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1:32:18 490 人看过

在出现交通事故后自己就要学会掌握处理的主动权,发生交通事故诉讼该怎么做,主要内容如下:

1、不要随便签署交通事故赔偿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后,有的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审理程序,担心打官司麻烦,时间长,为了息事宁人,与肇事方了签订赔偿协议。律师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提醒您:如果您不了解案件赔偿程序,草率签订协议,会严重侵害您的权益,以致赔偿数额较低,事后不能再行主张。本律师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会在短时间内为您争取到满意的赔偿。

2、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治疗

发生交通事故后,特别是受害人被送到医院后,因肇事者不愿支付医疗费,受害人家属延误治疗,以等待肇事者支付医疗费再治疗。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建议家属及时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事后及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

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掌握对方信息(包括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等信息,对于外地车辆,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权利能力得到主张,判决能够得到履行。

4、理赔中不要将任何原件交给对方

对于事故发生后,在和对方协商的过程中,尤其是对方要向保险公司理赔时,切勿将有关医疗凭证及诊断时医院拍摄的片子,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的原件交给对方。在我们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多次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受害人所有的证据都让肇事方拿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赔偿数额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将有关证据退还。受害人手中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全时,会给起诉造成重大障碍,甚至不能立案。

5、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

对于有骨折或重大伤害的当事人,切勿自行委托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有需要请联系本律师团队,我们有较好的司法鉴定合作单位,会满足您的最大需要。

一、交通事故具体是指哪些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要素:

1、在道路上;

2、车辆与人、车辆与车辆;

3、存在过错或意外;

