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小产权房是否属于遗产财产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2:10:30 327 人看过

小产权房并非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故此在修建该房屋的主体死亡之后,是不能作为遗产被各位可能的继承人继承的。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销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建委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深圳小产权房政策

小产权房最新政策:

1、小产权房不得发证,同时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搞虚假土地登记,严禁对违法用地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

2、针对已经购买小产权的家庭,因房屋无法收回,所以会对于部分阻碍深圳城市规划发展的房屋给予拆除并支付补贴,对未拆除的房屋也不能颁发房产证;

3、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大产权房和小产权房的区别:

1、依据不同。小产权房的房产证由乡镇政府颁发,职工并没有实际的产权,大产权房的房产证由国家颁发,被国家认可和接受;

2、方式不同。职工想要转让小产权房的话,必须在购买五年之后才能够进行,职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转让大产权房,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3、性质不同。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一般是归乡政府集体所有,并且这类房产只能由这个乡的村民购买居住,大产权房的用地是由国家划拨或者转让的,销售对象可以是任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6: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小产权房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是否属于财产权之一?
    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一种,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它是指依据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作品、创造发明和商誉等,它具有无体性,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财产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被称为财产权。知识产权是指依据创造成果和工商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最主要的三种知识产权是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也被统称为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英文为“intellectal-property”,也被翻译为智力成果权、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具有非物质性的作品、创造发明和商誉等,它具有无体性,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载体而存在。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物质载体所承载或体现的非物质成果。这就意味着,获得了物质载
    2023-11-03
    432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属于父母遗产
    父母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夫妻一方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的父母在死前留有遗嘱,指定夫妻一方继承财产,此时夫妻一方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
    2023-07-17
    496人看过
  • 买断钱属于遗产吗
    法律综合知识
    若非如此,则夫妻共有财产系指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妇二人共同持有的财产。具体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妇缔结婚姻之日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的这一时间段。在此期间内,夫妇双方取得的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
    2024-08-02
    325人看过
  • 怎么判断是小产权房子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么判断是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子的判断是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流转集体用地使用权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属于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未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属于小产权房。《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的,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土地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依照本章的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二、购买小产权房存在哪些比较明显的风险1.买卖合同无效。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也就是说合同有效是例外情况,比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而其他情况,合同都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将房屋卖给本集体组织之外的成员,尤其是城镇居民的,无论建房行为是否合法,一般被认为无效。2.无
    2023-10-04
    224人看过
  • 民法典集资房是否属于小产权房
    一、民法典集资房是否属于小产权房1、集资房不属于小产权房,具体而言集资房是由政府、单位、职工三方共同承担成本,并直接由政府进行分配的房屋;2、小产权房的产权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不用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3、法律依据:(1)《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3)《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利用新征用
    2023-06-19
    373人看过
  • 抵押权属于破产财产吗抵押权财产是否列入破产财产
    一、抵押权属于破产财产吗抵押权财产是否列入破产财产抵押权财产不列入破产财产。《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因此,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企业破产时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二、抵押银行的房产是否可以财产保全抵押在银行的房产可以财产保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质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不影响抵押权人、质权人、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三、抵押权如何做财产保全产生侵权债务纠纷时,抵押权人不需要申请财产保全,抵押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2023-06-06
    497人看过
  • 遗产是否属共有产权
    一、遗产是否属共有产权是的。未依法分割前的遗产应属全体合法继承人共同共有,各继承人未经其他继承人的同意,不得擅自处分。二、遗产分割的方式有哪些1、实物分割。遗产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适用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对可分物,可以作总体的实物分割,如对粮食,可划分出每个继承人应继承的数量。但对不可分物,则不能作总体的分割,只能作个体的分割,如电视机、冰箱等。对不可分物不能作实物分割的,应当采取折价补偿的办法。2、变价分割。对不宜实物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由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取得与应得遗产份额相对应的价金。三、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
