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20:11:14 169 人看过

​一、出租房屋房产税的含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价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或者房产的实际使用人等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们根据有偿租赁和无偿租赁两种租赁形式对出租房产的房产税政策进行了梳理,其中还囊括了一些特殊的租赁形式比如融资租赁、地下建筑出租、无产权房屋出租等特殊的租赁情形。

二、出租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多少

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

特例:对于验收前已经出租出借或已使用的新建房屋,应当在出租出借或已使用当月起计算房产税。

购置新建商品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

购置存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出租、出借房产,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商品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

三、特定情况下的房产税纳税时间

1、有关融资租赁房产的情况。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合同未约定开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签订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2、有关基建工地的工棚、材料棚等临时性房屋。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3、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情况。

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税相关文章
  •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1年第75号)的规定,购置的新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对于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日期为准;对于进口机动车,购买日期以《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所载日期为准。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为年应纳税额除以12再乘以应纳税月份数。车船税的计算公式及税率车船税是以车船为征税对象,向拥有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适宜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年应
    2023-05-01
    381人看过
  • 营业税纳税期限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要点
    1.纳税期限的税收筹划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各1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以下方式纳税:(1)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曰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2)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上述规定执行。(3)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季度,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其他纳税人从事金融业务,应按月申报纳税。(4)保险业的纳税期限为1个月。2.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税收筹划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法律对一些具体项目进一步明确如下:(1)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
    2023-05-08
    346人看过
  •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哪些房产免纳房产税纳税单位新建或购置的新建房屋(不包括违章建造的房屋),自建成或购置次月起免纳房产税三年。个人新建、购置的新建房屋不适用此项条款。免税单位用于生产、营业、出租、出包以及出借给企业使用的房产,应照章征收房产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产,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缴纳或者免纳房产税。二、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式北京市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北京市城区、近郊区行政区域内,远郊区的区、县政府所
    2023-06-21
    315人看过
  • 营改增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详解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差额征税的营改增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差额征税的营改增纳税人不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
    2023-07-08
    263人看过
  • 税务机关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认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确认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当日。法律规定,纳税人应自签订转让合同之日起7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可以要求税务机关保密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
    2023-08-02
    416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有限合伙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例1中,目标企业实现了100万元的利润后,如果该企业是公司制企业,则不管该企业是否向股东分红,企业都必须先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企业税后留存的用于企业发展的收益只剩余75%。当然,以后该企业再向境内法人股东分红时,法人股东不再纳税。如果目标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再假定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不向合伙人分配,如果存在作为有限合伙人的公司制法人,此时是否产生纳税义务呢?这里存在一个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讨论问题。财税91号文第五条中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此规定,似乎无论合伙企业利润分配与否,合伙人都应按占伙比例乘以合伙
    2023-04-24
    337人看过
  •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纳税人的权利:知悉权、保密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陈述权、辩护权;2、纳税人的义务:(1)按时缴纳或解缴税款的义务;(2)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3)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义务;(4)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义务;(5)依法设立账簿,有义务核算和保管账簿及相关资料;(6)记录财务会计制度或方法和会计软件的义务;(7)按规定开具、使用和取得发票的义务;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
    2023-08-10
    305人看过
  • 怎样界定营业税纳税人及义务发生时间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新《细则》)已正式实施。营业税新政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纳税地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要素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笔者在实际征收管理中发现营业税新政中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尽快加以调整和改进。一、纳税人的定义不够清晰。一是对构成纳税人的条件未进行明确。新《条例》和新《细则》只是明确了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经济利益的“单位”为营业税纳税人,但是“单位”的构成条件和具体包括哪些对象未作进一步解释。二是内设机构的范围难以把握。由于税法对内设机构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对单位内部的哪些组织属于内设机构难以准确界定,内设机构是否涵盖了二级及二级以下分公司、异地办事处、内部科室等,实践中存在争议。三是以“是否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来判断内设机构是否属于独立纳税人不够严谨。二、承包、承租、挂靠纳税人的界定标准难以把握。对于承包人是
    2023-05-04
    237人看过
  • 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应该怎样确认?
    【法律分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时间。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二、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纳税人将不
    2023-02-16
    233人看过
  •  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期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中国税法中有多种情况,包括消费税中的赊销、分期收款、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等结算方式,以及其他结算方式。这些方式下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发出消费品当天、办妥托收手续当天或者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当天履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指的是纳税人按照税法的规定,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纳税义务。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纳税人进
    2023-11-09
    405人看过
  • 建筑企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确定
    1、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第二十五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财税[2006]177号”的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2023-05-04
    268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问题
    问题:我是一家外服公司,从事代发工资业务时,遇到这样情况:客户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协议,由我们代发工资。客户公司于08.12月把支票交到我处,由我司分别于08.12月代发工资和09.1月代发奖金。问题1.谁是扣缴义务人?2.奖金计税方法和申报期限。我们于08.1月给上述客户公司发放一次奖金,并于2月按全年一次奖金申报个人所得税。今年,09.1月发放一次奖金。现在客户要求于09.1月按全年奖申报当月发放的奖金。对此,我们提出质疑,这样做符合相关的税务规定吗?答复:1、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市场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发[2004]137号)的规定,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是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劳务人员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是劳务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2、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时。因此,如果
    2023-06-07
    201人看过
  • 新条例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何变化?
    问:新条例下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变化吗?答:有变化。一是新细则对营业税条例一般规定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更加强调收入与劳务的配比原则,如将收讫营业收入款项的当天明确为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更加重视合同的作用与效力,如将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也作为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二是重新界定了建筑业和租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除保留了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的老规定外,还将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也调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023-06-07
    89人看过
  • 租房税率是多少,如何缴纳租房税
    企业出租非住宅房屋和住宅房屋所交纳的税种是不一样的。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个人出租住房则需交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
    2023-02-23
    31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税
    词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房产税
    相关咨询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无论货物是否发行,都是收到销售金或取得销售金证明书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用信用销售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或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放日期。 4、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货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6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1、按照工业产品或商品销售收悔岩逗入额计税的,凡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或办妥委托银行收款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商品发出的当天; 2、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采购金额计税的,为结付收购货款的当天;按照应税农、林、牧、水产品实际销售收入额计税的,为成交的当天; 3、按照服务性业务收入额计税的,包括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邮政电讯、金融保险、公用事业等
    •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怎样的,纳税人的发票申报期限是多长时间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3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
    • 预收账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1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分为3种:1.生产销售生产工期未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3.对于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来说,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营业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哪些特殊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8
      营业锐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员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业完成的当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特殊规定 1、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