4、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诉讼发起,当事人需注意哪些问题?
    只要被对方起诉,且法院受理后,便会收到法院的传票。一般法院传票会有邮寄方式寄送给被告。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到法院直接送达。相关法律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欠物业费被起诉会有什么后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若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纳或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则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进一步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
    2023-07-08
    445人看过
  • 诉讼讨债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防患于未然是最高境界通过诉讼方式追讨债务,是企业和个人不得已的选择,能够防患于未然才是规避追债风险的最高境界。首先是要对商业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实现对对方的执行能力进行调查。发生经济联系前,了解对方企业的资信是最基本的工作。对于企业来说,先调查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二、面对欠债果断出击在市场经济情形下,发生经济纠纷在所难免,但一旦发生,当事人就要果断出击。如果是因为欠债发生纠纷,必须态度坚决地采取法律行动解决,不要因为数额少,对方口头承诺而一拖再拖,中了对方的“缓兵之计”,等对方转移资产,再采取法律行动已是无济于事。三、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到法院起诉,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但原告要先垫付。法院判决胜诉后,有时由于欠债人没有可执行财产,可能会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起诉时,就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快速查封、冻结欠债人的资产,也可以把这一点理解为将胜诉款项最终执行到位第一步。同时需注
    2023-06-18
    292人看过
  • 问:合伙人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合伙人应负的责任包含如下:1、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合伙人无论是提供资金、实物还是技术,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应按协议的约定的数量、质量等具体要求履行义务;2、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这种共同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合伙人的合伙经营和共同劳动,否则就不能取得合伙人的资格;3、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个人合伙事业经营好坏,与各合伙人的利益密切相关;4、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对被推举的负责人和合伙其他成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合伙人有哪些责任首先,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其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2023-07-21
    306人看过
  • 适用“准自首”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由于“准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主动投案这一条件上的欠缺,不具有一般自首的直观性、明了性,往往容易忽视对这一情节的认定。所以,在具体的个案中,应注意犯罪分子所供述的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是就这部分成立自首,而不是全案成立自首,对此应予严格分清,以防滥用、错用。认识到这一点不仅仅有益于法官对犯罪分子的准确量刑,其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克服部分司法人员在认定“以自首论”时的心理障碍。有的司法人员在重打击轻保护的思维定式支配下,有意、无意地忽视无罪、罪轻的事实和证据,总是认为对已被抓获归案的(有许多是颇费周折才被抓获的)犯罪分子“以自首论”就得对其从轻处罚,在心理上觉得不平衡,却没有认识到“以自首论”仅限于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而非全部罪行。我们司法人员尤其是法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保持冷静的头脑,坚持客观地看待、处理问题,坚决杜绝先入为主、主观臆断。当然也不是说有自首情节就必须得从宽处罚,根据
    2023-06-12
    238人看过
  • 审理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举证责任的承担上,民事诉讼部分的举证责任实行“谁主张,谁举证”,不受行政诉讼法中被告负主要举证责任原则的约束,行政主体仅就其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往往会与行政诉讼的被告在举证内容上发生重合,甚至于第三人代替行政诉讼的被告就相关问题举证,在此情形下,民事诉讼第三人出示的证据不得成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证据,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不可发生转移。但是行政诉讼被告提交的证据如与民事诉讼的第三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内容发生重合或者有补充意义,则可以成为民事诉讼部分的证据。在诉讼权利上,民事诉讼部分当事人之间可以调解、和解,被告有权提出反诉等,不受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限制。在审判组织上,应当适用同一审判组织。在目前行政诉讼法没有修改,所有行政案件均由合议庭审理的情况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对行政部分与民事部分一并审理。在行政诉
    2023-06-14
    264人看过
  • 在审理代位权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关于案由问题大家都知道,在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两个诉。第一个法律关系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是用什么样的案由,从以前,一些法院审理这类案件的情况看,如果这两个法律关系如果是同一个合同关系,有的法院就用同一个合同关系的案由(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也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那么就用买卖合同欠款纠纷)。如果这两个法律关系不是同一个合同关系,比如,第一个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欠款纠纷,第二个法律关系是加工承揽合同欠款纠纷;那么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呢。有的法院在审理这样案件中,代位权行使的范围限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和“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债权,所以统统地就把这样案件案由定为欠款纠纷。从代位权的概念和特点来看,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它是代位诉权和间接诉权。从代位权
    2023-04-16
    74人看过
  • 环境侵权诉讼中证据收集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2)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因此遭受了损失。而加害人即被告若试图辩驳受害人的请求,就必须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举证:(1)具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或减轻责任情形,如不可抗力、受害人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以及第三者具有过错等情形存在;(2)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在具体的环境侵权案件中,具体由哪一些人或单位应当收集哪一类型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案件当事人为达到诉讼目的应当如何准备证据?通俗地讲,即谁可以收集证据,应当收集哪些证据。一、哪些主体能够收集证据?与传统民事诉讼相同,环境侵权案件中证据的收集主体较为广泛,与此同时环境类侵权案件的专业性、特殊性也使其收集证据主体具有相应的特点。下列主体能够收集证据1、环境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包括受害者和排污者,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最好进行证据公证。2、律师。3、行政执法机关。4、公安部门。5、检察机关。6、人民法院。7、监测
    2023-04-21
    279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处理应注意哪些问题?
    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理需注意的问题有:1、明确查封、扣押的财物必须与案件有关,不得以日后处理案件需要为由,随意查扣财物;2、涉案财物及其孳息妥善保管、制作清单、随案移送;3、定期对涉案财物处理跟踪监督等。一、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会判刑吗拒不退交非法集资利息,司法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如果没有妨碍司法机关工作执行收缴的话,倒是不至于会判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五项规定了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2023-06-25
