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监视居住一般在哪些场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02:20:37 96 人看过

指定监视居住一般在以下场所:

1、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

2、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

2、便于监视、管理;

3、能够保证办案安全。

指定监视居住多久必须结案

指定监视居住两年之内必须结案。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停止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审理,从案件立案到结案,最快需要五个月,最长可达两年。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督与监控】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刑期折抵】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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