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签署的离婚协议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8 09:41:59 439 人看过

一、什么情况下签署的离婚协议无效

离婚协议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离婚协议无效:

1、离婚协议书中得内容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

2、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违背公序良俗的;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常见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如下: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关于子女姓氏的强制性约定。

4.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5.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他人的财产。

一般来说,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离婚而达成离婚协议的,在双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时离婚协议成立,在双方办理完毕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开始生效。夫妻一方当事人反悔而不同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于夫妻双方达成的以离婚为前提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未能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协议书的相关注意

1、离婚协议的前提就是要离婚,该协议的性质可以理解为以离婚为前提的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只有在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时,所附条件才可视为已经成立。

2、《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内双方虽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签订《离婚协议书》,但若因一方撤回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的,均属于未完成离婚登记。此时,因“离婚”的前提条件未成立,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则未生效,故该协议内容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3、如果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但未办理完成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书》虽成立但没有生效,协议内容对夫妻双方也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若一方提起离婚诉讼,该《离婚协议书》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辅助证据,但不能作为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依据。

4、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虽具有法律效力,但因系属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不能据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一方拒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违约的,另一方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男女双方确定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协议书内关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约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约定,对双方及第三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离婚后其中一方不得再婚、一方再婚后不得生育子女、一方再婚后生育的子女不享有继承权等。

