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1:52:38 163 人看过

日前,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公告》。该公告第一次以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规定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整理,列明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

该公告明确,纳税人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依法享有14项权利。具体包括:知情权、保密权、税收监督权、纳税申报方式选择权、申请延期申报权、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权、申请退还多缴税款权、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权、委托税务代理权、陈述与申辩权、对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拒绝检查权、税收法律救济权、依法要求听证的权利以及索取有关税收凭证的权利。

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该公告同时明确,纳税人在纳税过程中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和报告其他涉税信息的义务。

据了解,税务总局发布这一公告的目的,一是便于纳税人全面了解其在纳税过程中所享有的权利,增强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告知纳税人所应履行的纳税义务,方便其准确、快捷地完成纳税事宜,促进纳税遵从度的不断提高;三是规范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税收管理、行政执法和纳税服务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4: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为落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应税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政策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7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附件:1.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2.航空国际运输收入清算账单申报明细表3.铁路国际客运收入清算函件申报明细表4.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航天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5.提供航天运输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6.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研发服务/设计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7.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8.外贸企
    2023-02-06
    24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惩戒严重涉税违法行为,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违法案件公告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0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4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规定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分级管理、统一规范的原则。规定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重
    2022-11-03
    447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关于建立法人对支付个人收入的申报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强化代扣代缴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个人所得税代扣缴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法规,从1996年1月1日起,建立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是控制税源、全面掌握纳税人收入情况的重大措施,也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应予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尽快推行。二、建立扣缴义务人申报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制度,涉及到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单位,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级税务机关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他们的协作配合。三、鉴于建立该项制度需要在时间、人力、物力等
    2023-06-07
    130人看过
  •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来华从事创业投资,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科技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3年1月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2003年第2号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创投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明确如下:一、按照有关规定从事股权投资及转让、以及为企业提供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服务的创投企业,不属于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二条所规定的生产性企业范围,不得享受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优惠待遇。二、组建为法人的创投企
    2023-06-06
    104人看过
  • 国税总局公布取消15项税务证明事项
    国税总局这次取消的15项证明事项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落实2019年的降税措施,根据国税总局发表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定》可知取消的具体税务证明的名称如下:1、纳税困难证明,改为替代方式办理;2、退税商店符合有关条件的证明,更改为部门内部核查;3、资源税管理证明,税务机关通过调整新的监管措施而代替这个证明;4、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公证证明,这个证明相关的事项国税总局已经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价款扣除时间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进行办理;5、购车单位或人员身份证明;6、残疾人证明;7、外交机构、人员身份证明;8、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证明;9、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批文,由纳税人自己留存;10、捕捞、养殖船证明;11、纳税人的渔船产权证明、车船产权证在办理相关事项的时候不再需要提供了;12、总分机构证明;13、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证明,已经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
    2023-05-09
    304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2001]474号各直属机构;各区局、分局:现将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8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产一致性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8·15·国经贸产业[20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环境保护局(厅):为保护环境,促进低污染排放汽车的生产和消费,推进汽车工业技术进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0]26号),现发布《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实施产品检验及生
    2023-06-07
    266人看过
  •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深国税发[1999]357号各征收、稽查分局,各区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6月23日·国税发[1999]124号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为了加强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管理,明确税收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现就有关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征券交易印花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二、对不属于第一条所述情况的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仍应征收证券交易
    2023-05-03
    130人看过
  • 大同:纳税人协会让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对等
