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毁的是房屋还是宅基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8:53:39 464 人看过

一、损毁的是房屋还是宅基地

我国《民法典》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也就是说,为满足农民的住宅需求,应当对失去宅基地的农民进行重新分配。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规定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灭失,而不是房屋。如果只是损坏了房屋,农民还能通过重建来行使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二、宅基地和房屋的区别

(一)土地性质:

宅基地证是农村集体土地,而传统的房产证特指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

(二)土地的获取方式:

农村宅基地土地一般都没有交钱,直接按人头分配,按照30年土地分配原则,最迟2027年将到期。而又极少一部分是10多年前交钱获得的图责任土地,房产证的土地是通过国家公开拍卖拿到的,所以必须交钱。

(三)土地的发证机关不一样:

宅基地的证件由乡镇确认,房产证的地至少县级以上的国家土地局来核发的。

《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有这样的规定: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二)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四)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五)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四)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三、宅基地灭失后应怎样处理

(一)重新分配宅基地的客观原因是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的灭失。

虽然从物理属性上讲,土地是不可能消灭的。但是从用途角度上说,自然灾害等原因可能使土地不可能再适用某种用途。例如由于河流改道,原来的住宅和宅基地有可能完全被淹没;又如,由于山体滑坡,原来住宅所在的土地不能再建房居住。在发生这类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原有宅基地不可能再用于建设住宅,必须对丧失居住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提供新的宅基地以维持生计。

(二)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权利人应当是因此而丧失宅基地的集体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不应当流转到集体经济组织之外,也不应当无限扩大,变相侵占集体土地,特别是耕地。所以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重新分配宅基地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仍然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且丧失基本居住条件的村民。对于多占的宅基地的情况,要予以纠正,即使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也不应当重新分配。

