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拆迁管理做好拆迁稳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5:45:07 272 人看过

各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近年来,通过严格控制拆迁规模、完善拆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等一系列措施,我省城镇房屋拆迁工作已步入科学拆迁、依法拆迁、有情拆迁的良性发展轨道,拆迁信访量有所下降,拆迁矛盾有所缓和,全省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总体平稳。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拆迁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有的地方规划随意调整,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也有个别地方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手段。同时,拆迁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开始出现新的变化趋势,上访人员情绪激动、行为过激现象时有发生。为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特别是要保证奥运会期间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强化拆迁管理,做好拆迁稳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各市、县必须严格按照省里审批下达的拆迁计划实施拆迁,拆迁规模必须严格控制在下达的拆迁计划量内,没有列入年度拆迁计划的区域和项目,不得实施拆迁。拆迁计划下达后,需要调整拆迁计划的,必须按程序进行报备,对拆迁矛盾集中的市、县要从严控制拆迁规模,原则上除必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外,不再审批新的拆迁项目。

强化拆迁公共利益目的,重点抓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和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化设施建设改造和拆迁。狠抓拆迁安置落实工作,对凡是超过回迁期限没有安置好拆迁户的,不得批准拆迁人拆迁新的项目,要督促其尽快落实安置。

二、进一步规范城市拆迁行为。各级拆迁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规范拆迁许可证的发放行为,对拆迁主体不符合要求,拆迁项目不符合城市规划,没有拆迁计划与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不落实,以及不能按照规定落实一定比例的拆迁安置用房和周转房的拆迁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要严格执行拆迁行为的公示、评估、协议签订、行政裁决等程序,完善操作性的办法措施。积极实施拆迁公示制度,公开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标准和操作办法,推进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机制,规范拆迁行为。

加强拆迁资格和拆迁上岗证管理,加强对拆迁评估行业的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的拆迁单位和拆迁评估单位。强化拆迁听证调解在拆迁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避免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手段。在严格拆迁政策的前提下,要充分尊重被拆迁人的愿意,考虑被拆迁人的实际困难,做到文明拆迁人性化操作,不断提高拆迁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高度重视拆迁信访工作。要畅通拆迁信访渠道,做好信访接待和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加强拆迁矛盾排查,特别是对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矛盾的排查工作,查清所反映的问题、要求和矛盾焦点,逐一建立“档案”,做到一个不漏。

认真全面分析排查出来的问题,区分情况、区别对待。对合理且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不留尾巴;对要求合理但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指派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有可能进京、上省和越级上访的人员,要切实做好劝返工作。

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工作调研,积极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节、听证会等方法,化解拆迁纠纷和矛盾。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意见,争取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对拆迁工作的支持。要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予以暴光,同时要支持依法进行的城市拆迁工作,对少数被拆迁人“以闹取利”的不合理要求,严格依法做好工作,防止造成“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良影响。同时,要注重工作方式,防止诱发和激发矛盾。

