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因特殊原因取消的,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22:01:43
333 人看过
不能。
在劳务派遣的情况下,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因特殊原因消失的,劳动者无法继续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务的,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动者另行派遣。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劳务派遣中的用工单位能否辞退被派遣的劳动者
14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
267人看过
-
劳动者被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147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间的权利义务
15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哪些合同?
184人看过
-
劳务派遣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失职员工的劳动合同?
197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辞退解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解除劳动合同
词条
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终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终止劳动合同;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未缴纳社保,没有签订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更多>
#解除劳动合同
最新文章
#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
-
用工单位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谁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05用工单位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
劳务派遣单位未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者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告知被派遣劳动者派遣的工作名称和性质;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劳动报酬金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金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工伤、生育或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劳动安全卫生和培训事项;经济补偿等费用;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0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派遣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用工单位。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4用人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只能是被派遣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严重违纪违法,不胜任工作。这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于用人单位不是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不能依据,即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后,未能就变更劳动
-
劳务派遣员工应否将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作为被告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2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的一种用工关系。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是劳动合同的关系,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是给付劳动力的关系。法律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者因履行劳务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用工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被告。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