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刑事侦查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09:53:46 430 人看过

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为:

1、罪刑法定原则;

2、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正确履行职权,实现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

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新的事实和证据指什么

1、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新的事实和证据如下:

(1)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

(2)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侦查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检察院侦查权是怎样的
    在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为了更准确的获得相关案情资料信息,人民法院的有关部门会对案件关联人进行侦查。对于刚召开的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十三届人大的监察法通过后,对于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的侦查权限范围变动了哪些。刑事诉讼法检察院的侦查权限是怎样的?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除法律明确规定的以外,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安机关侦查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80条第4项和第5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作出的拘留决定送达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执行。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
    2023-06-03
    450人看过
  • 检察院为何退回侦查?
    法律综合知识
    检察院起诉后退回补偿侦查的原因主要是证据不足。补充侦查指的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不足或薄弱部分重新进行侦查。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自行侦查,也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法庭审理阶段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时,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有关理由,并做出是否补充侦查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024-05-07
    251人看过
  • 检察院侦是否查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律师解答:是的。是。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024-05-06
    264人看过
  • 哪些刑事案件可以由检察院进行侦查
    下列刑事案件可以由检察院进行侦查: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一、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二、挪用公款罪的管辖权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
    2023-03-06
    389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一般为多久?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的规定有哪些?
    一、检察院立案侦查时限《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有明确规定:第二百二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基层人民检察院,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在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届满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二个月。省级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属于上述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延长二个月。第二百二十三条基层人民检察院和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规则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延长羁押
    2023-04-02
    206人看过
  • 检察院退查、退侦的解释
    两者之间没有区别,只是两种叫法。检察院将案件材料退回刑事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证据确实充分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通常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或者提起公诉后,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拒绝。对人民检察院因补充侦查需要提出协助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职务侵占检察院退侦的规定是什么职务侵占检察院退侦的规定是应当由检察机关对于案件再做出一个整体的调查,一次退侦后检察院流程有:公安机关提交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审查犯罪事实、对相关证据进行审定、对案件合法性进行认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
    2023-07-01
    281人看过
  • 检察院立案后怎样侦查
    法律综合知识
    检察院的侦查措施(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两名以上的侦查人员进行,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出示传唤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在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应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或者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并告知其如果经济困难,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应向犯罪嫌疑人说明理由。(二)询问证人、被害人必须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不得采用羁押、刑讯、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证言。询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被害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检察人员应当出示询问通知书和工作证。(三)检察人员根据需
    2022-07-10
    456人看过
  • 刑讯逼供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讯逼供刑讯逼供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等)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乃至精神刑等残酷的方式折磨被讯问人的肉体或精神,以获取其供述的一种极恶劣的刑事司法审讯方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95条等法律条文均有明确规定禁止刑讯逼供,但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和暴力取证等违法侦讯行为却依然仍普遍存在。这是与建设中国特色
    2023-06-01
    215人看过
  • 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审查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此外,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中止审查,并按
    2023-02-24
    381人看过
  • 侦查提交检察院的步骤
    法律综合知识
    1.在刑事案件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查之后,通常情况下,他们会在一个自然月内做出将此案提交给法院进行审判的决定。2.当法院正式接收这起案件时,一般的处理流程是在两个自然月之内做出判决的决定。针对检察机关提出公诉的条件,实际上体条件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必须明确无误,且经过严格调查取证,证明其犯罪行为确凿无疑;其次,被告人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而非无法追究其责任或可免除刑责。所谓的犯罪事实必须清晰明确,是指检察机关对于以下几个事实有确切的证据予以证实:1)确认犯罪嫌疑人为犯罪行为的实施者,而非合法行为或是普通违法行为的执行者;2)确定被告全面承担刑事责任,而非无须承担刑事责任或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如被告人的年纪、精神状态等等;3)核实犯罪嫌疑人为某种或多种严重犯罪行为的肇事者的事实;4)明确对犯罪嫌疑人应予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加重惩罚的量刑情节相关的事实。只有具备了上述事实,才
    2024-04-29
    365人看过
  • 检察院侦查监督的范围
    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销案件而撤销案件的;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11、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一、从程序违法进行无罪辩护程序辩护是比较新的辩护方法。通过分析和指证控方程序违法,从而否定违法取得的证据,是控方的指控失去有力证据的支撑,从而得出被告人无罪的结论。该思路来源于西方的毒树之果理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43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2023-06-21
    190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是侦查还是补侦?
    1、检察院批捕后是侦查,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
    2023-03-15
    166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检察院立案侦查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
    2023-06-03
    449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
    颁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文号:高检发反贪字[2000]23号颁布日期:2000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高检发反贪字[200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现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执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2000年10月12日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的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侦查协作工作,增强整体优势,提高办案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办案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一条侦查协作是指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办贪污贿赂、侵权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侦查活动中,对需要核实案情、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性措施等事宜所进行的协调、配合和合作。侦查协作应当遵循依法配合、快速有效、保守秘密、各
    2023-06-11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证据,证实犯罪、查获犯罪人及在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活动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扣押、冻结存款、汇... 更多>

    #刑事侦查
    相关咨询
    • 检察院能侦查刑事案件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5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进行立案侦查。
    • 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规则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3-12
      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规定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补充侦查,它的次数是只能够以两次为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
    • 逮捕后检察院侦查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逮捕有什么时间限制 逮捕犯罪嫌疑人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24小时以内,把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场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
    • 刑事检察院侦查阶段可以撤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0
      分情况讨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85条规定,对于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于证据不足的,公安机关应当在补充证据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对无法补充的证据,应当作出说明。补充侦查后即使证据依然不够充分,公安机关也不能自行处理,只能移送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2、在补充侦查过程中,
    • 刑事案件是公安侦查还是检察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07
      刑事案件,是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