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有争议法院如何判决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6 23:52:07 496 人看过

房产有争议法院应本着依法、合理的精神妥善予以判决,因涉及房屋产权,法院处理时应先征求房屋管理部门的意见,如主管部门批准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判决明确各自的房屋产权;如主管部门未批准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明确对房屋各自的份额后,判决房屋产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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