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无效吗,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15:30:40 124 人看过

一、房屋抵押合同无效吗

房屋抵押合同如果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二、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四)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五)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当事人对其提供的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抵押权人可以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财产行使抵押权;

(六)抵押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抵押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抵押合同如果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n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抵押合同一般是按照清偿顺序来的吗?
    抵押合同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来约定清偿顺序。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当事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基本情况;抵押担保的范围;和清偿顺序等内容。民法典的抵押合同一般内容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
    2023-07-28
    157人看过
  • 最高额抵押的清偿顺序
    一、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设定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因此,只有借款合同和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而且在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债权是否仅限于借款的债务还是商品交易发生的债务,特别是担保商品交易发生的债权的,应当明确规定就何种商品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额进行担保。否则,应推定双方同意就各种商品交易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二、最高额抵押具有以下特点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额是确定的,但实际发生的债权额是不确定的。设定最高额抵押时
    2023-02-19
    198人看过
  • 抵押和查封清偿顺序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可以按以下顺序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一、抵押权人死亡实现债权的方法是什么抵押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按照抵押合同约定实现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同一个住宅按什么顺序实现抵押权同一房产向数个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
    2023-03-14
    500人看过
  • 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什么,如何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
    一、房屋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什么1、签订抵押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二、如何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1、不动产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动产抵押并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对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交通工具、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无论当事人办理还是不办理抵押物登记,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抵押物清单是确定抵押物抵押效力、确定抵押物范围、固定抵押物状况的唯一有
    2023-06-25
    457人看过
  • 房地产抵押合同是购房合同吗,什么是房屋抵押
    一、房地产抵押合同是购房合同吗1、房地产抵押合同不是购房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房屋所有人抵押房屋时,与抵押权人签订的合同。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抵押合同】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二、什么是房屋抵押1、抵押是一个法律术语,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抵押定义为: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2、房屋抵押就是一种具体的抵押方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履行而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或享有处分权的国有房屋提供出来作担保,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2024-01-13
    78人看过
  • 房屋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房屋抵押合同是否需要进行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房屋抵押合同生效要件是:1.主体适格。订立抵押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抵押财产为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二、房屋抵押合同是否需要进行抵押登记房屋抵押合同需要进行抵押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必须进行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该房屋优先受偿。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
    2022-06-26
    437人看过
  • 房屋债权抵押合同无效无效
    一、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房屋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1.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抵押合同无效;2.对国有企业业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而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3.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抵押的债务设定的抵押而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4.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该抵押合同无效。二、什么是房产抵押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约定以特定的房地产担保债务但不移转房地产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享有就该房地产的变价优先受偿权利的书面文件。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因此其以主债务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抵押权人是主债务合同的债权人。抵押人可
    2023-04-02
    248人看过
  • 抵押物被查封后拍卖的清偿顺序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法院),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
    2023-02-27
    106人看过
  • 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吗
    一、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吗抵押权清偿顺序能约定,但如果抵押双方就债权实现达成的抵押顺序约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约定的抵押清偿顺序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二、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况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如下:1."无权擅抵"行为。抵押人不论是债务人还是第三人,其所提供的抵押物必须是自己所有的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否则,抵押行为就无效。2."共产私抵"行为。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属全体共有人共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使用、处分或支配。3."一物多抵"行为。抵押人以同一抵押物转让他人,或者就抵押物价值已设定抵押的部分再行抵押的行为,这种以一处财
    2023-04-26
    234人看过
  •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怎么办
    一、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怎么办1、首先,抵押合同中的抵押被判定为无效的,抵押合同也随之无效,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2、其次,设立的抵押无效的,不影响抵押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请求权,因为抵押合同相对于债权债务合同而言是从合同。3、无效抵押的,如果抵押人是有意进行无效抵押的,权利人可以追究抵押人的缔约过失责任。二、抵押的财产的范围1、根据《民法典》对抵押财产范围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权;(2)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2、在以下的动产或不动产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
    2023-06-15
    376人看过
  • 抵押物的权利顺序
    抵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之一,抵押财物要签订抵押合同的,如果以不动产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就成立。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具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既有人和担保和物的担保,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担保可以优先于抵押权对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
    2023-07-05
    471人看过
  • 什么是抵押物第一顺位抵押,抵押权顺位如何变更?
    一、什么是抵押物第一顺位抵押第一顺位抵押就是第一个抵押的。抵押权顺位的变更: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券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抵押权的顺位,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由顺位抵押的定义可知,除了第一顺位,还可能有第二顺位,第三顺位......如何理解顺位抵押呢打个比方,比如一个价值十万的财产抵押,第一顺位抵押权为四万,第二顺位抵押权为六万,如果债务人把四万还了后,第二顺位抵押权的六万就变为第一顺位抵押权,债务人还可以再设个抵押。二、抵押权顺位如何变
    2024-01-09
    66人看过
  • 房屋抵押后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及什么是房屋抵押
    一、房屋抵押后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房屋抵押后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如下:1.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房产抵押合同的效力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2.若是出现以下情形,抵押合同也会无效。(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的合同无效;(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3)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什么是房屋抵押房屋抵押就是一种具体的抵押方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保证债务履行而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或享有处分权的国有房屋提供出来作担保,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住房按揭贷款,又称住房抵押贷款。抵押房屋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拥有可以上市
    2023-05-06
    482人看过
  •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抵押
    破产债权清偿的顺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怎么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法院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2023-03-15
    17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偿清抵押物的顺序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2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2、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的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法律还规定,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绝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债务清单、债务清单、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
    • 抵押合同能约定清偿顺序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抵押合同能约定清偿顺序。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 破产抵押抵押物质权偿还顺序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9
      破产抵押担保债权的清偿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之后清偿所欠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其余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不足清偿的,按照比例分配。
    • 抵押合同有效吗?抵押物属于无效的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04
      抵押合同的生效是从双方签订抵押合同时起,合同生效。如果一方违约,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抵押权的设立是从抵押合同在登记部门登记后,开始设立抵押权。 正常情况下是,抵押合同生效在前,抵押权设立在后。不存在抵押合同生效和抵押权设立同时的情况。 如果抵押合同生效,而未去登记,债务人将抵押物又抵押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登记,此时的抵押权归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据抵押合同向债务人主张赔偿。 如果抵押合同无效,而
    • 抵押物处置拆分后的清偿顺序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20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风险提示:对抵押物处置以后的执行分配方案存在异议的救济: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异议。需要注意两点: 第 一、提异议的期限是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