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的复议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42:07 472 人看过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是指司法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后,与赔偿义务机关不能达成协议,或者赔偿请求人不服赔偿决定,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并对司法赔偿争议作出决定的程序。刑事赔偿复议程序步骤:

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答复,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金额、赔偿方式等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通过复议程序予以解决司法赔偿争议。对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国家赔偿法分不同情形规定了不同的期间限制。

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书后,应及时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分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复议申请的审理和决定

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应指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办理。对赔偿义务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适当的决定应予以维持;对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确定的赔偿方式、数额不合理的决定应当予以撤销;认为应当予以赔偿的,复议机关应当重新作出决定或者变更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

刑事赔偿复议程序仅适用于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等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况。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在经过先行处理程序之后,受害人应当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赔偿委员会申请,由赔偿委员会作出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司法赔偿相关文章
  •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复议的规定程序
    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公安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由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书面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应当向刑事复议、复核机构提交刑事复议、复核申请书,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住所、联系方式;(二)作出决定或者
    2023-07-02
    192人看过
  • 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范本
    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检赔复字[]号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名称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赔偿义务机关:XXX(名称)二、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及理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情况赔偿请求人XXX(姓名或名称)于X年X月X日,以(申请赔偿理由)为由,请求XXX(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赔偿义务机关决定情况)。三、申请复议的具体事项及理由赔偿请求人XXX(姓名或名称)不服(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情况),于X年X月X日,要求本院(申请复议的具体事项及理由)。四、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依据本院经审查查明:(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依据)。五、复议决定的法律根据、理由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X条的规定,本院认为:(维持原决定、变更原决定、撤销原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决定赔偿、不予赔偿的理由)
    2023-04-24
    275人看过
  • 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是什么
    在提起国家赔偿的时候,一般由履行赔偿义务的行政机关当地的人民法院来审理。人民法院在接收到国家赔偿的这种请求以后也会详细的进行审理的,认为当事人提出的国家赔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肯定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这种情况,当事人仍然可以提出复议。那么,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是什么?国家赔偿不予受理复议的程序是什么?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数额、赔偿方式等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通过复议程序予以解决司法赔偿争议。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也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可以参照赔偿请求申请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应附有赔偿义务机关的书面决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
    2023-06-03
    54人看过
  • 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吗,复议的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一、国家赔偿复议只能进行一次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分析,法律规范并没有对复议次数进行明确性的规定。二、司法赔偿复议程序的步骤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数额、赔偿方式等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通过复议程序予以解决司法赔偿争议。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也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申请书。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可以参照赔偿请求申请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同时应附有赔偿义务机关的书面决定。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复议;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2个月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
    2023-06-03
    243人看过
  • 对比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的不同之处
    一、对比行政赔偿程序和刑事赔偿程序的不同之处1.赔偿义务机关不同,前者的赔偿机关是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军队保卫部门,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后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是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赔偿的范围不同;3.赔偿程序不同。二、行政赔偿时效是多久行政赔偿诉讼时效为二年。规定如下:1.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2.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三、行政赔偿的当事人是什么行政赔偿的当事人应当包括行政赔偿的请求人和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给予
    2023-08-14
    401人看过
  • 对事故行政复议程序的优化建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2019年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1、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方式:书面复核申请。2、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二)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三)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方式:(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次数:以一次为限
    2023-07-13
    269人看过
  • 刑事国家赔偿如何申请复议?
    对于刑事国家赔偿,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内容有异议、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也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证据不足被派出所逮捕可以坐牢吗可以告。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二、对行政赔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作出复议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赔偿决定不能复议,行政相对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
    2023-06-21
    71人看过
  • 复议程序违法导致的损害赔偿怎么计算
    行政复议程序违法行政复议期限造成损失的由复议机关赔偿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对此,《解释》明确了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二是人民法院应当在审查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同时,一并审查复议程序的合法性。三是原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无效,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因复议程序违法给原告造成损失的,由复议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四是对追加被告、举证责任、判决方式等也作出相应规定。一、行政复议程序违法的后果1、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程序法律义务所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由以下四部分组成:(1)行政程序违法行为是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承担行政程序违法法律责任,无须具
