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作为小包头工,在法律上称之为雇主,工人是雇员,你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
2、你与大包工头有合同,这对你主张权利,反而是不利的。大包工头却可以凭这个协议主张免除自己的责任,理由:雇员只是与你这个小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与他没有关系。
3、受伤的员工起诉到法院,同时证明你这个小包工头不具备承包资质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大包工头明知这种情况,还把工程交给你来做,那就要承担连带责任了。
4、风险:如果证明你没有资质或没有安全生产条件后,大包工头可以根据这个与你解除合同,同时主张扣除你的相应工程款。
一、雇佣关系怎么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如下:员工在就业活动中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害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雇员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对雇员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者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员工因安全生产事故在就业活动中遭受人身伤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承包或者分包业务的用人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建筑工地受伤怎样赔偿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并且受该单位管理,从该单位按期领取劳动报酬,那么伤者与该单位之间形成的便是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应通过工伤认定程序,享受工伤赔偿待遇;2、如果伤者受雇于包工头,而包工头是从总包公司、分包公司承揽的工程,那么在发生伤害事故时,伤者虽然与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该总包公司、分包公司应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仍应承担伤者的工伤赔偿责任。3、如果是由个人承包的工地,或者是公司临时雇佣的劳动者,在该公司从事相关临时性工作,那么在工地受伤的话,双方应属于劳务关系,伤者应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依据人身损害的相关标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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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权利人是指有权请求赔偿的自然人、法人、非法组织。赔偿权利人是自然人的,一般仅指被害人本人,在被害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由被害人的法定继承人和监护人行使赔偿请求权。 赔偿权利人是法人和非法组织的,发生合并分立的,由合并分立后的法人和非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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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受伤包工头和包工头谁负责, 工地出现事故, 包工头和谁负责任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281、一般应由包工头负责,如包工头没有施工资质,你应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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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伤包工头和老板谁负责,包工头和包工头谁负责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工人受伤了,应当由包工头负责赔偿全部损失,房主作为定作人是没有责任的。因为工人与包工头之间属于雇佣关系,而包工头与房主之间属于承揽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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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工人工伤赔偿责任谁负责?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1动争议当中,如果包工头只是单纯的劳务承包,并且没有相关的劳务资质,那么在认定劳动关系时,应当认定劳动者与具有用工主体资质的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应当与发包单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责任自然由发包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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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私人包工头,出了事故,包工头负责任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7由具有资质的转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把业务转包给不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包工头的,包工头招用的工人从事承包业务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具有用工主体的承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