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生堂"在沪提起首例知识产权诉讼索赔180余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03:50:18 71 人看过

因在企业字号和产品包装上使用了与“资生堂”、“SHISEIDO”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标识及商标,上海晶典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典公司)、上海润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美公司)、上海小娴美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娴公司)及润美公司、小娴公司的设立人李某、马某被株式会社资生堂(日本)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停止侵权,登报赔礼道歉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80余万元。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据悉这是日本“资生堂”在我国大陆地区提起的首例知识产权诉讼。

原告株式会社资生堂在诉状中称,该会社是“SHISEIDO”、“资生堂”两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其生产、销售的“SHISEIDO”、“资生堂”品牌的化妆品在世界各地享有盛誉,在中国也具有极高的知名度。被告晶典公司、润美公司和小娴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在生产、销售的化妆品、产品包装、广告宣传、网站上广泛使用“SHIDOAS”、“资生堂雅姿”文字标识。

此外,马某在香港设立资生堂雅姿(法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并在生产销售的化妆品上大量使用“资生堂雅姿(法国)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等字样。

原告认为,被告在产品上使用“SHIDOAS”、“资生堂雅姿”文字标识,其中”SHIDOAS”标识与原告的“SHISEIDO”商标近似,“资生堂雅姿”标识前三个汉字与原告的“资生堂”商标完全相同,构成商标侵权。同时,被告将“资生堂”注册为企业字号并作引人误解的使用,不仅构成商标侵权还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

