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和补偿条款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19:43:34 399 人看过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补偿11个月的,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新劳动法试用期离职

新劳动法试用期离职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可以在试用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离职的,你工作几天就有几天的工资,但是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或者相同岗位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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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者仍可以在试用期间提前三天通知单位离职的,你工作几天就有几天的工资,但是试用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后的工资或者相同岗位工资的80%,也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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