    2023-05-03
    294人看过
  • 如何判断一个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
    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破产债权的认定这包括认定债权是否成立,债权数额以及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具有别除权。破产程序的目的,在于将破产财产按比例分配给所有的破产债权人,为了便于计算,破产企业的财产,一般要变价为金钱。与此相适应,各类破产债权也应该统一换算成金钱债权。同时,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财产将用于清偿破产债权,所以法律规定对于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参加破产债权的受偿。这其中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有财产担保而未能受优先清偿的债券,附条件的债权以及附期限的债权等。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不论该债权是否已到期,是否附条件,是否表现为确定价值的债权,是否由第三人为保证,也不论该
    2023-07-03
    416人看过
  • 属于小产权房的半产权房产如何继承
    属于小产权房的半产权房产可以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平等的继承,确定继承人之后,需要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
    2023-02-20
    230人看过
  • 未到期债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
    一、未到期债权是否属于破产财产根据我国破产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因此未到期债权在破产时将被视为到期债权,属于破产财产。二、到期债权与未到期债权之间不同点(一)对象不同。到期债权的对象是债务人依据合同所应得的债权利益;而到期应得收益是债务人对其具有资本性质的投资所应获得的利益。(二)法律规定对二者应采取的保全措施不同。对到期应得收益,法律规定的保全措施是裁定限制债务人支取;而对到期债权的规定则为裁定第三人不得对债务人清偿。(三)对相对人或第三人所采用的法律文书种类不同。虽然法院对到期应得收益和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均采用相同的法律文书形式即裁定,但对二者的相对人或第三人所采用的文书种类则有所不同。对到期应得收益的相对人——有关单位采用的是通知书;而对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则采用裁定书。(四)相对人或第三人对保全措施享有的法律权
    2022-01-29
    121人看过
  • 生前赠与的财产是否属于遗产范畴
    广义而言,遗产是指一位去世者在离世之时遗留下的私有产权的合法财产。具体而言,若一位逝者在离世之时,其部分或全部的合法财产已经损毁、毁灭,那么这些财产就无法纳入到这位逝者的遗产范畴中了。遗产继承则是指那些在生前所拥有财产的人,因为离世而导致这些财产转换至其他人手中的过程;当一位逝者过世后,他/她遗留下来的财产便可以被认定为是遗产;依据相关法规或者这位逝者在世时合法签署的遗嘱,可以继受逝者遗产的人便可以被称之为继承人;继承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或者根据逝者生前立下的合法遗嘱,可以享受到对逝者遗产的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
    2024-07-29
    434人看过
  • 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有以下方式: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流程: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材料。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一、办理房屋公证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公证房屋需要以下这些手续:第一步:当事人应准备以下材料:1、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要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第二步:双方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
    2023-06-22
    330人看过
  • 单位集资房属于大产权还是小产权
    一、单位集资房属于大产权还是小产权单位集资房不属于小产权房。1.小产权房,通常指的是产权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房屋,这类房屋往往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2.单位集资房则是由政府、单位、职工三方共同承担成本,并直接由政府进行分配的房屋。在产权归属上,单位集资房更倾向于大产权房,即产权归属清晰,受到法律保护。二、集资房的法律依据单位集资房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1.该法指出,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合作建房。2.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4.单
    2024-07-24
    421人看过
  • 财产纠纷是否属于侵权
    财产损害纠纷是属于侵权纠纷的,侵权行为人应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包括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夫妻财产纠纷是否能申请第三人夫妻财产纠纷不可以申请第三人参与。1、因为夫妻的财产纠纷是属于夫妻双方的一般民事纠纷,跟第三人没有任何的关系。2、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3、如果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
    2023-07-31
    352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国家土地使用权证,无法获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 由于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为农村集体土地,因此无法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交易,只能在农村内部进行流通。 由于小产权房无法办理正式的房屋产权证,因此存在较大... 更多>

    #小产权房
    相关咨询
    • 判断夫妻财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2-24
      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判断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共同拥有的其他财产,如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等,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是个人财产。
    • 如何判断婚前财产是否属于个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3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嫁妆是婚前财产吗,怎么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嫁妆是婚前财产吗嫁妆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有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除了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的外,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有约定的,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根据上述原则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
    • 单位家属院是否属于小产权房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2
      一、是否为大产权房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大产权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 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 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 4,大产权房是可以
    • 如何判断是否为婚前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