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9:20:27 347 人看过

一、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公证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二、房产抵押贷款

需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合法有效的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担保书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借款人住房的自筹资金有关证明、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贷款行规定的文件。

三、农村房屋确权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有助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合理优化及分配,进而为农民增收增益奠定夯实的基础。

(一)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二)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三)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四)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五)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六)颁发土地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产登记相关文章
  • 房产登记部门不会给办理登记的情形有什么
    我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因此,只有符合法律的规定,申请人的登记申请才会被许可。一、房屋分割需要什么手续首先房屋分割登记办理条件为:1、申请人与依法提交材料记载的一致;2、申请人提交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真实、有效;3、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与申请人提交的规划证明材料记载一致,申请其他登记的房屋与房屋登记簿上记载一致;4、申
    2023-04-12
    69人看过
  • 登记机关对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登记机关对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不予登记,可能有下列情形:1、当事人的申请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的范围;2、当事人的申请不属于被申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辖范围;3、申请出质登记股权属于有关规定明确不得出质的情形,如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等;4、当事人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属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未经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机关批准;5、当事人申请出质登记的材料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规定等。遇此情形,登记机关应当不予登记并告知当事人不予登记的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2023-06-09
    426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下,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一、人民法院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虽然立案登记制度已经确立,但并非所有案件法院均会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中就明确列出六种不予立案的法定情形;第十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二、民事案件立案标准(一)起诉的条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的条件如下: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即原告必须是具有诉讼权利能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原告必须是由于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原告与其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告。除非讼案件外,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
    2023-03-22
    155人看过
  • 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不予发证的情形有哪些
    土地确权正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本文将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解读:政府什么情况下不予发证?土地确权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不予发证的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证:1、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征收、征用、占用,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丧失的;2、承包户的承包地被全部退耕还林并已经发放林权证的;3、承包期内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4、承包期内五保户死亡的;5、其他依法应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确权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1、妥善处理机动地、经济地、荒地等问题。凡是已纳入承包地管理的,继续作为承包地管理;未纳入承包地管理的,不进行确权登记,但应按实际面积登记在册。2、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农户自行或者流转给别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变农业土地用途的,仍按原来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在实测面积时减去占用面积,并进行备注。3、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
    2023-02-15
    500人看过
  • 天津机动车有哪种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
    问:有哪种情形的,不予办理注销登记答:(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二)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三)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或者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四)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五)机动车缺失车身或车架的;
    2023-11-27
    284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予登记结婚?结婚登记能否委托代理
    一、不予结婚登记的的情形有哪些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为提高全民素质,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禁止表兄表妹之间的近亲婚配是十分必要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二、结婚登记能否委托代理结婚登记,
    2023-03-04
    356人看过
  • 房屋登记不能办理的情形
    (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六)房屋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申请登记的;(七)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登记的程序(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四)记载于登记簿;(五)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2023-05-01
    439人看过
  • 房产继承存在哪些情形的公证机构不予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要想准确的知道房屋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建议当事人自己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去咨询一下,再者,现在的遗产房过户已经不再需要当事人提供公证书了,如果认为房屋继承公证收费标准太高,也可以不办理公证。一、凭法院调解书可以办继承公证吗只凭法院调解书是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的,办理继承公证还需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023-03-04
    69人看过
  •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几种
    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压、精神分裂症、先天性心脏病、无脑儿、脊柱裂、癫痫等,为提高全民素质,减少遗传性疾病的发病率,禁止表兄表妹之间的近亲婚配是十分必要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主要是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是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理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双方均为重症智力低下者,均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对于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按下列四种情形分别处理:一、不许结婚。包括直系血
    2023-05-04
    189人看过
  • 公证机构不予办理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7、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8、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9、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公证机构可办理哪些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可办理以下公证事项: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存证据;10、文件上的签名、印章、日期、副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2023-08-06
    238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转让
    1.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2.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一、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首先,我们要想知道房地产开发公司转让股权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我们必须清楚什么叫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
    2023-06-24
    108人看过
  • 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登记结婚,不予结婚登记的的情形有哪些
    一、临时身份证能登记结婚吗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必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但有些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件,现役军人也不能提交身份证。根据《临时身份证管理暂行规定》,临时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因此,当申请结婚、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只能提交临时身份证时,登记机关也应为之办理婚姻登记。二、不予结婚登记的的情形有哪些男女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且无他人强迫或第三人干涉,男女双方申请结婚完全是自愿的,符合民法典规定申请结婚的条件、要求。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不予登记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这是因为:直系血亲和三代旁系血亲的婚姻,均属近亲婚配,其结果是使后代容易具有相同的病态基因,使一些隐性遗传学疾病发病率增高,如先天性耷哑、先天性鱼鳞病、先天性高血
    2023-05-05
    82人看过
  • 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案!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老杜名下,依物权相关规定,老杜才是该房的所有权人,小夏直接要求确认该房归其所有,缺乏法律依据才不会得到支持。虽然小夏与老杜约定过,等小夏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后,再将该房过户到小夏名下,但小夏依此约定只取得了要求老杜履行约定等合同权利,并不能依照该约定直接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在小夏具备本市购房资格、老杜借故推脱不将该房过户到小夏名下的情况下,小夏可诉请老杜协助将该房过户到小夏名下,而不宜直接诉请确认该房归其所有。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
    2023-05-06
    398人看过
  • 哪些情形的农村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
    1.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宅基地;2.城镇居民在农村非法购买的宅基地;3.跨村集体经济组织购买的宅基地;4.因依法查封等原因限制土地权利的宅基地;5.已异地安置或批准新建,应拆旧房至今没有拆除的宅基地;6.农民建房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面积,未经处罚、补办审批手续的宅基地;7.在农民建房审批中隐瞒的旧宅基地;8.自行灭失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9.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的;10.其他依法不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宅基地。以下特殊情况的农村宅基地如何确权登记发证?(一)对不符合补办用地审批手续违法超占宅基地,且违法超占不足一间(46平方米)的房屋,确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拆除的,可对批准面积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对违法超占部分在土地登记簿、土地权利证书记事栏内注明超占面积,超占部分待今后拆建、翻建时予以拆除。宗地图按实际使用范围绘制,可以区分违法超占位置的用虚线标注;如确实无法区分违法超占位置的,在宗地图上
    2023-05-05
    264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登记是指国家对房屋所有权和房屋登记的统一管理,包括对房屋的审查、记载、核准、颁发证书等过程。房产登记的主要目的是保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并为政府提供有关房地产的信息和数据。 在房产登记过程中,房地产权利人需要向... 更多>

