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雇主是个人,或者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是虽有法人主体资格但与装卸工之间形成的是临时性的劳务关系,那么,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一般的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承担责任,其也是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主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与装卸工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或者雇主不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挂靠有资质的单位,聘用装卸工干活,装卸工如果因工受伤,那么该用人单位,或者被挂靠的用工单位,理应按工伤待遇标准,承担该装卸工的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一、雇佣工死亡怎么赔偿标准
雇佣关系是劳动关系的中的一种,如果雇佣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或者死亡的话,若雇主没有帮雇员购买人身保险,那么应当要求雇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来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劳动者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当就其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给予赔偿。第二、劳动者死亡的。雇主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其他合理费用。第三、遭受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雇主还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二、肇事车主应该负什么责任
肇事车主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驾驶员为职务行为。
3、车主出租、分包车辆,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挂靠登记车主,挂靠车辆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应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挂靠人不能支付的部分,由被挂靠人予以垫付;被挂靠人承担垫付后,可以另案向挂靠人追偿;挂靠人与被挂靠人请求区分内部责任的,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
5、车主出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是因机动车运行所致,故运行支配与运行利益的归属是确定责任主体的一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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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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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装卸队摔伤误工费谁来承担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61、这应该是属于工伤,如果认定为工伤,产生的误工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2、《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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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别人装卸自己的车出了事谁负责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05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据此,老板和司机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老板和装卸工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老板应承担责任,当然司机也是责任人.但老板可以向司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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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包工头不做,工人受伤,我该找谁负责?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6根据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