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负面清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1:56:03 154 人看过

一、负面清单

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指的是一个国家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对某些与国民待遇不符的管理措施,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在一些实行对外资最惠国待遇的国家,有关这方面的要求也以清单形式公开列明。这种模式的好处是让外资企业可以对照这个清单实行自检,对其中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事先进行整改,从而提高外资进入的效率。但是在我国,对外资进入目前依然实行政府审批制,这使外资企业很不适应,常常在审批过程中陷入扯皮,降低了外资进入的效率

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1、准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T国际组织2个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

除列明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国家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限制)的产业,禁止外商投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2、背景

负面清单一词出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所列的9项主要任务和措施中,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位列第三,排名仅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服务业开放之后。

《总体方案》提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研究制订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由上海市负责办理;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由上海市负责备案管理,备案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逐步优化登记流程;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试验区内试点开展涉及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构建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3、内容

2013年9月30日,负面清单公布。清单写明,新闻机构,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目前均属外商投资的禁区。在娱乐场所方面,电影院的建设经营受到限制,须中方控股。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也仅限合作的方式。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属于外资不能进驻的领域。

此前备受关注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也在负面清单的禁止之列。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色情业,外商也不能在自贸区投资。在体育场馆中,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明确禁止投资。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虽未禁止,却受到一定限制。

根据自贸区总体方案,外商独资的医疗机构获得了准入的机会,中外合作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也将开放。负面清单则显示,医疗机构投资受到三条明确的限制: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不能超过20年,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至于教育领域,则进一步明确了总体方案的限定。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只能以中外合资的方式开展。如果外资试图投资非经营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机构,以及非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仅限合作,且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义务教育以及军事、警察、政治、宗教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经营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机构,属于明确禁止的范围。

4、措施

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依据法律法规作了大量梳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列出18个门类,89个大类,419个中类,1069个小类,190条管理措施。约占试验区内1069个小经济行业分类的17.8%。对于未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最快4天企业可以拿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等。

