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商品房所规定的保修期怎样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0:45:30 174 人看过

商品房的保修期和范围:商品房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一、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保修期规定是五年,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根据房地产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前者即是商品房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单位等内容。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是: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及卫生洁具1年;管道堵塞2个月;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的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供需双方自行约定。

二、工程没有约定质保付款期限如何处理

工程没有约定质保付款期限的处理如下:装修工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质保期为2年;供热与供冷系统质保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质保期为5年;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商品房保修责任如何确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如下:?(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赔。?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
    2023-04-22
    230人看过
  • 商品房保修期的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一、一般房子的保修期是多少年我国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2年至5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二、怎么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
    2023-03-15
    88人看过
  • 怎么确定商品房的所有权
    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呢?首先合同无效,该合同的买受人当然不能取得标的房屋的所有权,这是非常明确的。问题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合同仅有以上所述两种情况,在实践中,大多数一房多卖的情况,或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或是由于开发商销控混乱,造成不同的售楼人员卖出了同一套房屋而形成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上合同并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买受人以开发商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当然很好处理,但如果数个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那么,在数个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到底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呢?对此我国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就“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为: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已经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受让
    2023-02-24
    65人看过
  • 商品房延期交房国家规定
    一、商品房延期交房国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二、商品房延期交房,国家规定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
    2023-06-04
    215人看过
  • 施工保修期等于商品房保修期吗?
    新建商品房保修期与施工保修期是两种不等同的法律关系。施工单位承担土建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源于建设部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现行国家《建筑法》在确定保修期限原则时,强调的是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具体保修期限将由国务院另行规定。而对新建房屋保修责任期限,是对维护新建房屋使用人及广大消费者利益的一项特殊保护,与《建筑法》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的原则是相符合的。施工保修期自建设项目竣工之日起计算,而新建商品房的保修期则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计算,两者在时间上虽有可能重叠,但却完全不一致。
    2023-06-10
    265人看过
  • 商品房保修范围和期限的定义与解释
    商品房保修期和范围是: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2.屋面、外墙面的防水为3年;3.厨房和卫生间的防水为1年;4.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5.内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和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为1年;6.地面空鼓、裂缝、大面积起沙为1年;7.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8.灯具、电器开关、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损坏为6个月;9.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为6个月;10.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保修期和质保期的定义保修期,是指经一方验收合格后,另一方承诺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的损坏而免费提供维修标的物的期限。用尽法律检索有关保修期的规定,不难发现唯一一种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保修期并通过行政法规作出的强制性规定。是厂商向消费者卖出商品时承诺的对该商品因质量问题而出现故障时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的时间段。质保期,是指销售方(包括生产
    2023-07-08
    152人看过
  • 商品房如何退房,怎样退商品房
    一、商品房如何退房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一)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刘桂林博客,刘桂林新闻,刘桂林说吧)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二)已做预售登记阶段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
    2023-02-19
    275人看过
  • 怎样确定商品房交房时间
    商品房交付时间的认定,主要涉及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否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们常说的“交钥匙”就算交付使用。所谓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成的房屋转移给买房户占有,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买房户。但房屋的交付使用并不意味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房屋移转给买房户占用,即“交钥匙”,就应认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义务。当然,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2023-06-01
    159人看过
  • 商品房认购书的规定
