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4 14:12:17 301 人看过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并对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作出规定。

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施建设的发展历程

1.题解

1.1本文主要研究采用机械炉排炉焚烧工艺设备的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施(厂)。

1.2本文主要研究已经建成投产并具有发展里程碑意义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施(厂)。

1.3本文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对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施进行研究。

(1)焚烧装备

(2)余热锅炉(主要是蒸汽参数)

(3)烟气净化

(4)飞灰处理与处置

(5)建厂规模(日处理能力)

2.发展历程

2.1四川省乐山市凌云垃圾焚烧厂:中国国产化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施发展的萌芽。

该厂由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设计,于1988年2月于乐山市建成投产。每日进入机械分选工段的垃圾为50吨,每日平均人炉垃圾为30吨(即单台处理能力)。皮带输送机将分选后的垃圾送至炉顶,由入口加料。“乐山1号炉”为炉顶双孔(加料)、双炉排矩形燃烧室;“乐山2号炉”为炉顶四孔(加料),单炉排矩形燃烧室。1989年4月为完成建设部“七五”科技攻关项目:“乐山市垃圾焚烧炉改造”,建设了“乐山3号试验炉”,为圆筒型直立燃烧室;燃烧室内壁采用耐火砖砌筑,耐火泥抹面。采用固定炉排,铸铁炉条,其断面尺寸为65cm,炉条间隙6-l0cm。

炉排温度达60—100,高温燃烧区温度达600—80。

垃圾在炉内依次完成干燥、预热和燃烧,不加辅助燃料。垃圾燃烧产生的热量主要用于入炉垃圾的干燥和预热。

单位处理量投资为2.10万元/吨?日,单位处理量能耗为3度/吨,单位处理量运行费为6.16元/吨。

用历史的眼光审视,这是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对开发国产化垃圾焚烧技术装备与设施的大胆(积极)尝试,是中国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施发展的萌芽。

2.2深圳市市政环卫综合处理厂(**清水河垃圾焚烧厂):中国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施发展的第一座里程碑。

深圳市于1985年与日本三菱重工业公司签订合同,成套引进两套日处理能力为150吨/台的垃圾焚烧装备。该厂由核工业第二研究设计院设计。于1985年11月破土动工,1988年6月试产成功,同年11月正式投产。成为当时我国第一座现代化垃圾焚烧厂。

2.2.1三菱重工焚烧装备采用的是西德马丁式炉排——倾斜逆推往复炉排。

炉排与水平面成26度夹角,炉宽约3来,炉床长约6.5米。炉床从上而下分为干燥区、燃烧区和燃尽区。垃圾在炉排上呈层状燃烧,燃烧空气从炉排下方送人。通过炉排的逆向间歇运动,使垃圾自上而下均匀移动,并对垃圾进行搅动和破碎(烧成团状表面固化的垃圾团),增加透气性,便于空气与垃圾的充分混合,改善了燃烧条件,有利于垃圾燃尽。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第一条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的选址要求、技术要求、入炉废物要求、运行要求、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掺加生活垃圾质量超过入炉(窑)物料总质量30%的工业窑炉以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专用焚烧炉的污染控制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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