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豁免条款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16:00:22 448 人看过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须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的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纳税人在犯偷税罪后,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3)税务机关已经对其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4)在本次偷税行为以前的五年内没有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累犯的情形)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二、如何理解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若满足以上四个条件,即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如何理解此条款下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法律界仍未达成普遍共识。

(一)刑法修正案七关于本罪的立法精神

偷税罪是经济犯罪,从刑法理论上讲叫做法定犯,它和自然犯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在不同时期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因此对其定罪量刑也应有所区别,在现阶段,刑法设立偷税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确保国家税收能够足额完成。正如本文上述所言,既然逃税者已经补缴了应纳全部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到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了,对于国家和整个社会而言,逃税者的逃税行为并未给其带来实质性危害。这既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又表明人们对刑法谦抑性的推崇,同时也充分说明立法者更多的从法益是否遭受实质性危害加以考量。

(二)国外实践

在国外,如美国,英国等国,对于逃税行为,大多采取区别于其他普通犯罪的处理方式,即对逃税行为往往查的严,民事罚款重,但真正定罪的却很少。中外的税收实践充分表明,单凭定罪处罚的威慑力不足以有效解决逃税行为。对逃税者做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宽的处理”,既有助于较好的挽回国家税收损失,又能很好的避免陷入因企业逃税——老板被抓——企业破产——职工下岗——国家负担这样一种恶性循环。

(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理解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六种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过国家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不同刑事诉讼阶段,宣告方式相应有所区别。在法院审判阶段,不予追究刑责任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无罪;(2)终止审理。

我们先来看下终止审理的要求。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终止审理以裁定方式作出。而裁定主要是用来解决程序问题,虽然也部分解决实体问题,但范围极其有限,如执行过程中减刑与假释裁定的适用。

当逃税行为人没有刑诉15条(2)—(5)项情形,并符合刑法修正案七第201条第四款前半部分的条件时,结合15条规定,应将其定位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

(四)“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不应理解为“免予刑事处罚

若逃税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四项前提条件时,法院应作无罪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要约收购的豁免条件
    (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股份转让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且受让人承诺履行发起人义务的。这种情况虽然由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改变,好象不符合真正意义上的收购,但在实践中还是很有意义的。因为许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都是国有企业,虽然国家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各个国有企业实际上也是独立的利益主体,他们之间的股份转让也可以看成是收购行为。(二)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为挽救该公司而进行收购,且提出切实可行的重组方案的。借壳上市的收购者通常利用本条款达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收购者寻觅到了陷入财务困境的符合要求的目标上市公司后,可以通过协议或者其他方式受让目标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在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公布资产重组方案,提出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此时收购者公布的资产重组方案的优良将直接关系到能否通过要约收购豁免,因此收购者注入或置换进上市公司的资
    2023-03-09
    427人看过
  • 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生效前提条件是什么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一、订立合同的方式对是否合理有何意义订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的理解:(1)格式条款中需要以合理的方式作出特别提示或者说明的,仅限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其他格式条款无需特别提示或说明。(2)关于免责条款和限责条款的特别提示或说明必须是在合同订立时作出。(3)特别提示或说明的具体方式包括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以及在合同相对方要求的情况下所进行的特别说明。(4)特别提示或说明所采取的特别标识必须足以引起对方注意。(5)格式条款提供方应当就自己已尽合同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二、卖家对格式条款是否需要说明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
    2023-03-02
    163人看过
  • 要约收购豁免条件
    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的简介根据中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由低于百分之五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所以市场上常有大股东提出有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超逾百分之三十或百分之五十两临界面,其中之一的条件为获得证监批准豁免要约全面收购公司的已发行股票。一、反要约是新的要约么反要约是新的要约。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八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履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2023-03-30
    295人看过
  • 税收复议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税收复议的前提条件:纳税人就涉税争议提起税务行政复议,要先缴纳税款或提供纳税担保,否则就会失去申请复议的资格。《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一项,将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作为提起行政复议的前置条件,是出于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兼顾各方利益的综合考虑。主要原因:(一)是若不设定前置条件,纳税人可以就任意一笔税款申请行政复议,势必增加复议成本,降低税收征管效率,且不能保障国家税款及时入库。(二)是即使按照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及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势必导致执法成本增加,财政支出加大,从而间接加重纳税人的负担。(三)是站在纳税人角度看,确实需要行政复议的,纳税人可以积极采取措施完成该前置条件,并不会影响纳税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对于特殊困难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办理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来提供纳税担保。一、税收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税务行
    2023-02-15
    386人看过
  • 偷税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呢?
    构成偷税罪的条件是:主观方面有偷税的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二、明星偷税漏税怎么处罚明星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企业偷税漏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
    2023-04-01
    224人看过
  • 侵占罪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前提条件“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以合法的方式代为保管他人的财物即财产所有人、保管人以合法的方式将财物的占有权转移给行为人,行为人“代为保管”财物亦即“占有”财物,其法律上和事实上的原因和根据是多种多样的,如受他人的委托代购商品而合法保管他人的财物,因民法上的“无因管理”而合法地持有他人的财产,这里的委托关系不一定要有成交的合同,根据日常生活规则事实上存在委托关系即可。合法持有他人的遗忘物和埋藏物将合法持有的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据为已有属于侵占罪的另一种类型。这里需要讨论的是遗忘物与遗失物有无区别、如何区别?侵占遗失物的是否构成侵占罪?应当说,遗忘物与遗失物尚有所不同:前者情况下,物主一经回忆较容易找回或者能够知道失落的大致范围,财物一般尚未完全脱离物主的控制范围;而后者则不同,是所有人或持有人因一时疏
    2023-04-17
    26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务豁免债务豁免的条件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 债权人债务豁免的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
      一,债权人豁免债务,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债务人所得到的资本.属于其他资本公积. 二,资本公积: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 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 (二)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准备,是指企业因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而增加的资本公积。 (三)接受现金捐赠,是指企业因接受现金捐
    • 什么是偷税罪漏税罪的立案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4-16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百分之十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的。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了解到,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偷税漏税罪,因此,对于偷税漏税行为还要根据具体的行为触犯了哪条法律规定来进行定罪量刑。同时,由
    • 偷税罪的相关条件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06
      免税条款的前提是: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期限,或者特赦罚;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 构成偷税罪的条件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16
      构成偷税罪的条件如下: 一、主观上有偷税的故意; 二、客观上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损失;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义务而非法获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