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赔一”公告承诺能否作为商家逃避法律责任的依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1:24:12 344 人看过

“假一赔十”公告承诺能否作为商家逃避法律责任的依据

“假一赔十”公告承诺不能作为商家逃避法律责任的依据,如果商家违反法律,依然会受到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

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商家是否可以拒绝履行“假一赔十”承诺,假一赔十”是赔钱吗
    一、商家是否可以拒绝履行假一赔十承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但是经营者承诺假一赔十,向消费者做出了高于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根据《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条,消费者主张经营者按照其承诺的更高标准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因此,商家不可以拒绝履行假一赔十承诺,应当按照其承诺的假一赔十标准进行赔偿。二、假一赔十是赔钱吗是赔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提高警惕,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保留证据,通过协商、投诉等途径解决问题,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三、假一赔十有法律效力吗假一赔
    2023-06-07
    400人看过
  • 违约后的做出的承诺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违约后可以以承诺作为依据起诉。如果有了承诺,而逾期时,相关承诺人会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尤其是已经将承诺制成承诺书的,因为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以个条件:(一)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反映的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三)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四)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也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
    2023-03-05
    348人看过
  • 双十二商家的假一赔万承诺有效吗
    赵女士:6月初,我到一家专卖店买电脑,店门口有一块写着“假一赔十”的广告牌,我认为店里的货应该是真的,就在店内买了一台价值5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回家后经上网验证防伪代码,又经专业人员鉴定,发现这台电脑属于假冒伪劣产品。我找到销售商要求履行“假一赔十”的承诺,但销售商拒不履行。请问该怎么办?孙律师:销售商承诺“假一赔十”的行为应该认定为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是表意人单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不需要任何人的任何表示,即发生法律效力。销售商作出的“假一赔十”的承诺,是在其意思表示真实且自由的情况下自愿做出的行为,属于单方允诺的范畴,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销售商应对赵女士履行“假一赔十”的责任。
    2023-06-14
    372人看过
  • 通奸并生育子女,能否作为通奸一方的责任依据?
    既然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配偶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婚外同居,仅凭通奸并生育子女的事实是不能支持其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因为法律的侧重点在于重婚及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行为,即制裁的是挑战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而界定与他人婚外同居行为的客观标准是“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里既要求共同居住的证据,还要求时间上的持续、稳定。就通奸行为而言,通奸一次也有可能生育子女,不能因为生育了子女就把通奸行为硬性认定为与他人婚外同居的行为,这里还是有个尺度和界限的问题。通奸是否构成重婚罪通奸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而通奸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秘密地、临时地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重婚罪的认定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2、客观要件,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3、主体要件,重婚罪的主体为一
    2023-08-05
    228人看过
  •  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特征
    该段内容讲述了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罪所需满足的条件。逃逸罪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逃离现场并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或者指使他人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并且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逃逸的目的也是认定交通肇事逃逸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两点:首先,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其次,行为人逃离事故现场后,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或者指使他人逃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查,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附加要件。(2)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如果行为人没有意识到交通事故的发生而离开现场,则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2023-08-28
    129人看过
  •  仲裁裁决能否作为法律依据?
    仲裁是一种自愿型公断,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给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仲裁不同于诉讼和审判,是一种区别于强制调解的自愿型公断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单方面申请仲裁,其他案件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一个在双方具有认可地位的第三方进行评判,并作出公正判断和裁决以解决争议的方法,称为仲裁。仲裁异于诉讼和审判,仲裁需要双方自愿,也异于强制调解,是一种特殊调解,是自愿型公断,区别于诉讼等强制型公断。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纠纷可以单方面申请仲裁;除此以外,其他案件
    2023-11-16
    199人看过
  • 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
    2023-06-27
    172人看过
  • 公司犯法,股东能否逃避责任?
    公司违法,在通常情况下,股东没有责任。但是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权利逃避债务,那么需要担责。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倒闭企业股东一定有责任吗在我国企业法人倒闭之后,股东原则上没有责任。公司倒闭后,无法清偿债务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以破产财产清偿债务。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和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2023-07-03
    307人看过
  • 为逃避法律责任假装得抑郁症怎么办
    一、为逃避法律责任假装得抑郁症怎么办为逃避法律责任假装患有拜抑郁症的,并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抑郁症并不是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精神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精神病人鉴定标准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