五、进一步加强拆迁工作领导。城镇房屋拆迁事关社会稳定、城市建设发展的大局,是体现政府行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地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端正拆迁工作指导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切实做好拆迁管理工作,确保新拆迁项目引发的问题基本杜绝,绝大多数历史遗留问题依法按政策得到妥善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关于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意见的通
    【发布日期】2005-3-18【实施日期】2005-3-18【发布单位】省建设厅省监察厅【文号】粤府办〔2005〕2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建设厅、监察厅反映。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省建设厅省监察厅(二○○五年三月八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利用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对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监管,规范招标行为为防止部分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设定不合理的评标标准等
    2023-04-22
    77人看过
  •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水利(水务)局:水资源论证制度是以水资源为基础指导建设项目合理布局,提高水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措施和手段。自2002年5月1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我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制度,对专家审查、资质单位、人员培训等作了相应规定,极大地促进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实施。为规范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水利部先后出台了《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展水资源论证的建设项目(一)取用地表水蓄水容量在10万立方米及其以上的或者设计流量为0.5立方米每秒及其以上的农业建设项目;(二)装机容量0.1万千瓦及其以上规模的水电站和火电厂;(三)取用地表水日取水量5000立方米及其以上的工业和城镇生活建设项目;(四)取用地
    2023-06-10
    54人看过
  •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设局、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建筑科技的进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不断增多。为了加强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早在2002年,我们就全文转发了建设部111号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和建设部《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为了帮助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准确判断建筑工程是否超限,我们对建设部给出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最近,我们又根据建设部新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印发了《陕西省建设厅关于细化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界定标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我省超限高层建筑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省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
    2023-04-22
    320人看过
  •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监督管理的通知
    近期发现,一些地方、一些高速公路和“四自”公路项目业主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一些合作建设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就考虑股权转让;有些项目存在溢价再转让的情况。上述行为逃避了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依法对收费公路的监管,增加了收费公路成本和社会负担,扰乱了收费公路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有关部门新的转让管理办法出台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监督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公路(含政府还贷公路和经营性公路)权益转让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交通部或省政府审批。未经批准,公路收费权益不得转让。二、依据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特许属性,公路经营企业在按《公司法》有关规定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时,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以股权转让等形式规避报
    2023-06-08
    437人看过
  • 江西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的通知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企业实行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势头增强,社会流动就业人员增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求劳动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呼声越来越高。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劳动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劳动管理服务社会化,经研究决定,在省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开展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管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代其联系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业务的一种中介服务形式,代理方和委托方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生活费。二、省技术工人交流咨询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工作,其代理对象主要是:在南昌的中央和省直企事业单位,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以下简称“单位”)以及被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人,社会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单位就业的人员,要求委托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个人
    2023-06-09
    66人看过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业税免征后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文号:浙财农税字[2005]3号为了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省委、省政府已决定,自200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免征农业税。为了做好农业税免征后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农业税免征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自2005年1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全面免征农业税,包括在计税土地上征收的农业税和非计税土地上原征收农业特产税后改为征收农业税的部分。各级财政农业税征收机关要认真执行这一决定,不得再向农户收取农业税。同时要积极宣传延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免征后对农民增收减负的重大意义,利用多种宣传媒体,采取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妥善做好尾欠清理工作。对上年已经征收但尚未缴库的农业税税款,要及时清缴入库。对历年尾欠的农业税税款,要分别情况区别对待。对农户拖欠的尾欠,原则上挂账处理;对单位拖欠的尾欠,各级财政农
    2023-06-07
    68人看过
  • 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文化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文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7号),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文化工作的深入开展,现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基层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领导。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认真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是各级建设和文化部门的共同职责。各级建设和文化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始终把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任务,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基层文化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二、认真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规划
    2023-04-22
    376人看过
  •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文号:浙土资发[2005]29号发布日期:2005-4-23执行日期:2005-4-23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为确保省、市、县(市、区)各保存的相同时点调查成果资料的规范和质量,确保市级汇总和省级汇总的顺利进行,确保“以图管地”土地资源管理新机制的建立,现就进一步做好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成果汇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汇交成果(1)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2)元数据库,(3)栅格影像数据库(线划影像套合图),(4)各类土地面积汇总表,(5)田坎系数测算资料,(6)县级土地更新调查报告、自检报告,(7)1:5万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二、汇交成果提交形式土地更新调查成果分别以数据光盘、纸质图件和输出的纸质报告、纸质表册形式提交。其中以数据光盘提交的成果为:(1)县级土地更新调查图形和属性数据库(E00和VCT格式数据)、元数据库,(2)栅格影像数据库(线划