    4月23日,山西省第一个纳税人协会在大同市成立。据了解,该协会在成立之日就通过大同日报、晚报等媒体向全市所有纳税人发出倡议:认真学习和宣传税收政策,增强纳税意识,主动协税护税,维护税收秩序。认真履行纳税义务,自觉申报,依法纳税,服从管理,按照税法要求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建账建制。正确认识和把握纳税人的权利,依法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监督税务机关正确履行法律职责,做一名合格的纳税人。在大同投资兴办实业20年的台湾马山矿业山西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士邦希望纳税人协会有效发挥好政策宣传功能和沟通协调作用,为他们及时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使企业在平等、公正的环境下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发展壮大。
    2023-06-07
    27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八大税案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八大具有典型意义的税收违法案件进行了曝光。从这些案件中,可以梳理出目前我国税收违法案件中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税务与公安部门的侦查手法等方面的特点。闪电一号专案:102家企业骗税3.28亿元该案系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在全国5省1市同时发起的专案统一收网行动,被定为作案手段最为典型、打击犯罪链条最为完整、涉及地域最为广泛、抓获人数最为众多、一次性冻结赃款数额最高的骗取出口退税案件,查获的102家涉案企业骗取出口退税3.28亿元。深圳7.18案件:分片包干专业协作骗税该案突出特点为以血缘、地域为纽带,以虚开、骗税等为链条,分片包干化解骗税环节,专业化强,由专人负责勾结货代公司、报关行,专人勾结生产企业虚开发票等,使骗取出口退税得以有条不紊地进行,流转速度快、成功率极高。9.13团伙案:企业经营异常发现疑点该案系税务部门对企业日常检查时,发现企业账目中疑点众多:购进的货物品名与销售
    2023-06-07
    12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的交税标准
    海关的交税标准如下: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货物数量单位税额。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纳税义务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作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向纳税义务人作出书面说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法规名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纳税问题的通知[颁布机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文号]:[94]财税字第006号[颁布时间]:1994-4-7[执行时间]:1994-4-7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根据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精神,从1994年1月1日起,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考虑到民航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同意1994-1995年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暂免缴所得税。《中华
    2023-07-29
    201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7号为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月30日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非居民企业从事国际运输业务的税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互免海运(空运)国际运输收入协定、海运(空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议或者换文,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从事国际运输业务,是指非居民企业以自有或者租赁的船舶、飞机、舱位,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等进出中国境内口岸的
    2023-12-12
    350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
    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3-08-21生效日期:2003-08-21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2]67号东城、西城、宣武、海淀区国家税务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以下简称《申报办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央汇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营业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规范营业税纳税申报,是加强营业税征收管理,保证营业税收入的基础。各局应加强组织领导,将营业税纳税申报管理与加强营业税税源监控分析相结合,认真做好《申报办法》的培训、辅导及贯彻实施工作。二、为加强营业税基础管理和税源监控分析,纳税人在办理营业税纳税申报时,应报送如下申报资料:(一)《申报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至(十二)项所列申报表及明细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明细表,一式二份);(二
    2023-05-05
    42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二)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
    2023-05-03
    245人看过
  • 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这三部法律法规,分步进行对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进行解释。首先将“个人股权让所得”划归为“财产转让所得”的行为,其次明确“财产转让所得”的适用税率为20%,最后再给出一个计算公式。举例说明:某股东以转让价8.19元转让股权1000股,当初购入股权的原值4.17元,如果股权转让时除个人所得税外的没有其他税费发生,那么该股东需缴纳:个人所得税=(8.19-4.17)*1000*20%=804元。关于白羽肉鸡产品反补贴调查初裁的公告(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6号)发布部门:商务部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2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9年9月27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进行反
    2023-08-16
    272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中没有但是纳税义务人的义务中有没有税务登记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3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中没有但是纳税义务人的义务中有(第一条就是):一、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主要包括领取营业执照后的设立登记、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的变更登记、依法申请停业、复业登记、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注销登记等。二、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三、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五、按时、如
    • 国家税务总局如何规定契税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1.关于契税交税比例,《契税条例》是这样规定的:“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契税计算方式: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 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了怎么办?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2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国家税务局2017第3号公告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20
      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增值税管理,打击利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骗抵税款犯罪活动,税务总局决定全面提升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级别,强化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的抵扣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准确填报企业名称,确保海关缴款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税务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税务机关将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海关采集的缴款信息进行
    • 什么是税务登记?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与纳税方的权利有什么不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