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购房合同是否需要重新支付相关费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16:23:27 170 人看过

购房合同丢失后,丢失方可以在开发商或者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也可以复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原件,合同的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但是合同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该证据的根本进行呈现。当事人要按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要遵循诚信原则,按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办

如果购房合同丢失了,要采取如下措施补救,

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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