    458人看过
  • 离婚起诉书应具备哪些内容,写离婚起诉书应注意的问题
    人们常说的离婚起诉书事实上指的是离婚起诉状,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起诉中应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书一般是国家机关出具的,状一般都是当事人出具的,主体不一样。比如起诉书,判决书等都是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出具的。起诉状就是老百姓写的,俗称就是告状。一、离婚起诉书应具备哪些内容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
    2023-02-25
    391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注意问题
    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1)起诉状;(2)结婚证书;(3)身份证;(4)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2、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有些原告满腹委屈,因此在书写起诉状时,如写长篇小说,洋洋几千言,或者啰哩啰嗦,恨不得到家里发生的事儿,全部写在诉状上
    2023-03-14
    394人看过
  • 什么是价格行政诉讼?提起价格行政诉讼应注意哪些问题
    价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涉及价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并由人民法院审理和作出裁决的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通过审理价格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于行政机关涉及价格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实行司法监督。价格行政诉讼是解决涉及价格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纠纷的重要途径。这类行政纠纷发生后,解决的一种途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行政程序,向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要求通过复议撤销或者改变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司法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除了法律规定复议为最终裁决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价格行政诉讼。价格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一是价格行政诉讼是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解决价格行政争议的活动;二
    2023-06-07
    142人看过
  • 委托诉讼代理人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一般是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但是这积累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而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不同类型案件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也是不一样的,具体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区分。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是否可以不出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之后,是否可以不出庭,要依据案件的类型而定,如果是离婚、抚养费、继承等跟人身身份关系相关的案件,当事人能出庭的需要出庭,确实不能出庭的,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其他案件根据委托手续,可以不出庭。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
    2023-07-01
    190人看过
  • 拆迁安置诉讼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拆迁诉讼有时效约束即使拆迁方有损害权利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在法定的时间内提起诉讼,也不能受到法律保护。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只要认为拆迁方侵犯了自己的权利就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过了这段时间,当事人只能通过信访、投诉等非诉渠道解决。法院、房管局不能强制撤销房产证房产证是证明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凭证,但如果当事人在拆迁诉讼中败诉了,法院也不能直接撤销其房产证,即使您的房屋是违章建筑,法院也只能要求房管局撤销房屋的产权证。房管局只能在出现登记错误等情形下才能撤销房屋产权证,其不能因为当事人不服拆迁决议或有不合理的要求就撤销房产证,因为房屋是依法建造的。若房管局有侵害公民房屋所有权的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恢复其权利。不是所有的拆迁公告都可诉我们都知道在拆迁之前,拆迁方需要发布拆迁公告,我们是否能在对拆迁公告不服的时候提起诉
    2023-03-21
    434人看过
  • 公司解散诉讼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本文介绍公司解散的含义、法律依据、诉讼规定以及在审理公司解散案时候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公司解散的条件、被告的适格问题、调解问题、法院判决公司解散时应否一并判决公司清算的问题、当事人同时起诉解散及清算公司,法院应否受理的问题这五大问题。公司解散的含义公司解散是基于一定事由,使公司人格发生消灭的原因行为和程序。学理上一般将公司解散分为合意解散、行政强制解散和法院判决解散三种类型。合意解散又称自愿解散,是基于公司自己的意思解散公司;行政强制解散是因公司违反有关行政管理规定,而由行政主管机关决定解散公司;判决解散则是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在特定情形下依职权裁决解散公司。公司解散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2023-06-09
    2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注意哪些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在我们生活中,朋友或者合作伙伴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已是常事。对于小数额的个人债务而言,很多人认为,即便是不还也不会造成自己经济上的重大损失,不还就当是花钱买了个朋友的人品,以后不借他钱就是了;还了,皆大欢喜。那么债务纠纷诉讼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注意哪些问题?
    • 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问题时,应该注意什么?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28
      管辖是指关于不同级别和地方的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是涉及行政审判的组织体制、公民诉权保护、宪政分权体制等基本问题的重要诉讼法律制度。在理解行政诉讼管辖时,需要注意的问题是:1、管辖是普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分工。专门法院,如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不受理和执行行政案件。对此,《行诉法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
    • 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4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续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 1、根据《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同意续延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依法续签劳动合同。 2、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
    • 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需要注意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1、关于离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关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2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
    •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2-23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入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检察院在收到起诉意见书后,应当指定检察人员审查相关内容;审查后,对具备受理条件的,填写受理审查起诉案件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