    #房产登记
    相关咨询
    • 房产登记的情形有哪些?房产登记公证程序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7
      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那么,申请房产登记要公证吗,是什么申请房产登记要公证吗,不是所有房产登记都需要公证的。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字(1991)117号]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经过公证。主要内容如下: (一)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
    •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哪些情形下不予登记, 不动产登记的情形分别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07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不予登记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的除外;(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者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未提交依法缴纳不动产价款、税费等凭证或者减免证明的;(五)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的;(六)申请
    • 房屋登记机构在哪些情形下不予登记?房屋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3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一)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的面积等内容建造的建筑申请登记的;(二)申请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利来源证明文件或者申请登记的房屋权利与权利来源证明文件不一致的;(三)申请登记事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冲突的;(四)申请登记房屋不能特定或者不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五)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原权利人申
    • 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不予结婚登记的法定情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8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民政局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并以书面形式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中国法定结婚年龄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如果是外国人、港澳台等人士,在内地结婚的,必须满足我国法定结婚年龄的要求。 2、非自愿的。欺骗或受胁迫的婚姻都是可撤销婚姻,所以也不能结婚。 3、已有配偶的。中国实施一夫一妻制,法律禁止重婚,所以有配偶的不能再结婚,即使外国一方法律规定与
    • 哪些情形不予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提交的文件资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折股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备案手续的; (四)对外投资、产权变动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使国有资产权益受到侵害的; (五)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