市二中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8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竞争相关文章
  • 福建福州中院受理首例知识产权“恶意诉讼”
    今年4月新修订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增加了“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这一新的案由。日前,福州市中院受理了首例这种类型的案件。原告漳州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公司”)与被告福州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公司”),均是生产销售电子时钟的企业。郑先生是福州公司的股东及技术人员。2005年至2007年间,福州公司将与进入公知领域的他人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相近的外观设计申请了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2009年,郑先生和福州公司向福州市中院起诉漳州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并要求巨额赔偿。漳州公司不得不启动了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退出这一市场。2010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经审查,宣告:郑先生和福州公司所享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漳州公司认为,郑先生和福州公司的恶意诉讼行为致使漳州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商誉下降,原有客户及潜在客户流失,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造成了重大损失。本
    2023-06-05
    247人看过
  • 知识产权诉讼与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问题
    知识产权诉讼比普通的民事诉讼要复杂一些,最为特殊的是赔偿数额的计算。理论上讲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适用我国一般民事赔偿原则,采用填平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在实践中基本做不到这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赔偿的计算一般采取三种方式:第一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第二是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这两种计算方式在实践中存在很大的问题,想想发生知识产权侵权有哪个被告会主动交出账本,老老实实地交代自己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收益,法院也不能做到强制被告交出账本,没有账本就无从知道被告到底因为侵权获得了多少的收益。实务中还有比较极端的例子,被告刚刚开始侵权,还没有获得利益,反而因为前期准备花了不少的成本,其收益为负数,这种情况下怎么赔偿?第二种方式似乎原告可以向法院递交自己的账本证明自己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但是也有问题,怎么证明自己收益减少就是因为被告的侵权所致呢?司法实践
    2023-04-23
    118人看过
  • 知识产权索赔是怎样
    一、知识产权索赔是怎样我国目前的知识产权赔偿主要是补偿性赔偿,数额的确定依据是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获益、许可使用费等,无法举证证明前述计算依据的情况下,由法院依法酌情确定赔偿金额。行使惩罚性赔偿一般要求侵权恶意,侵权恶意往往会对专利权人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但是惩罚性赔偿并不以受害人实际遭受的精神损害为前提。精神损害赔偿是一项独立赔偿事由,可以与物质损失并列计为实际损失,在此实际损失的基础上计算补偿性赔偿。惩罚性赔偿依附于补偿性赔偿,在补偿性赔偿的基础上加上一定数额或比例的惩罚性赔偿金,就是惩罚性赔偿。二、惩罚性赔偿主体有什么功能惩罚性赔偿是由补偿性赔偿部分加惩罚性赔偿部分组成,因此,它除具有一般赔偿损失的功能外,还有着自己独特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二是对不法行为人的惩罚、遏制功能。惩罚性赔偿对受害人的超损失赔偿功能三、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主要是什么(一)保
    2023-06-15
    73人看过
  • 什么是知识产权索赔
    知识产权侵权排除请求权并不询问侵权人是否有故意或者过失,侵权人是否恶意,侵权行为是否是侵权人自己的行为。知识产权侵权请求权是指知识产权人在他人有可能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请求防止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权利。如上所述,人身权和部分财产权一旦受到侵犯,几乎不可能完全恢复。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来说,防止侵权比侵权后停止和寻求救济更为重要。知识产权侵权请求权具有特殊的意义。防止知识产权侵权请求人的范围与排除知识产权侵权请求人的范围基本相同,包括权利可能被侵犯的知识产权人(包括知识产权继承人)和知识产权专用许可的被许可人,被许可人是可能侵犯知识产权并使其享有知识产权的人失去完美的状态。请求书并不询问可能的侵权人是恶意的、故意的还是过失的,也不询问是否是可能的侵权人自己的行为,只要侵权行为可能客观现实地发生。当然,这里的客观性和可能性应该用一般的社会概念来判断。请求权的内容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请求
    2023-05-07
    96人看过
  • 市民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索赔10亿元
    14年前申报花生奶专利,可是14年过去了,花生奶产品遍地都是,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回音。今年3月,随州市民宫某贵一怒之下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索赔10亿。7月9日,宫接到了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开庭传票,要求他携带证据23日赴北京参加庭审。14年前申请技术专利今年48岁的宫某贵原是随州科委下属一单位技术人员。他说,1995年,他开发出了以花生为主要原料的花生浓缩液、花生原汁、花生奶及花生蛋白肉系列饮料,当时我心情很激动,当年5月,宫某贵向国家专利局(现已更名知识产权局)在当地的科技部门递交了专利申请书,该部门于1995年5月5日给原告下达了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申请号码为:95105211.x。但一直到2008年,宫某贵仍未收到专利通知书,也未收到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多次催要专利证书未果宫某贵说,自己曾多次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并要求颁发国家专利证书,但一直没有如愿。2008年12月份,宫某贵多次通过
    2023-06-06
    402人看过
  • 原告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要提交的材料
    (1)主体资格的资料。(2)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一、知识产权案件怎么提出管辖(一)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所在市辖区内的下列第一审案件:1、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民事和行政案件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3、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二)其他地方知识产权案件地域管辖,具体如下所述:1、专利侵权纠纷到哪个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受理。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者提起诉
    2023-02-06
    291人看过
  • 西藏首例知识产权案件审结
    近日,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功审结了西藏首例知识产权案件,不仅以调解的方式顺利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还以实例给侵犯知识产权的一方上了生动的一课。2006年,区内某单位在其主办的信息网站上,全文转载了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享有版权的三篇文章,共约19000字,转载时仅注明了文章的出处而未向该公司支付报酬。该公司认为这一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于是委托律师发出律师函,请求进行赔偿。而区内该单位只是将涉诉的三篇文章从网站上删除,并未给予对方赔偿。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按文章篇数,分三个案件诉至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后,对这三起案件做出了判决。而原告以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太低为由,就上述三起案件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上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远在北京的原告方为节省成本,请求书面审理。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针对这一实际问题,不公开开庭审理了这三
    2023-06-08
    145人看过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在探索中成长
    日前,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获悉,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全国累计实现专利权质押3361件,质押金额达人民币318.5亿元(含外汇)。有关专家表示,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有力地支持了中小企业的发展,备受企业青睐。同时,探讨降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质押融资工作将具有重要意义。质押融资支持企业发展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产的有效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全国近20个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投融资服务试点及创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综合试验区等不同层次的试点工作。2010年,试点地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额逾30亿元,扶持中小企业近400家。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登记量连续5年保持高速增长,质押金额年均增长近70%。与此同时,各
    2023-06-05
    272人看过
  • 意大利GUCCI在我国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索赔50万
    近日,古乔古希股份公司(GUCCIOGUCCIS.P.A)一纸诉状将上海百思图鞋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推上法庭,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侵犯其GG图形注册的商品,并索赔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据了解,古乔古希股份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生产顶尖服装及高档豪华产品的跨国集团之一,其GUCCI品牌于1921年诞生于意大利,至今已有85年的历史。作为全球最大的奢侈品牌之一,原告的产品覆盖了皮革制品、鞋、服装等众多类别,在世界各国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声誉。在中国,原告的品牌受到中国政府部门的重点保护,2000年即被国家工商总局列入《全国重点名录》。据原告古乔古希股份公司诉称,其于2007年1月发现第二被告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销售带有与原告GG图形商标极其近似的标志的女鞋,该女鞋在正面和侧面以一定的排列方式大面积、大量地使用了与
    2023-06-08
    53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案件应该如何提起诉讼
    一、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案件应该如何提起诉讼知识产权侵权提起诉讼应满足的条件有:1.级别管辖为,知识产权纠纷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知识产权法院,地域管辖规定为,知识产权纠纷由被告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2.原告应当是案件当事人或直接厉害关系人;3.有明确的的被告;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5.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有哪些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
    2023-10-04
    384人看过
  • 专家提醒:迎接"米老鼠"落沪留意"知识产权”
    迪士尼不仅是一个大型商业旅游项目,也是一个知识产权贸易项目。日前召开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专家咨询会上,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X提醒:迎接米老鼠落沪时应多留知识产权心眼。无论是以授权许可为主的东京模式,还是法国、香港的合资合营模式,都绕不开知识产权问题,张X介绍,一般人认为迪士尼的米老鼠等卡通形象的版权都有一定保护期,过了期限后即进入公有领域,但其实还涉及商标、外观专利以及原型作品的衍生等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迪士尼公司已将其大多数的经典卡通形象注册了商标,基本上45大类都注册了,张X告诉记者,商标注册是可以无限次续展,所以一旦使用这些卡通形象就可能导致侵犯其商标权,此外,经过重新开发演绎的新作品,从其发表日起又重新享有50年的保护期。所以那些看似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或形象,迪士尼可能已经通过商标进行保护或重新演绎后获得了新的保护期,我们的一些企业在借迪士尼东风时一不小心就容易侵权。
    2023-06-08
    379人看过
  • 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行为认定是怎样
    恶意诉讼是指当事人故意提起一个在事实上和法律上无根据之诉,从而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诉讼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恶意诉讼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目前对于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业界普遍认同四要件说,即可归责之意思状态、违法性之行为、损害之发生、行为与损害之因果关系四个方面。1、主观上的恶意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在意思状态方面具有特殊性,其表现在:一是权利人对于诉讼缺少法律和事实依据是明知的;二是权利人期待通过诉讼程序,直接干扰商业上的竞争者,造成对方的利益损失。判断当事人是否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明知自己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否具有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不正当诉讼目的。2、实施了违法性行为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违法性并非在于提起诉讼本身,因为提起诉讼是当事人享有的基本权利,其违法性主要体现在诉讼的提起在客观上不存在任何可成立的基础。知识产权人提起侵权诉讼的权利是否合法有效是判定有无客
    2023-03-03
    88人看过
  • 中企打赢我高空作业机械首例国际知识产权诉讼
    经过历时887天的美国司法程序,美国时间8月17日,美国内华达州地方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某公司及达克泰集团状告江苏某某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商业外观侵权和不公平竞争的诉讼请求。某某公司近日在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这一结果。这是我国高空作业机械行业首次在国际侵权诉讼中获胜。某某公司是国内高空吊篮行业的龙头企业,具有年产高空作业机械愈万台的综合生产能力,拥有34项国家专利,并荣获行业内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2008年3月,某某公司在参加美国拉斯维加斯工程机械展会中,突然接到世界高空作业机械龙头企业某公司和达克泰集团通过当地州立法院发出的起诉传票,主诉某某公司制造的吊篮核心部件——提升机涉嫌外观侵权和不公平竞争。而原告所告侵权的产品LTD6.3提升机,是某某公司技术团队自主研发的第三代产品,不存在侵权之说,原告根本动机是恶意阻止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因此这场诉讼关乎我国高空机械行业能否跻身国际市场的成败
    2023-06-08
    218人看过
  • 外企侵犯我知识产权被判赔偿5000余万元
    人民网武汉1月14日电(记者顾兆农)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作出判决,认定日本富士化水工业株式会社和美资华阳电业有限公司侵犯专利权,责令两被告共同赔偿原告武汉晶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061.24万元。至此,这场耗时8年、国内外广泛关注的大案终审告结。该案由武汉晶源公司2001年9月向福建省高法起诉,2008年5月福建高法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权。武汉晶源因一审没有落实两被告侵权的共同责任,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以5位法官、扩大庭的方式公开审理此
    2023-06-08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竞争
    词条

