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类人可以获得农村征地补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21:38:47 151 人看过

一、哪几类人可以获得农村征地补偿?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一般考虑如下因素:(以下只是一般情形,具体由各村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1、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

2、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

3、是否与其他村民之间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关系。

4、是否享有了应有的权利和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如参加村民大会行使表决权,参加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益性劳动。

二、实践中,因成员资格产生的纠纷大概有如下几种情况:

1、外嫁女(上门女婿)。如果其出嫁后(入赘后)即去夫家(女方家)所在地生产和生活,并不以原村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的,对此种情况的外嫁女(上门女婿)一般不再认定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对于女方出嫁后(入赘后),仍在原村耕种土地,并按时缴纳集资提留等,履行了相应义务,又未改变原有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一般认定其仍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权。

2、在校大学生。(1)原籍是农村户口的大中专在校生,其户籍的迁出并不是表明自己已脱离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是基于一种学籍管理规定的行为,学生在校读书不是就业,其生活或学费主要来源于家中的父母或其他成员的供给,所以,其并未脱离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不能因此而否定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和由此所获得的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2)户口迁出的大学生毕业后,长期没有回到原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生活的,表明其并不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为其基本生活来源,其实际上已脱离了与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无论是就业还是待业,户口即便是迁回原籍也不应认定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3、离婚或丧偶的妇女。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其户口迁回原籍生产生活的,且在其他地方不再享有相关权益的,一般视为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在部队服役的军人。在其服兵役期间,不能因其户口迁离而否定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在其复员后,如政府未给安排相应的工作,仍然回村落户的,说明这些人仍然需要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作为其基本的生活来源,故应认定其为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5、超生子女。大多超生子女都会在经过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处理后将其户口落于村集体!此时这些超生子女已成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虽然没有经过政府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处理的超生子女是否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却存在着争议,但依照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超生子女作为一个民事主体,其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并不因父母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影响,因此,超生子女自出生之日即当然获得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同时也应享有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应当予以保护。

6、服刑人员。这些人员虽然因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了国家法律的惩罚,但并不因此而丧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服刑期满后,大多仍需回到原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生产与生活,确保这些人的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不仅有利于他们的生产与生活,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7、独生子女。许多省份规定,在审批宅基地或村级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法院一般也持支持态度。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14日针对独生子女家庭征地补偿费分配案件下发了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征地补偿费时,要求多分一人份额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并对独生子女家庭起诉请求增加一人份额的征地补偿款的请求予以保护。

