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7:20:37 455 人看过

1、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因单位不存在了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不肯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合同中止和终止区别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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