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行政法规由谁宣布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以国务院令形式签署公布。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是指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有关行使行政权力,履行行政职责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区别有哪些
120人看过
-
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异同与划分
386人看过
-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区别包括哪些
478人看过
-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的差异及解释
378人看过
-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的异同
463人看过
-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行政许可规定权有什么不同
366人看过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04行政法规为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出台的地方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
-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的解决办法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41、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2、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区别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9(1)制定主体不同: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由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2)效力不同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不得与行政法规相抵触。 (3)适用范围不同行政法规适用于全国范围,地方法规只在本行政区域内有效。
-
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有什么区别?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5下面是关于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区别问题解答 主要区别是制定的主体不同,因此导致了其效力上的不同,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地方法规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从效力高低来看,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前两者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后一个在本行政区有效。
-
如何解决地方性法规与行政法规的冲突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91、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2、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