如果在对农村的土地进行拆迁后也是需要将土地补偿费用平均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确定成员的资格时也是需要根据是否具有本地户口来确定的,在确定和分配土地征地补偿款项时也是需要需要经过村民小组决定将补偿费分配给所有村民,不能出现私自分配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21: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农村征地补偿,户口迁出了能获得征地拆迁补偿款吗?
    一、城市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从房屋拆迁补偿层面来讲,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补偿的标准一般与你的被征收房屋本身的价值所决定,和你的户口并没有多大关系。但如果说原来的房子拆迁后涉及到“住房保障安置”的,通常各个地方政策中会有一些和户口相关的条例,比如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47条中就有明确提到,如果被拆迁人选择公房安置则需要按常住户口来计户。因此,如果你的房子属于城市里的房子,不妨看一下当地的城市房屋拆迁中有没有与户口相关的补偿条例,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偿方式的选择(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二、农村房屋拆迁中拆迁补偿与户口的关系相比城市房屋拆迁,农村房屋拆迁则既涉及到的房屋,还涉及到宅基地,而宅基地又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一身份紧密相连,因此,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中,和户口还是有较大关系的。综合目前各农村地区房屋拆迁的政策来看,我们可
    2023-06-02
    256人看过
  • 农村林地征收可得到哪些补偿,农村林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
    一、农村林地征地可得到的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土地征收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实行征地区片价的地方按照区片地价执行。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二、补偿标准1、林木补偿标准(1)杨、柳、榆、槐树林木补偿费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4—13年平均每亩补偿1800—3600元;14—20年平均每亩补偿3000—18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1200元。
    2023-06-02
    257人看过
  • 农村的外嫁女可以得到征地补偿么
    农村的外嫁女户口未迁出的可以得到征地补偿,已迁出的不可以得到征地补偿。但户口已迁出的外嫁女如遇丧偶或离婚,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同样有权利得到征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法律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农村的外嫁女可以得到征地补偿么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国有土地上房屋
    2022-06-22
    475人看过
  • 哪些补偿可以在土地征收中获得
    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2、安置补助费;3、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
    2023-07-07
    60人看过
  • 独生子女能否获得农村征地补偿的额外补偿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时,村里的村民可以得到经济补偿,但独生子女不能得到额外补偿。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地计划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由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征收机关、批准文号、土地用途、范围、面积、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和征地补偿期限,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乡(镇)、村公布。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地乡(镇)、村公布,听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决定
    2023-05-31
    257人看过
  • 公务员征地可以获得补偿吗
    一、征地补偿公务员可以获得吗?对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项的问题,关键不在于是否是公务员,而在于该公务员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才可以获得征地补偿。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2023-03-08
    294人看过
  • 征地补偿公务员可以获得吗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对于能否获得征地补偿款项的问题,关键不在于是否是公务员,而在于该公务员是否具有农村户口,只有拥有农村户口的才可以获得征地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024-04-26
    413人看过
  • 农村空挂户拆迁可以获得补偿吗
    一、农村空挂户拆迁可以获得补偿吗如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征收补偿按照户口来补偿的话,很显然空挂户依其户口属性,是可以获得部分补偿的。但是空挂户依据其户口性质获得征收补偿,其补偿数额也是不会有很多的。原因在于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助费,而空挂户既没有房屋,也没有耕地上的经济作物,所以没有获取补偿的余地。而涉及安置补助费,是根据至少1:1的置换原则进行房屋的安置。因空挂户没有房屋,所以也就没有置换的空间。二、空挂户的类型有哪些(1)长期在外形成空挂户。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使大量人员长期漂流在外面,几年或数十年不回家,或者在外置业定居,但户口未随居住地迁入形成空挂户。(2)城镇农转非形成空挂户。80年代末,90年代初,农村户口在缴纳一定的费用后就成为城镇户口,农民通过买户口实现农转非成为潮流。大量涌入的农转非人员城镇没有相应的配套政
    2023-06-24
    499人看过
  • 没有土地的村民可以获得土地征收的补偿吗
    一、没有土地的村民可以获得土地征收的补偿吗有农村的户口但没有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款的,征地补偿款是归全体村民所有的。根据法律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分配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二、农村宅基地补偿有哪些项目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
    2023-06-16
    181人看过
  • 农村分户了后可以获得几块宅基地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申请宅基地的条件: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安排宅基地:1、出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现有住宅后,再申请宅基
    2023-05-05
    113人看过
  • 子女是否能代表农村父母获得征地补偿?
    农村父母投靠子女可享受当地征地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房屋征收引起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3、补偿因房屋征收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贴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贴和奖励。农村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征地青苗赔偿标准是根据农作物或林木的生长状态和价值,或季度产值进行赔付。农作物已成熟可收割获得收成的不会再补偿,尚在成长的将按季度补偿,刚种植则按季度三分之一
    2023-07-02
    368人看过
  • 农村征地有独生子女会获得额外补偿吗
    农村征地有独生子女一般会获得额外补偿,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决定。夫妻双方均为征地在册居民且持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征地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子女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可以申请按照增加一人额外补偿30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农村征地有补偿款的吗?赔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赔偿费用: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
    2023-08-14
    466人看过
  • 公务员到底能不能获得农村征地补偿款?
    一、公务员到底能不能获得农村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土地补偿费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最高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
    2023-06-02
    295人看过
  • 公务员是否有权利获得农村征地补偿金?
    是否能够获得农村征地赔偿款和与公务员的身份没有相关关系,主要的关系在于获得农村征地赔款的人必须是属于当地农村的集体组织的。如果不是属于当地农村的集体组织或者已经将户口迁移到城镇的话,那么就不能够得到相关的补偿。公务员享受探亲假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
    2023-07-07
    362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农村征地补偿如何分类及哪几类人能获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4
      在确定哪类人群可以可以获得农村征地补偿款项时会根据是否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常住户口、是否以该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作为基本生活来源、是否享有的应有的权利并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当对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权人的身份出现了争议后也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
    • 在我国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18
      1、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宅基地进行征收时,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的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 农村征收土地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
      展开全部第一,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二,无其他使用权利的公共土地被征收,征地补偿款中无安置补助费用,征地补偿款为农民集体所有。第三,《物权法》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 土地征收补偿款哪些人可以获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2-31
      从征地补偿款的分类看,征地补偿款可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
    • 农村土地可以获得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02
      村集体应当收回五保户的责任田。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五保户在世时,将责任田流转他人经营,是允许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所谓五保户,应当是孤寡老人,其女儿出嫁已转出户口,就不是该村村民了,是不能续包的,该责任田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