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无效合同的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08:34:26 135 人看过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非书面形式签订的;主体不合格的;以欺诈、胁迫手段签订的;存在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情形的;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签订的;通过未授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的;房屋权属有争议的;被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一、自愿赔偿协议合法吗

自愿赔偿协议合法。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签订自愿赔偿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的,可以起诉要求撤销赔偿协议,由法院依法进行判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怎么划分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几种情况:(1)合同有效:一般合同自成立时生效。(2)合同无效:合同签订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3)合同可撤销: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获利合同;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一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4)合同效力待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不相适应的合同。

三、以欺骗方式订立合同

可以主张无效。除另行约定生效条件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存在欺诈、胁迫、损害第三人或公共利益等情况,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如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况,可要求撤销。合同的订立,其最强调的是双方合意。为保证合意的一致性,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对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等主要条款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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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6日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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