    2023-04-20
    126人看过
  • 违约后的承诺是否能成为诉讼的依据
    违约后可以以承诺作为依据起诉。如果有了承诺,而逾期时,相关承诺人会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尤其是已经将承诺制成承诺书的,因为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以个条件:(一)承诺书的作出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反映的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二)不能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三)没有侵犯他人合法利益。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四)承诺书的内容没有违反公序良俗原则。也只有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表达,且没有违法法律相关规定和没有侵犯他人利益的承诺书才算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
    2023-07-06
    407人看过
  • 假一赔十事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假一赔十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经营知道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和经营者索取10倍或3倍的赔偿金但是,除了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影响食品安全、不误解消费者的缺陷外。假一赔一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服务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售假商家被判“假一赔十”2006年1月30日,消费者王XX和两个老乡,在某设备通讯公司(宝安区)龙华二店买了3部中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机。其中1部为CECT8380、另2部为CECT-S560,价格分别为1370元和1640元。售货员称质量绝对没问题,假一赔十。于是王XX让该销售人员在收款收据备注栏中写上了假一赔十的
    2023-08-18
    392人看过
  • 公民逃避征集的法律责任
    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新兵役法的内容兵役法是国家军事制度方面的重要法律,其主要功能是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现行兵役法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战争形态深刻演变、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凸显,迫切需要修订完善。《兵役法》第六十六条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
    2023-07-04
    120人看过
  • 指纹能否作为判断一个人有罪的唯一依据?
    单凭指纹不能判定一个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不危害社会,或者法律明文规定不负刑事责任,则无刑事责任可言。例如,无责任能力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或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履行有益于社会的业务上的行为。具备犯罪构成要件是负刑事责任的依据:1、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律规定的年龄;2、主观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3、犯罪客体和客观方面要件必须是行为人的行为侵犯了刑事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并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即已构成犯罪,行为人才应负刑事责任。身份证录指纹是强制的吗一、身份证录指纹是强制的吗1、身份证录指纹是强制的。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公民到派出所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时,要求录入指纹,这样更好地防止身份证被他人冒用,更好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
    2023-07-18
    287人看过
  • 照片能否作为一种伤情评估的依据?
    照片不可以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不是根据照片进行的,而是根据对伤者伤情的查验并结合有关的病历资料来进行判断。所谓伤情鉴定是通过法医公对公调查取证或有医院相关检查和医嘱证据,颅脑受到物理撞击,伤情症状危及生命应按重伤标准治疗,也可根据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犯罪情节,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大脑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的恢复程度。身份证照片可以换领吗需要的。(一)申报范围: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证;(二)申报材料:1、居民户口簿;2、填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公安机关提供);3、填写《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公安机关提供);(三)办理流程:1、申请人本人持上述材料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同时可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手续;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3、申请人在办理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一个月后,凭居民户口簿及办证回执到受理单位领取新证。属换
    2023-07-10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字据能否作为法律依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要结合字据的内容分析,是否具备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
    • 买到假一赔十商家承诺有法律效力吗?还是假一赔十的商家不真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4
      “假一赔十”属于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定,法律不会干涉。所以,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而商家又有明确的“假一赔十”告示,就可以认定是商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
    • 国家对产品商标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1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或者干涉或者阻碍商标所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那么产品商标侵权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商标侵权的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体如下:1。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2)赔偿损失2。商标侵权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
    • 单一的证言能否作为案件依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9
      单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商家承诺的法律效力与承诺书的作用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1
      前者是警示,是对他人的约束,这得依职权作出,店家显然无此职权,是无效的,不对外产生直接的法律效力。后者属于承诺,说明店家对自己的行为产品负责到底,以此来吸引顾客和消费者,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且商家的确有权利以此要求自己,一旦作出承诺,即发生效力,应严格遵守,否则是对消费者的欺诈,假设存在“作假”行为,则消费者有权要求十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