    2023-04-01
    114人看过
  • 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_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相比较,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其意义表现在: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体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2.有利于迅速解决赔偿争议,减少受害人的诉累。先行处理程序手续简便、及时,从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赔偿义务机关和受害人的支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2)通过行政复议确认。(3)通过行政诉讼确
    2023-06-06
    489人看过
  • 交通事务复议程序变革
    行政强制措施
    被处罚人不服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警告、罚款裁决或者公安机关拘留裁决的,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可以复议吗对事故责任的划分不服或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有异议的,不是申请行政复议,而是应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的三日内提出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当事人如果逾期提交复审申请的,相关部分是不予受理的,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一起交通事故,仅限复核一次,上一级的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2023-07-15
    378人看过
  • 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及复议机关处理程序
    (一)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9条和《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由复议机关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在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之后,同时又对申请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害作出赔偿决定。(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以及作出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复议申请原则上实行书面审查,并先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等对被提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只有在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前提下,才对赔偿请求进行审查。如果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给予维持就可以不再审查赔偿请求,而直接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同时,在赔偿处理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适用调解,并以调解书的形式解决赔偿争议,但也可直接作出赔偿决定。如果,申请人对复议机关作出的不予赔偿复议决定或对作出的赔偿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2023-06-06
    247人看过
  • 复议程序不同
    民诉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被拘留人对拘留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试行意见第62条、第163条则规定:被制裁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在收到决定书的次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决定暂不执行。从上述规定可见,申请复议是被拘留人的权利,只能申请复议一次是适用拘留的法定程序。但是,两者在申请复议的程序上又有显著的区别:第一,被拘留人申请复议的期限不同。对民事制裁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为十日。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文书样式》为三日。第二,复议期间,拘留决定的执行效力不同。民事制裁的拘留决定,复议期间,暂不执行。即无论被制裁人申请复议与否,在申请复议期限内(十日),拘留决定暂不执行;被制裁人申请复议的,在上级法院作出复议结论前,拘留决定仍暂不执行。而对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人所作的拘留决定,
    2023-08-18
    464人看过
  • 刑事赔偿案复议应该怎么办理
    1、复议申请的提出和受理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后,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逾期不予答复,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金额、赔偿方式等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有权依法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通过复议程序予以解决司法赔偿争议。对赔偿请求人提起复议申请,国家赔偿法分不同情形规定了不同的期间限制。复议机关接到复议申请书后,应及时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分别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2、对复议申请的审理和决定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后,应指定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办理。对赔偿义务机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适当的决定应予以维持;对于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确定的赔偿方式、数额不合理的决定应当予以撤销;认为应当予以赔偿的,复议机关应当重新作出决定或者变更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刑事赔偿复议程序仅适用于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等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
    2023-04-02
    298人看过
  • 刑事赔偿程序的反思和重构
    【内容提要】刑事赔偿程序是指解决刑事赔偿纠纷所应遵循的程序,是刑事司法侵权受害人实现刑事赔偿请求权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为受害人实现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和制度依靠。本文重点论述了确认程序的存废、先行处理程序的修正、国家主动进行刑事赔偿的分析、刑事赔偿复议程序的废除、决定赔偿程序应修正为诉讼程序、对法院赔偿委员会的改造和刑事赔偿执行等问题。【关键词】刑事赔偿程序一、刑事赔偿程序概述刑事赔偿程序是指解决刑事赔偿纠纷所应遵循的程序,是刑事司法侵权受害人实现刑事赔偿请求权的方式、方法和步骤。“程序法规范虽然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但实体法规范必须借助于程序法规范才能实现,因此可以说,没有程序就没有权利。”所以,从刑事赔偿程序的价值意义上讲,刑事赔偿程序不仅仅是国家刑事赔偿责任的实现过程,更是受害人所受损害得以救济的过程。法律规定赋予了公民某种权利,却没有规定实现此种权利的途径和保障措施,
    2023-06-13
    370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看守、监狱管理权时违法给无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更多>

    #司法赔偿
    相关咨询
    •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事先告知程序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是一项基本的行政程序制度,其价值就是为公民实现行政法上的实体权利提供有力的程序依据和制度保障机制,体现现代行政法制的公平正义精神。本文通过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程序的内涵、渊源、法律价值等进行阐述,介绍其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的历史背景,对告知方式不统一、告知期限、对象的缺失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进行探讨,旨在促进行政程序法制的良性发展。
    • 刑事诉讼法不起诉复议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24
      被害人收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诉讼决定书之日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诉讼决定书的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议申述,请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案件提起公诉。 1、讯问与听取意见。 2、审核证据。
    • 我国刑事赔偿如何争议复议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1、刑事的国家赔偿,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未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赔偿,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内容有异议、赔偿义务机关不予赔偿的,也可以依法申请复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赔偿请求人
    • 刑事赔偿程序与行政赔偿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6
      1、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3
    • 行政赔偿程序与刑事赔偿程序的区别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5-31
      1、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刑事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