    竞争是指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划分了公平竞争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界限,为市场主体的竞争设定了共同遵循的行为标准。对于在市... 更多>

    #竞争
    相关咨询
    • 企业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方案建议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1、遇到知识产权侵权时,企业应及时启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起诉前,首先,权利人应当明确,起诉的对象是竞争对手还是合作方(客户等),评估起诉的必要性;其次,权利人在启动诉讼前,有必要核实相关权利基础,如专利是否还处于保护期限内且连续缴纳年费,专利是否稳定等;再次,固定侵权证据,并对当前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告侵权做一个风险评估。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侵权证据,包括侵权对象、侵权行为、侵权程
    • 诉讼中的知识产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01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各种涉及知识产权的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个角度来看,知识产权诉讼不是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然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的总和。
    • 企业应该如何向法院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29
      1、遇到知识产权侵权时,企业应及时启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起诉前,首先,权利人应当明确,起诉的对象是竞争对手还是合作方(客户等),评估起诉的必要性;其次,权利人在启动诉讼前,有必要核实相关权利基础,如专利是否还处于保护期限内且连续缴纳年费,专利是否稳定等; 2、再次,固定侵权证据,并对当前证据是否能够证明被告侵权做一个风险评估。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侵权证据,包括侵权对象、侵权行为、
    • 侵犯知识产权能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7
      展开全部不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针对侵犯人身权利规定的。
    • 侵犯知识产权如何索赔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8
      判定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可以看是否主观意识,是否以经营为目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