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胡某系一未成年少女,一日因患病到医院接受治疗,医院随即对其做出输血的决定。医院从血库立即调来了胡某所需要的A型血液一千毫升。之后,因病情一直未见好转,胡某又转入另一家医院,这家医院也对胡某输了一千毫升的血液,并且血液是由两个不同的中心血库提供的,可是几个月之后,胡某被查出有艾滋病,系输血所致。于是,胡某便将两家医院告上法庭,要求两家医院共同赔偿其80万元的治疗费及其他费用。
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家医院都举证自己在医疗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行事,并不存在过错,但是两家医院却不能举证自己所提供的血液没有问题。
分歧:对两家医院的责任难以划分,意见分歧较大,
一种意见是两家医院承担连带责任;一种意见是两家责任平分且按份承担责任;还有一种意见是将两家中心血库追加为第三人,由四家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评析:
一、出现上述不同观点之原因
之所以出现以上多种意见,是因为我国目前对血液制品方面的立法尚不完善。纵观新老医疗事故条理,以及血液制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输血致人损害的责任问题规定甚少,使案件审理无法可依。加之各个省市对血液制品的相关规定各不相同,也使得相似案子的判决结果各种各样。
二、责任划分问题重重,如何对策目前,对输血引起的责任划分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从而导致案件的审理进展不顺利,并可能导致案件久审不决。就拿上述案子来说,胡某的艾滋病有可能是在第一家医院治疗时输血所致,也有可能是在第二家医院治疗时输血所致,但是两家医院却不能举证自己的输血行为和患者的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也不能排除两家中心血库在血液的采集和管理方面存在有过失。但是,该案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医院和患者之间存在的医患关系,一个是医院和血库存在的血液制品使用关系;患者和医院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若对两家医院的责任划分不公,对血库责任定性不明,法律的公平性就得不到体现,各方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
目前,我国对血液使用前检测检疫的相关立法仍然有待于完善。纵观96年卫生部颁布的血液制品规定当中,关于输血致人损害的规定甚少,只是规定了血库对血液制品的严格检验,并没有规定医院对血液制品的复检,很多的医疗机构在给病人用血前奉行的是“拿来主义”,长此以往,因血液引起的侵权纠纷会越来越多,这样也不利于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同时,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将会发现越来越多的新病毒。但是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导致责任划分和认定无法可依,最终受害的还是普通的患者。就拿丙肝的病毒检测来说,我国在1993年才开始规定对丙肝病毒进行检测。那么在1993年之前患者因输血患上丙肝的该怎么办,因输血导致丙肝的受害者该由谁来负责呢?
面对以上的种种问题,笔者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1、举证责任的划分。目前对诸如丙肝、艾滋病等流行病学的调查和研究并不清楚,也就是说作为专家都无法肯定是如何传播的情况下,医疗机构更容易证明不存在必然因果关系,而患者只能证明损害与被告人的输血行为有关,而无法确定被告人的输血行为与患丙肝、艾滋病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必要因果关系。如果固守传统的必要因果关系说,医疗机构更容易证明不存在必要因果关系,只能驳回患者的诉讼请求。这样的分配结果从形式上看是符合我国《证据规定》所确立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但将会使许多受害人得不到法律保护,有悖现代民法追求实质公平正义的理念和保护弱者的价值取向;因此笔者认为医疗机构若想胜诉,不仅要对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而且还要说明输血行为和患者的损害没有关联,并且这类案件中,当事人只须对损害事实进行举证即可。
-
血液制品事故罪责任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客体
491人看过
-
血液制品责任问题:如何确定刑事责任?
251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责任事故的量刑标准
289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责任的探究与分析
224人看过
-
谈产品质量责任的确定
358人看过
-
确定产品责任案件的性质
106人看过
-
什么是血液制品安全事故的刑事责任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5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
怎么追究进口血液制品原料血浆的法律责任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03我国《刑法》规定,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者出口原料血浆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所进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浆和违法所得,并处所进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浆总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行为与责任关系河南在线咨询 2023-11-14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如何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
擅自出口血液原料和血浆有何法律责任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7我国《刑法》规定,擅自进出口血液制品或者出口原料血浆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所进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浆和违法所得,并处所进出口的血液制品或者所出口的原料血浆总值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