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办事处签订聘用制合同临时违约单位因此欠工资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5 22:15:18 217 人看过

一、和办事处签订聘用制合同临时违约单位因此欠工资怎么办?

单位因员工违约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虽然聘用制合同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但是,劳动者跟事业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提供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1、法律依据不同。

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方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另一方是劳动者。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3、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4、试用期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5、用人单位存在处罚权上的不同。

在劳动合同主体上,双方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一方无分处分另一方。在聘用合同主体关系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聘用人员错误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6、解除合同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事业单位的规定中没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7、合同期满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同。

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没有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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