经过上文的解答,大家此时应该清楚什么情况下签署的离婚协议无效了吧。对于无效的离婚协议,自然也就不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内容也是可以的。但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好还是委托专业人士帮助起草或者审核离婚协议内容。要是在这方面有需要帮助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离婚律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22: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何种情形下,劳动双方签署的仲裁协议无效?
    1、劳务双方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无效。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2)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2、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3、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仲裁协议;(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3)属于仲裁委
    2023-04-29
    69人看过
  • 协议签署后无效的含义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双方对合同是否无效有争议,可以起诉至法院,并调查、搜集证据后向法院提交,由法院根据证据等具体情况裁决。签订协议的当事人双方身份出现了法定无效的情形1、和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协议,协议全部无效。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主要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含痴呆愚钝),常见的是和老年人签订,而老年人事后被证明已患老年痴呆症,和未成年人签订的情况比较罕见。2、拆迁人没有办理相关的拆迁手续,不具有拆迁的资格,所签订的协议无效;3、被拆迁人应当是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拆迁人与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常见的是被拆迁人的亲属签订协议,但亲属不是被
    2023-07-06
    210人看过
  • 本协议对于上述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协议在以下情况下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呢以下两种情况下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无效:1、被逼签订的协议无效。即一方不同意签署,另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的效力无法得到法院确认。2、限制人身权的协议无效。如约定一方不能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则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还有约定离婚时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
    2023-07-25
    75人看过
  • 离婚协议约定大学的阶段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无效
    一、离婚协议约定大学的阶段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无效在现行的《民法典》中,并未对无效婚姻以及被撤销婚姻的自始无效性及由此产生的子女身份问题这一议题进行明确阐述。从法理学角度分析,一种普遍观点是由于双方当事人尚未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生育的子女应归为非婚生子女生育范畴。针对无效婚姻或者被撤销婚姻的情况,我国《民法典》实际上是认可这些子女享有合法地位的。父母与其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无论父母的婚姻是否被宣布无效或者撤销,都不会发生任何改变,仍然适用于《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作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例如,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抚养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二、桂林请抚养权律师多少钱关于寻找律师进行法律服务项目的相关费用问题
    2024-05-01
    284人看过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什么情况下有效力的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在双方拿到离婚证的情况下有效力的;离婚后,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书上约定的方式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离婚了又复婚了,房子算婚前财产吗离婚后房子归一方,复婚后再离婚,房子算复婚时候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房屋在离婚时已经约定了归一方所有,即使是复婚也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协议在夫妻双方都有效吗夫妻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具体如下:1、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书面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离婚时,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三、夫妻之前签的
    2023-06-23
    213人看过
  • 在没有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有效吗
    1、在没有离婚登记的情况下签署离婚协议有效吗P>由于法律对离婚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的效力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意见纷纭。但是,一般认为,离婚协议生效的前提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或法院协议后离婚。如果是已签署的离婚协议,在离婚程序之前,一方违反的离婚协议将无效,任何一方都有权对离婚协议中涉及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违约离婚协议仅作为证明夫妻关系是否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等的证据提交法院。本协议仅供参考。然而,一些地方法院认为,虽然离婚登记尚未办理,但协议中涉及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双方意图的真实表达,应当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应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进行处理。在什么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通常被认为是有效的。离婚尚未办理,但双方已根据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实际分割了财产。有些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只要签订离婚协议,双方就已经离婚,然后根据离婚协议分割财产。该实际履行的财产分割协议很可能在随后的诉
    2023-05-03
    255人看过
  • 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
    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单位或居委会的介绍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简化了协议,也提高了离婚效率。但同时也有一些状况,导致不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而必须诉至法院:一、双方就是否离婚、、、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未在国内办理的;四、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则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2023-06-12
    97人看过
  • 签署协议书离婚有效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签署协议书离婚有效吗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对解除婚姻,以及解除婚姻后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如何处理达成的协议。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因此,离婚协议的生效,必须经过离婚登记,即双方当事人签订离婚协议后,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此才能领离婚协议生效。二、签订离婚协议后悔怎么办1.当事人对离婚反悔的即又不同意离婚,要求恢复婚姻的,根据规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要求当事人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解决。因为离婚证对男女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要求恢复婚姻的,要按照登记程序办理。一方反悔的,应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没有发现,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即这种情况不能反悔的,因为离婚已经发生法
    2023-11-18
    421人看过
  • 离婚协议应注意什么,什么情况下不能协议离婚
    一、离婚协议应注意什么?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所谓"离婚意思表示"即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所谓"子女抚养"即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即子女抚养权归谁。多个子女的,要分别注明。子女跟随一方共同生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由双方协商,但必须明确,抚养子女的一方放弃抚养费的也应当注明。所谓"财产及债务处理"系指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必须明确哪些财产归谁所有,如有共同债务,则应注明由哪一方承担,双方分担的,应注明哪一方分担多少。所谓"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是指如果夫或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对方应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以何种方式帮助或帮助多少,应写明,如不存在该情况,也应注明。二、什么情况下不能协议离婚?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1、一方要求离婚的;2
    2023-02-07
    379人看过
  • 工伤私了协议书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以下三种情况下工伤赔偿私了协议为无效或者可以申请撤销:(1)在未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之前,就对是否认定工伤和劳动能力等级做出协议的;(2)存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甚至是在用人单位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违背了劳动者真实意思表示的;(3)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事故的管理制度,而且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一、工伤赔偿私了协议是否有效(1)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可见,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工伤赔偿事宜。但对于职工受伤后,在医疗期间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的问题,我国法
    2023-03-04
    125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你需要签署商业秘密保密协议
    为保护公司权益,防止员工泄露公司秘密,公司老板在任职期间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双方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书面或口头信息的协议。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一方违反本协议,将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将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约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承担保守有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和竞业限制的义务,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模式:甲方(单位):甲方(员工)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员工)身份证号码:
    2023-05-02
    376人看过
  • 离婚协议签字后在哪些情况下才能生效
    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理性的分手,不愿再闹得天翻地覆,反目成仇了,离婚协议就成了登记离婚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法律文件,很多夫妻在签下自己名字的同时,感觉自己就此和对方解除了,协议自此生效了!这种感觉大错特错。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登记离婚的第一步,即双方达成了离婚的合意,但是中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和离婚都是要通过登记来完成的,如果没有登记离婚,协议签好之后,是没有生效的,该协议就是民法里面所讲的附条件生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前提,该协议才生效,如果没有离婚(经过法定的认可),该协议未生效,也就无异废纸了。很多当事人签好字后遇到对方反悔,诉诸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的意见是该协议虽然经过双方签字,但是生效条件没有成就,所以,不能按照协议来进行判决。
    2023-06-12
    190人看过
  • 在未签署协议的情况下是否有保密义务
    如果没有保密协议,它也有义务对工作中已知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就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在日常生活中,用人单位最好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确定彼此的义务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应采取哪些法律保护方法,使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泄露或被他人恶意侵犯?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设计和适当的管理,尽可能避免商业秘密的泄露。在劳动和人事管理层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就保密条款达成一致。企业可以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并就保守商业秘密事项达成具体协议。保密条款不是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而是企业和员工共同选择和约定的条款。有保密要求的企业最好在合同中设计条款。签署保密合同。企业可以与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特殊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保密条款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份内容更具体的完整合同,后者只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相对简单。前者适用于易于联系的员工或关键职位,后者适用于所有员工
    2023-05-07
    473人看过
  • 车位转让协议在什么情况下转让协议是无效
    一、车位转让协议在什么情况下转让协议是无效无效情形,仅限于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参见民法典。无效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无效合同有违法性。(二)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三)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四)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的定义和身份关系协议的法律适用】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车库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其拥有的坐落于X小区X号楼X单元车库,租赁给乙方使用。(二)该车库
    2023-06-08
    15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如何签署离婚协议?
      海南在线咨询 2024-12-31
      在我国,结婚证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依据。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夫妻,才属于合法夫妻。而在自愿离婚时,签署离婚协议是必须的。然而,婚姻关系的有效性并非仅由结婚证或户口簿所决定,双方未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意味着他们的婚姻关系并不有效。因此,如无结婚证或其他法律手续,则不存在离婚问题。
    • 口头协议什么情况下有效,什么情况下无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1、法律对合同的格式未作强制性规定的,应当有效,对合同格式有规定的,应当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哪些情况下可以同时签署多份离婚协议?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1
      签订多份离婚协议书的,交给婚姻登记机关的协议书才是有效的,其他与该协议有冲突的内容都是无效的。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履行协议想要反悔,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其执行协议。
    • 离婚协议书无效的情况下, 具体的情况下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分割财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8
      只要双方自愿平等的签署,不违反禁止性强制性规定都对双方有约束力. 唯一对你的现状有利的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 什么情况下无效补充协议无效补充协议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3
      以下情况下补充协议是无效的: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无效;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无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无效;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