对于列入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试验区将按照原有办法进行管理。而对于未列入清单的外商投资一般项目,则将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把项目的核准制改为备案制,把原来合同章程的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垄断审查相关文章
  • 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可以公开转让吗
    1、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2、合格投资者的界定,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条件:(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以及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以及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6)名下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
    2023-02-25
    78人看过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是私募债吗?
    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是私募债吗?非公开发行只针对特定少数人进行股票发售,而不采取公开的劝募行为,因此也被称为私募、定向募集等,然而私募是指向小规模数量合格投资者出售股票,二者从定义上也是有差别的,而且在不同的领域也有所不同。1、私募债券私募债券的发行相对公募而言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私募的对象是有限数量的专业投资机构,如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各种基金会等。一般发行市场所在国的证券监管机构对私募的对象在数量上并不作明确的规定,但在日本则规定为不超过50家。这些专业投资的投资机构一般都拥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对债券及其发行者具有充分调查研究的能力,加上发行人与投资者相互都比较熟悉,所以没有公开展示的要求,即私募发行不采取公开制度。购买私募债券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转手倒买,只是作为金融资产而保留。日本对私募债券的转卖有一定的规定,即在发行后两年之内不能转让,即使转让,也仅限于转让给同行业的投资者。2、
    2023-06-09
    226人看过
  • 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如何发现公司债券
    一、公司债券该怎么发行公司债的发行程序主要包括:1、公司董事会制订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债券发行方案;3、公司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报请批准;4、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5、证券经营机构承销发售公司债券;6、公众应募、缴款并领取债券;7、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二、发行的公司债券能否回购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回购,但是需符合一定的回购条件,就连交易单位都有明确的限制。1、回购条件(1)用于回购的券种目前包括国库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3A级,发行额5亿以上,剩余期限5年以上)。(2)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债券的规定予以处罚。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仓交割。(3)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
    2023-06-02
    175人看过
  • 企业债券是否可以非公开发行
    一、企业债券是否可以非公开发行发改委的企业债不可以非公开发行。加快企业债券的定位转型。对于城投债,一方面要放宽发债门槛,积极支持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城投公司发债融资。另一方面要进行规范,推动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清晰界定企业债和政府债的边界,防止以企业债的形式在政府债务规模以外无序放大政府负债。二、公司债公开发行条件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公司债券与企业债券的区别第一,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
    2023-04-24
    267人看过
  • 非公开发行债券挂牌转让什么意思
    一、非公开发行债券挂牌转让什么意思非上市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意思是债券人通过协议将其债券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券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券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券人,原债券人脱离合同关系;在部分让与时,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参加到原合同关系之中,与原债券人共同享有债券。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格式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三、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提供转让新政策1、为全面规范私募债券转让行为,提高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次是在整合现有私募品种规则基础上,形成的系统性私募债券业务规则体系。因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债券品种包括私募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交换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及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并专设章节从
    2023-04-24
    357人看过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申请吗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不需要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第十七条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公司营业执照;(二)公司章程;
    2023-06-13
    269人看过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利率的标准
    发行主体范围及条件(1)、发行主体范围:2015年1月新规出台前,发行主体包括四类1、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境内股份公司3、证券公司4、拟上市公司。新规出台后,将前述主体扩大至所有公司制法人(地方融资平台除外)。但是,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发债主体排除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2)、大公募和小公募的发行条件:新规试行后,发行门槛大幅降低,交易所公司债分为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大公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小公募”、面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私募公司债PPN三种。大公募发行人需具备以下条件(如未达到下述条件的仅能进行小公募)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3)、发行主体财务指标要求:发大小公募的公司,其累计发行
    2023-03-16
    326人看过
  • 企业公司发行的短期债券是公司债券吗?
    一、短期债券的定义以及有哪几种类型?(一)定义:短期融资券是由企业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在我国,短期融资券又被称为商业票据或者短期债券。属于具体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短期融资券是指企业依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企业筹措短期(1年以内)资金的直接融资方式。(二)发行对象:融资券不对社会公众发行,只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发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三)发行方式:融资券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企业自主选择主承销商,企业变更主承销商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需要组织承销团的,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企业不得自行销售融资券。承销方式及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四)发行价格:融资券发行利率或发行价格由企业和承销机构协商确定。(五)发行期限: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发行融资券的企业可在上述最长期限内自主
    2023-03-26
    305人看过
  • 非公开公司债券个人转让政策是什么?
    一、非公开公司债券个人转让政策是什么?1、为全面规范私募债券转让行为,提高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次是在整合现有私募品种规则基础上,形成的系统性私募债券业务规则体系。因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债券品种包括私募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交换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及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并专设章节从产品设计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可交换私募债券等特殊私募品种提出规范性要求。其次,简化转让程序、提高转让效率是本次规则的亮点之一。其主要体现在将交易所转让核对程序前置,在发行前由发行人提交转让条件确认申请,交易所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对私募债券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进行预判,以明确转让预期,加快转让流程。在发行完成并办理完毕债券登记托管手续后,发行人再提交转让服务申请材料,交易所将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为提高效率,交易所也搭建了一套全电子化的操作平台,从材料提交
    2023-06-02
    362人看过
  •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区别我国的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在以下方面有所不同:第一,发行主体的范围不同。企业债券主要是以大型的企业为主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发行不限于大型公司,一些中小规模公司只要符合一定法规标准,都有发行机会。第二,发行方式以及发行的审核方式不同。企业债券的发行采取审批制或注册制;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核准制,引进发审委制度和保荐制度。第三,担保要求不同。企业债券较多地采取了担保的方式,同时又以一定的项目(国家批准或者政府批准)为主;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强制与项目挂钩,包括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财务结构等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也不强制担保,而是引入了信用评级方式。第四,发行定价方式不同。企业债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银行相同期限居民储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公司债券的利率或价格由发行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二、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一)发行主体1、具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
    2023-04-12
    459人看过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务融资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法律规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1、第二十六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2、第二十七条发行人、承销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自律组织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确认参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认购的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充分揭示风险。3、第二十八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进行信用评级由发行人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4、第二十九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
    2023-07-15
    198人看过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提供转让新政策
    1、为全面规范私募债券转让行为,提高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次是在整合现有私募品种规则基础上,形成的系统性私募债券业务规则体系。因此,《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的债券品种包括私募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交换私募债券、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及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并专设章节从产品设计与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可交换私募债券等特殊私募品种提出规范性要求。其次,简化转让程序、提高转让效率是本次规则的亮点之一。其主要体现在将交易所转让核对程序前置,在发行前由发行人提交转让条件确认申请,交易所将在十个交易日内对私募债券是否符合转让条件进行预判,以明确转让预期,加快转让流程。在发行完成并办理完毕债券登记托管手续后,发行人再提交转让服务申请材料,交易所将在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为提高效率,交易所也搭建了一套全电子化的操作平台,从材料提交、补充、反馈、决定的每一环节均可在固定
    2023-03-19
    65人看过
  • 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条件有哪些?(一)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转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依法完成发行;3、申请债券转让时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4、债券持有人符合本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且持有人合计不得超过200人;5、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挂牌转让条件。(二)债券拟在本所转让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前按照相关规定向本所提交相关申请文件,由本所确认是否符合挂牌条件。二、上交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具体内容?(一)发行人、增信机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其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监管对象”)违反本办法、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承诺或本所其他债券相关规定的,本所可以按照相关业务规则实施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二)监管对象违反本办法或者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所可以实施以下监管措施:1、口头警示;2、书面警示
    2023-06-02
    262人看过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要有哪些内容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协议要有哪些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协议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表明合同主体的身份,这是任何一个合同须载明的事项,否则无法明确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代销、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这是承销协议的主体内容,是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具体权利和义务的关键部分,缺乏这些基本问题的约定则承销无效。3、代销、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经济活动的一个特点就是流转性,法律鼓励适当的快节奏流转,不保护超过法定时效的民事权利。约定时效不得超过法定时效,所以约定期限是可少于90日,不可多于90日。4、代销、包销的付款方式及日期付款方式及日期不同,会影响到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诉讼时效、诉讼地点及仲裁事项。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日期,证券公司可于产生纠纷后随时要求发行人偿付;如果没有载明付款方式与地点,发行人应在证券
    2023-03-03
    475人看过
换一批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审查是指针对企业之间的合并、收购等行为,以及企业的经营活动是否违反反垄断法规定,进行的一种行政审查和监管。其目的是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利益,防止企业垄断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垄断审查是股权并购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进行股权并购时,... 更多>

    #垄断审查
    相关咨询
    •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次发行对象数量要求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一、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 二、发行人、承销机构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自律组织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了解和评估投资者对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确认参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认购的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充分揭示风险。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和资金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
    •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5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函是,证券交易所发送给非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说明其符合挂牌转让的条件,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进行挂牌转让无异议。 根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备案,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自律组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拟在证券交易场所挂牌、转让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承销机构或自行销售的发行人应
    • 公司发行的债券属于负债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4
      公司发行的债券属于公司负债。 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3、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风险提示: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股票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
    •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增发股票公司债券公司债券融资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8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增发股票、配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四大品种的融资额度、发行对象、发行价格、锁定期、募集资金用途分别如下: 融资额度 序号 再融资品种 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 1 融资额度 发行数量上限为总股本的20% 2 公开增发 无限制 3 配股 发行数量上限为总股本的30% 4 可转债 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0% 发行对象 序号 再融资品种 主板(中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