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8:52:25 155 人看过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2年,入住率超过30%;

3。首批物业已交付3年。处理过程:

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建设单位或者五个以上业主共同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二是经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三是筹备组负责起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为期7天进行公示,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负责在第一次业主大会上确认业主的身份和投票权,并将结果通知全体业主。筹备小组负责审核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资格。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可采取自荐、业主联合推荐、筹备组协商等方式进行遴选。确定后,必须公示7天,广泛征求业主意见。

如果业主认为有必要增加和推荐候选人,10人以上可以共同推荐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必须在业主大会召开前7天提交筹备组,并公示7天。筹备组应当在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的地点、会议程序和需要业主投票的事项必须提前15天在物业管理区公示。

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和《管理条例》由业主大会审议通过,选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单数为5至15人。7筹备组应当提前将业主大会的内容和方式通知区物业管理部门和当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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