    2023-06-10
    78人看过
  • 江西省建设厅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赣州市建委,景德镇市城市规划局: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是法定建设程序,是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重要措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对此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我省自2000年实施这项制度以来,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这项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良好,对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和保证工程质量都起了积极的作用,受到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建设方(业主)的好评。但通过去年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如有些审查机构的工作制度不健全,审查行为不规范,甚至存在审查工作走过场现象,仍有少数审查机构的审查结果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等问题。为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监管,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质量。各
    2023-06-10
    141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承德市规划局:城镇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图纸、声像等资料,属于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范畴,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行城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近几年,我省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有了一定发展,成为我省城建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部分县(市)区成立了城建档案室,少数县(市)区建立了城建档案馆。但是,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着机构不健全,设施不完备,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为适应我省城镇化进程发展需要,做好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推动我省城建档案事业整体发展,特作如下通知:一、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城镇建设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开拓工作思路,加强业务指导,使本地区城镇建设档案工作扎实地开展起来。首先,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调查摸底,了解本地区城建档案工作发展状况,制定城镇建设档案工作发展规划。其次,要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典型带动、整体推进的工作
    2023-06-10
    277人看过
  •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文号:豫劳社监察[2008]13号各省辖市及有关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交通局: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在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部分建设项目由于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到位或工程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情况仍然存在,在农民工工资支付环节仍普遍存在一些问题,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够及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根据《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规章、政策规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也是其最迫切的要求。因工资拖欠引发农民工集体上访、聚集围堵甚至其他异常事端,也是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各级劳动保障、
    2023-06-09
    101人看过
  • 通知:江苏省建设厅制定平安拆迁考核细则
    各拆迁实施单位、评估机构:根据《关于开展城市房屋平安拆迁项目管理达标活动的通知》(宁房拆[2004]138号)的要求,现将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平安拆迁”考核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明确相关规定,对照考核细则,查纠存在问题,推进平安拆迁活动的顺利展开,为创建“平安江苏”、“平安南京”作出努力。随本通知下发《央视拆迁安置案例》光盘,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收看,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拆迁实施行为,切实维护被拆迁群众利益。附件:1、《关于印发“平安拆迁”考核细则的通知》2、《央视拆迁安置案例》(之一)、(之二)、(之三)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三日江苏省建设厅文件苏建房(2004)245号关于印发“平安拆迁”考核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各拆迁实施单位:根据“平安江苏”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为进下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
    2023-07-02
    478人看过
  • 关于加强拆迁安置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贯彻实施两年多来,对推动我市城市建设加速旧城改造、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我市拆迁安置一次性定居率较低,大量拆迁居民在外过渡,给人民群众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便。为了加强我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尽量缩短拆迁居民的过渡期,维护拆迁双方合法利益,现就拆迁安置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拆迁安置管理工作。今年,凡复建房为多层住宅的,过渡期不得超过24个月;复建房为高层住宅的,过渡期不得超过42个月。各拆迁单位不准擅自延长过渡期限,要确保拆迁居民按时进住。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新建项目拆迁工作:1、复建房用地不落实、复建房总平面和单体平面图纸未经规划部门批准的;2、已拆迁片区的居民过渡期超过原定协议或规定过渡期限的;3、用于复建房建设的资金在开户银行存入的金额,多层住
    2023-06-10
    122人看过
  •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河北省建筑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河北省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5月2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4年8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建筑市场和建筑业管理工作步入一个新阶段。为做好《条例》宣贯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过去的十年,我省率先实施了《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把建筑市场和建筑业纳入了依法管理的轨道,对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和国家《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相继颁布实施,需要对原《条例》进行调整,对原则性的规定进行细化,也需要把实践中积累并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和经验,通过立法予以巩固。同时,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出现了一些法律法规没有
    2023-06-10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省XX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4
      这也就是一种生育关怀啥,对曾经做出个贡献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一定的奖励。
    • 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哪些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征地工作关系重大,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了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国征地制度建设再次迈出重要步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
    • 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问题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9
      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要严格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尚未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实施新的征地朴偿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于20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已经公布实施但标准偏低的,必须尽快调整提高。要加强对征
    • 西安市一步做好城市居民住房调控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调控工作的通知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文件和2011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我市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公通[2014]74号 各市公安局: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民出生登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