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01:57:16 111 人看过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

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5: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税法一次性扣除什么意思
    一、税法一次性扣除什么意思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是针对除房屋、建筑物以外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可以在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计入成本,不用在使用年限内分期折旧、抵扣,可以减少当期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是一种特殊的固定资产税前扣除方式。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涉及的政策文件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税〔2018〕46号)。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税〔2020〕8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税〔2020〕4号)。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财税〔2021〕6号)。三、购买价值低于500万以上的固
    2023-03-30
    170人看过
  • 政策解读:企业股权投资损失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损失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6号,下称:6号公告)称,自2010年1月1日起,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下称:股权)投资所发生的损失,在经确认的损失发生年度,作为企业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在本规定发布以前,企业发生的尚未处理的股权投资损失,按照规定,准予在2010年度一次性扣除。股权投资损失不再有扣除限额根据相关定义,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在旧《企业所得税法》中,股权投资损失是有扣除限额的。2000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有关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第二条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和损失的所得税处理(三)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
    2023-06-07
    388人看过
  •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有哪些规定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允许企业扣除购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机器设备等所含的增值税。企业发生购进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额时,必须关注下列税收政策规定:一是取得专用发票抵扣时限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7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二是取得运输货运发票时的抵扣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6〕2号)规定,从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
    2023-05-04
    159人看过
  • 出售固定资产所得税的抵扣方式有哪些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买的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又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也就是说,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即不符合不可抵扣条件,但由于购买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再次出售时应按适用税率征税;但购买固定资产仅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得按政策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再出售时,符合简易征收率减半的征收条件。从房租抵扣个人所得税1、对于房屋租金的扣除,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一是位于直辖市的、省会城市的、计划单列市还有确定的其他城市,每年为14400元的标准,也就是每月1200元。2、第二类是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其他城市,标准为12000每年,也就是每月1000元。3、第三类是市辖区户籍人口小于100万的其他城市,每年标准为9600元
    2023-08-08
    159人看过
  • 固定资产应如何一次性计入成本
    固定资产如何一次性计入成本p>分为两步:一是按“固定资产”科目计算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其次,将固定资产原值全额作为固定资产当期折旧,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及相关成本项目,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限额内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不清楚企业不需要通过“固定资产”核算,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二是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将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重新计入成本的,按照固定资产的清算,从“固定资产”科目中划出的,明显违反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原则,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的财务分析和判断;三是上述资产在使用或处置过程中发生变化,缺乏必要的、相应的会计分录,难以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过程;第四,已列入成本的资产可以通过参考登记簿单独记录和保管,但保管的重要性明显低于账簿。如果单位财务人员变动频繁,难免忘记和遗漏
    2023-05-07
    289人看过
  • 工资薪金范围和税前扣除规定有哪些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企业在国家统一政策外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及其他工资外收入名目繁多,比如加班费、效益工资、考勤奖、资质升级奖励款、抢工奖及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等。有的企业还采用编造假的工资结算表、故意虚增职工人数以分解薪酬及自行扩大薪酬税前扣除项目、单位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错误做法。现将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梳理如下,以期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相关问题,避开不必要的涉税风险。明确工资薪金范围首先要正确理解税法所定义的工资、薪金的概念。《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准则》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等,这是会计所定义的职工薪酬概念。而税法上强调了对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的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2023-05-04
    172人看过
  • 固定资产的转让损失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固定资产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前条以外的资产损失,应以专项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企业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可以采取专项申报的形式申报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2023-03-01
    177人看过
  • 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利息税前扣除时点如何确定
    1.企业高管境外考察费是否属于工会经费?根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的规定,高管境外考察费不能挤占职工教育经费。因此,高管境外考察费不能算在职工教育经费内。那么,是不是可以全额扣除或不能全额扣除呢?这主要看该境外考察是否与生产经营有关,如果能够证明有关就可以全额扣除,否则视为个人支出不得扣除。法规依据:《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七条。2.雇主责任险可否在税前扣除?雇主责任险在保险的险种内属于财产保险,但是否属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财产保险呢?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
    2023-05-05
    265人看过
  • 哪些固定资产不能抵扣
    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财税[2009]113号进一步明确,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会计上对于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按应计入外购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在建工程”科目,按外购固定资产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据以计算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与准予抵扣的增值税之和,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安装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则按原材料成
    2023-04-27
    84人看过
  •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需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税务人员进一步解释说,所谓“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依法出具的与本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是指会计核算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的企业,对各项资产发生毁损、报废、盘亏、死亡、变质等内部证明或承担责任的声明。依上规定,该公司被盗车辆、货物作为财产损失申请税前扣除,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的证据应包括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企业的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资产盘点表,企业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
    2023-05-05
    354人看过
  •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条件有哪些
    一、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条件有哪些1、企业进行公益性捐赠时,捐赠属于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二、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是什么(一)费用税前扣除的两大条件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费用要在税前进行扣除必须具备两大条件:第一,发生的费用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关,主要通过合同
    2023-06-16
    211人看过
  • 有关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一些特别规定
    (1)为了防止关联企业间转移利润,逃避税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关联企业之前的往来帐款不得确认坏帐。但对于关联企业之间的应收帐款,经法院判决负债方破产,破坏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的负债部分,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债权方企业作为坏帐损失在税前扣除。(2)除金融保险等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未经过金融企业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或逾期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3)纳税人为其他独立纳税人提供与本身应纳税收入无关的贷款担保等,因被担保方还不清货而由该担保纳税人承担的本息等,不得在担保企业税前扣除。(4)企业因收回、转入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而发生的股权投资损失,经批准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每一纳税年度扣除的股权投资损失,不得超过当年实现的股权、收益和投资转让所得,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接转
    2023-06-13
    275人看过
  • 哪些固定资产不允许计算折旧扣除额
    第十一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尚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3)融资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4)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作为固定资产单独计价的土地(7)其他不能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本条为新增条款,原《内外资税法》在实施细则中作了具体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之所以增加这一条,是因为固定资产的纳税处理是企业所得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将其纳入正式税法,其法律地位将得到提高。但是,如果把原税法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放到国务院的法律法规中,法律层次就低了一般来说,企业固定资产支出具有数额大、效益长远的特点,即,固定资产支出的收益反映在几个会计年度(或商业周期)。根据企业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所得与支出的配比原则,应作为资本性支出计提折旧税前扣除,不能作为当期费用扣
    2023-05-07
    218人看过
  • 购置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是哪一年
    最早自2009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类别的进项税额便获准予以抵扣。值得一提的具体细节在于,这些被允许进行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特指纳税人在2009年1月1日后实际产生并获得的有据可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附带的基础信息所标注的,或者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所计算出来的增值税税额。根据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条款,我们得知第21款项规定指出,在条例第10款中所提到的“固定资产”,具体包含了所有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器械、交通工具及其他各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关联的设备、工具、器具等物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2024-05-15
    20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指什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8
      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 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 5000元以下固定资产是否需要一次性扣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10
      1、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时,不需要备案。 2、三类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一是对六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是对所有行业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
    • 固定资产提前一次性缴纳税是什么意思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22
      1、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是指: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2、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 关于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税前扣除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社保会在当月工资里扣除了所以年终一次性奖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会再扣除如果当月工资扣除社保后不足起征点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可补足当月不足点后,用余额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资产负债表还需要填写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固定资产的原值、折旧和账面价值都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填写,所谓一次性扣除,应该指的是进项税额部分,那个是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中需要填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