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被羁押管辖权是怎样确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8 10:42:20 75 人看过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的管辖权一般是由犯罪地的法院进行管理,如果居住地更为合适的由居住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七条专门人民法院案件的管辖另行规定。

羁押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中国历代封建法律都有羁押犯人或知情人的规定。《明律·刑律、断狱》规定,不仅可以羁押被告人,也可以羁押刑事案件的告诉人,被告未服罪、案情未弄清楚以前,不许放回告诉人。同时,历代封建法律都严格规定审限和羁押期限,秦《司空律》规定,对羁押的囚犯久不审讯,“大啬夫、丞及官啬夫有罪。”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羁押对象是被拘留或被逮捕的人犯。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证据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羁押问题的处置需要自己积极的了解,否则自己的事情解决就会有着不小的麻烦,但是最为重要的是自己的权益维护需要在有关法律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处理,这样自己的问题解决就会相对容易,但是在生活中,有关问题的解决会有不少的麻烦,当事人需要多加留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起诉管辖权怎么确定
    外国人犯罪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一、行政诉讼中院管辖的范围是1、专业性强的案件:专业性强的案件主要是指海关处理的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之所以规定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是因为海关的业务种类繁多,有的专业技术性较强,同时涉及对外贸易和技术文化的交流,且海关多数设在大中城市,这样把海关处理的案件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也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便利法院审理。2、被告级别高的案件:这里案件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国务院各部门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是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地案件。这
    2023-03-25
    89人看过
  • 羁押犯人离婚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有一方被羁押的离婚案件由被监禁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应经在羁押了,已经不再住所地居住了。所以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是很麻烦的。也可以理解成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如果以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就方便多了。一般情况下,是一定移送的。除非双方都被羁押了,则以被告被羁押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1、《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
    2023-02-17
    338人看过
  • 羁押犯人离婚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一、羁押犯人离婚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有一方被羁押的离婚案件由被监禁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应经在羁押了,已经不再住所地居住了。所以由被告住所地管辖,是很麻烦的。也可以理解成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如果以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就方便多了。一般情况下,是一定移送的。除非双方都被羁押了,则以被告被羁押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1、《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条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3、《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4-27
    146人看过
  • 被告被羁押的民事管辖
    1、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在被监禁的人,是指在监狱、起诉被羁押的人管辖看守所或者劳动改造场所被关押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包括已捕未决人员、已判刑人员和正在劳动改造的人。这些人的人身自由已经摆依法剥夺,脱离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上述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很难知道他们的地址,无法或者不变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而且由被告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很可能造成其工作量过大,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是比较恰当的。2、原告住所地管辖的例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于符合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与身份有关的诉讼案件(如涉及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等案件),
    2023-03-11
    249人看过
  • 被羁押人员作为被告的诉讼管辖
    1、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正在被监禁的人,是指在监狱、起诉被羁押的人管辖看守所或者劳动改造场所被关押失去人身自由的人。包括已捕未决人员、已判刑人员和正在劳动改造的人。这些人的人身自由已经摆依法剥夺,脱离了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对上述人提起的诉讼,原告很难知道他们的地址,无法或者不变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而且由被告监禁地人民法院管辖,很可能造成其工作量过大,法律规定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是比较恰当的。2、原告住所地管辖的例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诉讼离婚管辖权如何确定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
    2023-03-05
    145人看过
  • 起诉离婚怎么确定管辖权
    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被告属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三)被告被劳动教养;(四)被告被监禁;(五)被告均被注销城镇户口。下列情况适用离婚诉讼管辖特别规定(一)夫妻一方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离婚案件管辖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三)原、被告
    2023-03-24
    275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起诉被羁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被羁押管辖权具体是怎么确定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3-02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2022年起诉被羁押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被羁押管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
      审查起诉阶段的羁押期限为一个月。 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补充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不能超过二次。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如何确定被拘留人羁押管辖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31
      起诉被拘留管辖权的确定:一般由犯罪场所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理更合适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场所包括犯罪场所和犯罪结果场所。因此,犯罪场所、犯罪结果场所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审理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