(三)重新分配宅基地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意节约利用和保护耕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宅基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可能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尽量珍惜每一寸土地,特别是要严格限制对耕地的占用。在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情况下,也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则,统筹安排,力行节约,尽可能保证将适宜耕作的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的有关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有宅基地但是没过户的房屋是谁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没有过户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属于农民自己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翻盖房屋规定有什么1、宅基地翻盖房屋规定有:翻盖的房屋必须建造合法、符合当地标准,同时报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在未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原宅基地上翻盖房屋需要重新办理用地手
    2023-08-04
    313人看过
  • 宅基地房产拆掉是否是自己的宅基地
    房子拆了宅基地不是自己得了。房屋拆迁既是对房屋的补偿,也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
    2024-04-25
    425人看过
  • 房屋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房屋宅基地有哪些特点
    一、房屋宅基地申请的条件房屋宅基地申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需要是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未取得宅基地的,或者已取得宅基地但是面积明显少于规定标准的;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实施乡镇、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或者调整村庄布局等,需要异址新建的。二、房屋宅基地有哪些特点房屋宅基地有下列特点: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因为其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每一个成员都有权以个人或户的名义申请宅基地,并且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村民身份变化而改变。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3.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和无期限性。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这种福利主要表现在农民能够廉价取得宅基地,获取基本的生活条件,从而享有的最低限度的福利。因为提供了无期
    2023-06-03
    468人看过
  • 宅基地是谁的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屋权属怎么确定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归村委会所有,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赔偿款是归房屋所有人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一、城镇户口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土地吗城镇户口不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民可以通过承包等方式依法取得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因此承包地不属于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
    2023-06-29
    222人看过
  • 宅基地房是小产权房吗?宅基地房屋到底有哪些好处?
    大家都知道在城里买的普通商品房,“五证”齐全,除了70年产权之外,房子任主人随意“处置”。但是一直听说会越来越值钱的宅基地房,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像城里的房子那样随意的卖给别人的,只允许在本村村民之间买卖流转,并且还有标准面积的限制,抵押贷款也是只有个别试点才有。一、说到这里,百姓就会问“这样的话,宅基地房就算小产权房了?”在这里给大家解释一下,虽然都是建在集体土地上,宅基地房和小产权房是有本质区别的。需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房是合法的,是受法律保护的,小产权房实际上算是违法建筑,不受法律的保护。外村人或是城里人在村集体买的宅基地房或是小产权房在法律上都是无效。另外村民自己的宅基地房都有宅基证,但是小产权房是没有的,小产权房只有建造房子的第三方颁发的某种非正式意义的权属证明。小产权房的出现一方面跟城市房价太高有关,另一方面也跟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相关法律不明确有关。随着城镇化发展,现行的农村土
    2024-02-03
    390人看过
  • 农村房屋卖了,宅基地还是归自己吗
    不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户口的人可每家申请一户宅基地,宅基地的房子可在本村内部转让买卖,因为农村的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出售私有房屋时,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移给新的房屋所有人。只是宅基地具有特殊性,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法律对其转让有严格的限制条件。一、宅基地买卖最新政策法规(一)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二)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
    2023-03-10
    204人看过
  • 宅基地和房屋的区别
    法律综合知识
    一、宅基地和房屋的区别(一)土地性质:宅基地证是农村集体土地,而传统的房产证特指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二)土地的获取方式:农村宅基地土地一般都没有交钱,直接按人头分配,按照30年土地分配原则,最迟2027年将到期。而又极少一部分是10多年前交钱获得的图责任土地,房产证的土地是通过国家公开拍卖拿到的,所以必须交钱。(三)土地的发证机关不一样:宅基地的证件由乡镇确认,房产证的地至少县级以上的国家土地局来核发的。《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有这样的规定:(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二)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四)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五)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
    2022-05-05
    389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增减挂勾,房屋与宅基地是分开补偿的吗
    一、农村宅基地增减挂勾,房屋与宅基地是分开补偿的吗在我国乡村地区,通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与房屋拆迁是被合并计算并进行综合性补偿的。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他们有权自主决定如何接收这些补偿款项,这包括了获得安置房(住宅)或货币补偿在内的多种选择权。此外,农民们还有权获取由于征收而导致的搬迁费用以及临时安置所需的补偿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款对此做出明确规范,指出对于征收农用地之外的其它土地和地上附属物及青苗等,补偿标准由各省级区域依照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在这里特别提出的是,对于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部分,必须遵循先补偿后搬迁,且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的前提原则,充分通过重新分配宅基地面积用以建设新房、提供安置房或货币性补偿这样丰富多样的形式来确保公平且合理的补偿机制,同时也必须对因征收而导致需要搬迁或临时安置的费用给予必要的补偿,以保护好农村村民们所应享有的居住权利及其合法拥有
    2024-04-01
    72人看过
  • 宅基地复耕以后还是宅基地吗
    一、宅基地复耕以后还是宅基地吗宅基地复耕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给予补偿,复垦对象必须拥有合法土地权属证书;必须是经权利人申请,政府审查批准后的农户;《土地管理法》规定一户农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多余的宅基地拆除,不属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的补助对象。因此宅基地复耕后,一般集体组织会新发一个宅基地给权利人。二、宅基地可以有多块吗一个家庭是不能拥有两块宅基地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三、哪些情况下转让宅基地是无效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
    2023-06-15
    56人看过
  • 宅基地上翻建房屋是否可以改变原宅基地面积
    案例2010年6月,北京市近郊村民吴某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对其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翻建,在施工过程中,镇政府规划建设部门根据群众反映,来到翻建房屋施工现场进行了询问和勘查,之后责令吴某停工。理由是吴某没有依法办理宅基地翻建审批手续,并且翻建面积已超出了原批准宅基地范围。疑惑1.村民原宅基地上房屋翻建是否要办理审批相关手续?2.翻建房屋是否可以改变原宅基地面积?解答我国的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土地权利,其土地使用权人具有严格的范围限制,仅限于农民集体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而且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和条件使用。实践中,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的翻建,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符合城乡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2009年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
    2023-12-15
    460人看过
  •  房屋赠与是否适用于宅基地?
    宅基地是一种特有的物权种类,具有社会福利性。在取得和流转方面,它有着与其他物权不同的特殊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一种特有的物权种类。在取得和流转方面,它有着与其他物权不同的特殊要求。由于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性,农村村民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无偿从土地所有权人处一次性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法律对其流转进行一定的限制。 宅基地房屋赠与有哪般限制?宅基地房屋赠与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宅基地房屋属于不动产,因此赠与人在赠与时需要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在实际操作中,赠与人与受赠人需要订立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受赠人违反赠与合同
    2023-08-29
    270人看过
  • 房屋拆迁是否有宅基地纠纷?
    一、房屋拆迁是否有宅基地纠纷?不确定,但是宅基地有纠纷不能进行拆迁,需要先解决好宅基地纠纷,再进行拆迁。宅基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不可以私自进行买卖,也不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的个人财产,房屋所有人去世之后,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在一般情形下,有纠纷且属于权属纠纷的房屋,不可以拆迁,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产权是归村集体所有的,村民只享有使用权,在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村集体要重新给村民分配宅基地。发生宅基地纠纷时,农民可以先与邻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请求村委会的介入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还可以申请司法确认最后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首先,要确认自己对该块宅基地享有使用权,必须取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其次,在处理宅基地
    2023-04-19
    408人看过
  • 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是一体吗
    一、农村房屋和宅基地是一体吗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一体”原则,即所谓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在转让、抵押等处分时,具有一体化的特色,即其中任何一项权利的处分将导致另一项权利随之处分。这两项权利的主体必须保持一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其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转让,不得分别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二、农村宅基地房屋赔偿标准1、茅草房每平方米补偿2000元;2、砖房每平方米补偿2
    2024-01-16
    360人看过
  • 损毁的房屋是否可以获得征地补偿?
    房屋损毁后,被征收人可以获得一定的征地补偿,例如可以获得土地价值补偿、青苗补偿等,但不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
    2023-07-02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故意宅基地被损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这种现象应该是不属于邻里纠纷关系的。关于邻里纠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像这种现象的话,应该是属于侵权纠纷的。
    • 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的房屋
      上海在线咨询 2021-07-09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村民只是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可以建房子,并对所建房屋享有占有与使用权,然而其所有权归集体,但是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村民却是享有所有权的。
    • 房屋倒塌占地是按宅基地还是按荒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5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使符合要求进行买卖,也只能转让使用权,不能转让所有权。
    • 买卖宅基地的房屋,是否连宅基地一起购买?
      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17
      根据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农村房屋发生买卖、继承、赠与等法律事由的,其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公民在城镇依法买卖房屋时,该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应随房屋所有权一起转归新房主使用。”关于办理农村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转移手续问题,实践中应注意掌握一个时间界限,即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之前,农村房
    • 宅基地拆迁是否按照房屋宅基地评估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01
      当然应当按照房屋宅基地予以评估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