    商品房认购书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认购书属于学理上的将行谈判的预约,即哪怕双方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具体条款,但双方当事人不受其约束,他们仅承担继续谈判直至达成最后本约的义务,其特点:一是当事人要对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导致不能达成本约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当事人如果尽到诚信的谈判义务,即使不能达成本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可以说,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
    2023-08-17
    402人看过
  • 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
    一、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呢?首先合同无效,该合同的买受人当然不能取得标的房屋的所有权,这是非常明确的。问题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合同仅有以上所述两种情况,在实践中,大多数一房多卖的情况,或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或是由于开发商销控混乱,造成不同的售楼人员卖出了同一套房屋而形成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上合同并不属于无效合同,而是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买受人以开发商欺诈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当然很好处理,但如果数个买受人均要求履行合同,那么,在数个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到底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呢?对此我国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就“一房多卖”的处理原则为: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就同一出让土地使用权订立数个转让合同,在转让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受让方均要求履行合同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已经办理土
    2023-04-14
    345人看过
  • 商品房能不能退,商品房定金怎么退?
    一、商品房定金能不能退(一)打破误解,商品房定金不一定不能退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二)分析情况,商品房定金何时可以退总结起来,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中指出,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从目前的法律规定与法院审判实践来看,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人可
    2023-03-01
    197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的原则规定
    商品房建筑面积
    购买商品房是一个科学的抉择过程,消费者如肯动脑筋,用经济、超前的眼光去分析市场、把握商机,就可以得到减少投入却不降低实惠的效果。一、买“成交价”。房地产商往往弄出很多五花八门的价格,如“起价”、“均价”、“开盘价”、“优惠价”、“清盘价”等等。“起价”通常是整栋住宅楼中楼层、朝向、户型等最差的那套房;“均价”实际上是房地产发展商计算售房面积的一种方法。消费者应该眼睛盯住“成交价”,这才是实在的。二、买利好环境。交通方便与否,是当前商品房价格定位的重要因素。购房者宜用理性的、超前的眼光看待物业环境,以低价格买进眼下虽然存在交通及位置缺陷、但日后有重大利好变化的住房。三、买“开盘价”。商品房的“开盘价”中包含了某种优惠因素。一般情况下,项目正式开盘时,房地产营销商往往做出切实的让利,其优惠的可信度较高。当然,无论是内部认购价还是开盘价,都要随着市场的变化和该项目的销售情况而变化,不可能都是直线
    2023-04-22
    287人看过
  • 商品房契税补贴的规定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一、房屋买卖税费规定是怎样的卖方需要缴纳印花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按照0.05%的税率收取;营业税看房产证满不满两年,不满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以上(含2年)的,免征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照卖房可得利润20%的税率收取。买房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印花税按照0.05%的税率收取,契税按照以下标准:一、个人购买的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含90平方)以下的,契税按照1%征收;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二、个人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税率征收
    2023-03-02
    145人看过
  • 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如何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日趋规范,但商品住房面积纠纷仍较为突出,已成为当前商品住房交易中主要矛盾之一。买入房子后经常遇到的棘手问题是难以确定面积,卡上面积往往和测量面积不一致。那么,怎样确定商品房的面积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确定商品房的面积1、使用面积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应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2、实用面积它是“建筑面积”扣除公共分摊面积后的余额。3、套内面积俗称“地砖面积”。它是在实用面积的基础上扣除了柱体、墙体等占用空间的建筑物后的一个内容空间的概念。4、公用面积住宅的公用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
    2023-02-15
    94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是多久,什么样的商品房才有质量保修期?如何确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8
      商品房质量保修期: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
    • 商品房保修期的含义?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6
      商品房保修期和范围:商品房装修工程、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供热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供热期和供冷期;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身保修。
    • 商品退换保修期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商品在三包期限内退换的,退换后保修期从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根据法律规定,换货后,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从更换之日起三包有效期重新计算。 相关法律: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四条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
    • 如何计算商品房保修期限, 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索赔商品房保修期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计算商品房的保修期限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发布执行)以及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2000年6月26日发布执行),国家对房屋建筑的保修期有了新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
    • 关于商品房装修保修期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0
      1、像其它产品一样,商品房也有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商品房的销售者——开发商必须免费保修商品房。根据有关规定,业主在入住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给业主住房质量保证书、质量保修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等,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必须无偿地对商品房的任何部位,包括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都要免费维修。商品房的保修期是由业主和开发商协商确定的。但期限不得低于商品房的建设单位给开发商提供的保修期,比如供热系统最低为为2个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