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视权的情形具体有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8:35:01 275 人看过

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

一、再婚后是否享有探望权

离婚之后再婚,依然可以享有对子女的探望权。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父母离婚和再婚而结束。父母离婚后再婚,仍有探视、抚养和监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请求法规定中止探望权申请怎么办

探视权人有下列情形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暂时中止探视权人的探望行为: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哪些情形可以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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