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收益权质押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03 12:19:11 313 人看过

以下为债权人或第三方有资格进行质押的各项权利列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汇票、本票及支票

(2)债券与存款单;

(3)仓单和提单;

(4)可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现有以及未来可能产生的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其他可用于质押的财产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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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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