向纽约南区的美国联邦破产法庭递交破产保护申请的将是雷曼兄弟控股公司,而不包括旗下金融企业。包括雷曼兄弟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的纽伯格伯曼公司等雷曼兄弟旗下子公司都将继续营业,不受破产重
    2023-07-03
    480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破产和解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结束前,债务人与债权人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式。和解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双方的法律行为以双方的意思一致为条件,这种法律行为不仅需要债权人会议与债务人的意思一致,还需要人民法院的裁定才能成立。破产重整和破产和解的区别是什么1、调整内容和规范重点有所区别(1)破产和解制度着眼于通过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减免债务数额及延缓债务履行期限,使债务人摆脱了经济困难、避免破产,从而维护社会正常交易秩序,兼顾当事人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2)企业重整制度则着眼于积极预防破产,充分调动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积极性,共同拯救陷于经营困境的企业,从根本上恢复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能力,维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实现企业价值的更生再造。其在性质上,重整制度具有债务清理和企业拯救的双重目的,而后者是主要方面。2、适用条件不同(1)对破产和解来说,程序启
    2023-08-07
    275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破产有什么好处?
    既能处理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还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避免公司陷入破产债务纠纷。公司申请破产以后,可能会进入重整程序,重整以后公司还有可能存续,继续经营。一、破产重整程序包括什么1、首先是重整申请的提出。按照我国新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而占公司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在公司被申请破产之后,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前提出重整申请。2、其次是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具体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时法院将以企业是否具备重整条件为标准。3、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4、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各组均予以通过的,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若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经再次表决仍未通过,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批准。5、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
    2023-02-15
    443人看过
  • 破产清算人和破产管理人的区别是什么?
    第一,成员组成: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而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第二,资格要求:《企业破产法》中规定担任中介机构中的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职业资格,而《企业破产法(试行)》却没有对清算组成员做出积极或消极条件的规定。第三,法律责任:管理人对其在破产程序中的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而由于清算组成员是从各政府部门临时指定,其参与清算工作是不领取报酬的,故难以追究其责任。第四,独立性:管理人一般由社会中介机构担任,因而独立性较强。而清算组的体制、人员来源决定其首先向地方政府负责,受到行政干预较大,独立性不强。第五,参与破产程序的时间不同:管理人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指定,而清算组是在破产宣告后产生。一、清算组成员的要求是什么?成员可以
    2023-06-25
    393人看过
  • 一般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如何参与破产清算
    1、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的规定,在借款保证关系中,当主债务人破产时,有关以主债务人为被告的债务纠纷应当中止审理。这在实践中并无疑义。但当保证人破产时,应否中止审理则存在争议。3、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形成诉讼的。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权。如果主债务已经到期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债权进行审查,审查过程中若有其他债权人提出异议的,则应按照《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3条规定
    2023-02-24
    457人看过
  • 被告人主张破产可以申请什么样的保证人
    债权人是否可以保人申请破产,破产法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对于一般担保,由于担保人承担补充责任,债权人必须首先向主债务人行使诉讼权,在执行主债务人的执行能力之前,无法确定补充责任的范围,即债权金额不确定。此时债权人申请保证人破产的,不予受理。债权人可以在主债务人追偿手段耗尽后,向未清偿的部分债权申请保证人破产。对连带责任保证,债务履行期届满后,债权人可直接向保证人主张清偿,因此可直接向保证人申请破产。破产申请的资格?破产申请的资格即申请人要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
    2023-08-07
    158人看过
  • 保证人破产后如何追偿
    一、保证人破产后如何追偿民法典规定,保证人偿还债务后,可以以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为限,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保证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保证人免除责任的情形(一)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二)债权人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合同又没有约定可以的。(三)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一般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物保与人保同时存在,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023-05-06
    465人看过
  • 保证人破产还要诉讼吗
    保证人破产的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影响的,但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提前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所以是不能提起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2023-06-14
    122人看过
  • 保证人破产的担保债权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债权人向法院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
    2023-03-12
    94人看过
  • 破产案件的担保人保证期限
    一、破产案件的担保人保证期限一般是到期后两年,这两年内如果债权人没有主张,担保实效;一般都会主张,主张后转为诉讼时效。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二、破产是否导致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破产是可以导致保证人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断
    2021-12-24
    397人看过
  • 保证人破产的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一、保证人破产的可以起诉担保人吗这要看具体情况。根据相关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保证人破产还要诉讼吗保证人破产的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是有影响的,但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能提前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所
    2023-06-06
    361人看过
  • 保证人可以否作破产债务人
    担保人破产是否可以申报债权应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处理:(1)保证人破产时,保证债权已经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保证债权一旦经过诉讼程序为生效的判决所确认,或然债权便成为确定债权,此时其与一般债权便不存在任何区别,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破产债权申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正在人民法院审理之中的。此时债权人申报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该债权确定为临时破产债权,待相关诉讼终结后再正式确定为破产债权,参加分配。(3)保证人破产时,债权人与主债务人、保证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尚未形成诉讼的。此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管理人(清算组)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024-05-09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保证人申请破产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07
      比如说甲欠乙10万元,丙作为一般保证人。由于某些原因,丙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并受理。那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这种情况下,无论乙对甲的债权是否到期,债权人乙都可以直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丙不得主张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而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做破产保证人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8
      保证人可以预先行使对主债务人的追偿权。 在债权人没有向受理主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但通知保证人主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在没有承担保证责任时预先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即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而通常情况下,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 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的定义是什么, 破产保护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破产保护的英文是bankr ptcy protection它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如果依据美国《破产法》第七
    • 对保证人申请破产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担保人不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保证人破产申请执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一般是可以使所有债权人按比例受偿,有利于兼顾各债权人的利益 2、是可以对企业宣告破产前一年内违法转移财产的行为予以撤销,追回所转移的财产,增加破产财产,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因此,新的合伙企业法允许合伙企业的债权人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也可以直接向合伙人追债。合伙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国公司法第25条和第82条分别对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