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和设定权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0 08:21:25 166 人看过

一、什么是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1、代履行

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

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

(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

(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

(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

2、执行罚

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

3、直接强制

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务人的人身或财产直接实施强制,迫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强制执行方法。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限

1、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来源

行政法治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授权,行政强制执行权作为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权,也必须源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法律没有规定应予强制执行的,即使相对人没有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也不得擅自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设定。

我们认为,对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权应当作出严格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由法律规定。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任何行政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7: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方式有如此?
    一、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方式有如此?(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代履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义务人承担必要的费用。(二)执行罚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的手段。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执行罚可分两类:一是执行行政罚;二是执行罚。(三)直接强制直接强制,是指在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不能达到执行目的,或无法采用间接手段时,执行主体可依法对义
    2023-06-02
    29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中实行什么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办法中行政强制执行申请主体是谁行政强制执行的申请主体为行政机关。《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决定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该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2023-08-02
    134人看过
  •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时间期限是三个月的时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行政处罚的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三个月。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而当事人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该机关可以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申请法院执行。二、行政强制执行的
    2023-04-13
    73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一、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两年。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三、申请法院强制执
    2023-04-10
    179人看过
  • 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
    关于“如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的相关解答如下: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时是有相关的规定的,那么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强制执行,不能够没有所限制,必须有规定可依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期限: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当
    2023-02-18
    158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方式和期限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方式和期限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有关期间、送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间包括两种情况:(1)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2)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方式(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也称交付送达,是指送达机关派专人将应送达的文书直接交
    2023-04-24
    496人看过
  • 试述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具体实施方式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如下:1、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2、直接强制执行。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者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人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实施方式如下:(一)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包括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行退还;强行拆除。(二)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包括强制拘留;强制传唤;强制履行;遣送出境。(三)对行为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一、加处罚款是强制措施吗加处罚款不是强制措施,而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
    2023-04-05
    106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和实施有哪些模式
    我国学术界和实务部门对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性质,存在不同主张。从世界范围来看,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设定和实施,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运行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行政强制执行权性质的理解。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行政强制执行权的配置和实施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模式。该模式集中体现在以德国、奥地利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主要特征是,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可部分或全部委托下级行政机关代为执行,或者由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机关负责执行。我国台湾地区也实行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模式。例如,台湾“行政执行法”第4条第1款规定,行政执行,由原处分机关或该管行政机关为之。但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属行政执行处执行之。二是司法机关强制执行模式。在普通法系国家,行政强制权被理解为司法权范畴而非行政权范畴。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法义务时,为了达到行政目的,法
    2023-06-01
    427人看过
  • 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执行方式及效果
    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方式如下:1、通过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探望权;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说服教育,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是实现探望权的主要途径;3、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居住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的执行,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4、通过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实现对被执行人的探望权;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的诉讼权利而起诉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可以终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强制执行探望权的基本规则1、依法切实执行的原则。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执行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采用恐吓、威胁等不法手段。2、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1)在探望权强制
    2023-07-07
    17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分为几类执行方式?行政强制的实施种类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为了预防或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危险状态以及不利后果,或者为了保全证据、确保案件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对相对人的人身、财产予以强行强制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分为几类执行方式?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可以分为几类执行方式,这里所说的就是间接强制,其可以分为代执行和执行罚两种:1、代执行。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代执行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代执行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1)存在相对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事实,且此种不履行因故意或过失引起。(2)该行政法上的义务是他人可以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3)代履行的义务必须是代履行后能达到与相对人亲自履行义务同一目的的义务。(4)由
    2023-05-06
    196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具体方式有哪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一、企业行政处罚不执行怎么办企业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若是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会被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等。二、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种类吗扣押财物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三、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方式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
    2023-06-24
    494人看过
  • 罚款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方式有什么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二)当场收缴罚款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三)强制执行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
    2023-03-01
    150人看过
  • 哪些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哪些机关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二、
    2023-06-17
    223人看过
  • 代理形式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吗
    一、代理形式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其后果已经或者将危害交通安全、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破坏自然资源的,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行政强制法中只有代履行方式而没有代理这和种形式,所以代理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二、行政代履行的条件是什么(一)代履行是否具有可诉性。一个行政行为是否具有可诉性,关键看其是不是一个具体的独立的行为和是否对相对人的权益产生影响,具体行为具有可诉性,就代执行而言,它只是先前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强制实现力的外在
    2023-06-19
    20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被强制执行后,执行期限和方式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6
      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
    • 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执行的处理方式求解答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法将行政强制执行包括以下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如何通过强制执行方式进行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4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按照按照下列程序进行:首先,行政机关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然后,履行期届满后,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法院执行;执行完成后,执行程序终止;最后,案件结束。
    • 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包括哪些方面?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26
      (一)代履行,又称为代执行,是指当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时,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 (二)执行罚是一种间接强制执行手段。它指的是国家机关对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进行制裁,以迫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制度。 (三)直接强制是指,当采用代执行、执行罚等间接手段无法达
    • 针对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4-11-27
      一、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概念 指有关国家机关确保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当事人义务得到履行的程序。 二、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原则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