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会因户口离开村集体而失去经营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9 14:12:35 111 人看过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离开村集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离开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其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指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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