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三)被害人告诉。
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以及由于年老、患病、盲、聋、哑等原因不能亲自告诉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应当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和被害人不能亲自告诉的原因的证明。
(四)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
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的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的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条件
191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264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什么
78人看过
-
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
232人看过
-
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
322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条件是什么
295人看过
-
刑事自诉的案件受理条件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第六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
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定受理条件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总结,公安机关刑事立案的条件为: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3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自诉案件受理的条件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2(一)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0第六规定的案件; (二)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的; (四)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
不予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案件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9法院不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如下: 一、过了追诉时效的自诉事件。 第二,被告已经死了。 三、被告人失踪的。 四、不属于自诉事件的,只有以下事件属于自诉事件 (一)告诉处理的案件; (二)受害者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受害者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产权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五、自诉人撤销诉讼后,同样的事实被起诉,但由于证据不足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