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搜查居民住宅时,如何确保不会侵犯人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2 18:30:16 60 人看过

侦查机关在执行任务时,对人身进行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搜查过程中,应邀请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女性工作人员来进行;搜查情况应当以笔录形式记录下来。这些注意事项是为了保障被搜查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搜查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侦查机关在执行任务时,对人身进行检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其次,在搜查过程中,应邀请被搜查人或者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此外,搜查妇女的身体应由女性工作人员来进行;最后,搜查情况应当以笔录形式记录下来。

搜 查 情 况 记 录 : 侦 查 机 关 进 行 人 身 检 查 的 规 范 要 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搜查法》的规定,侦查机关进行人身检查时,必须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或者见证人在场。如果没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或者见证人在场,侦查机关不得进行人身检查。同时,在进行搜查时,侦查机关不得使用强制手段,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使用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搜查。综上所述,侦查机关进行人身检查的规范要求包括必须出示搜查证,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或者见证人在场;如果没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或者见证人在场,侦查机关不得进行人身检查;在进行搜查时,侦查机关不得使用强制手段,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使用女性工作人员进行搜查。

以上是侦查机关在执行任务时对人身进行检查的规范要求。在执行搜查任务时,侦查机关必须遵守以上规定,确保搜查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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