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补偿款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04:05 406 人看过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实践中,农民的土地被征用后,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无法及时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亦无法对需要安置的人员进行安置,通常将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揉在一块,在提留30%后将其余70%(各地略有差异)分配给村民。

村民集体土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归谁要看以下的情况:

1、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青苗补助费用,归在土地上种植该青苗的人;

2、如果是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那么就归该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土地调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土地权属以及变化情况;

2、土地利用现状以及变化情况;

3、土地条件。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根据授权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下列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1、耕地保护情况;

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

3、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

4、国家有关土地管理重大决策落实情况;

5、土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情况;

6、其他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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