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有关房改房上市交易纠纷的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19:52:03 213 人看过

目前,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有关房改房纠纷的范围是:①个人购买了房改房部分或全部产权,且办理了《产权证》,与平等主体间因所购房屋引发的权属及合同纠纷;②单位职工交纳了购房款或集资建房款并已合法使用该房屋,在未取得《产权证》前与第三人发生的房屋侵权纠纷;③房改房全部或部分产权所有人和使用权人与房屋相邻各方发生的相邻纠纷;④房改房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⑤离婚案件中涉及房改房分割的,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证》等情况,人民法院均予受理。另外,原合法承租单位公房的承租户,在未分得其他住房前,单位将所租房屋出售给他人而引发的纠纷,如果承租人已参加房改,且分得其他住房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立案受理。房改房部分产权人未经产权单位同意擅自转让房改房,产权单位起诉其侵权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擅自转让房改房与他人发生纠纷时,产权单位要求参加诉讼的,可将其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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