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中需要关注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2 10:23:59 139 人看过

讨债的时候要注意的问题:

(一)注意保留证据,如借条欠条、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可以用于证明借款合同存在的证据;

(二)善于运用调解、和解、仲裁、诉讼等手段;

(三)合理催收,不使用暴力手段,不进行非法拘禁、恐吓辱骂、寻衅滋事等可能违法犯罪的手段;

(四)注意时效性,民间借贷诉讼的时效性是三年。

诉讼讨债需要哪些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二、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2、没有借条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如银行汇款单、转账记录等。

三、证明诉讼请求金额的证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计算起算及截止日期等。

四、证明有担保的证据:

1、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4、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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