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是否是股东协议必备的认证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0:34:42 494 人看过

需要,公司出具的股权协议书,没有公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在股权协议中,双方一般会约定如下的生效及终止条款: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乙方股权认购款转账至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2、出现以下情形时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负法律责任。

(1)本协议约定的甲、乙双方之义务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的隐形股东协议怎么写

实际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名义出资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乙方名义投资设立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便双方遵照执行: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系出资人向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注册资金为人民币元,公司资料中记载的股东为:

2、目标公司以乙方名义出资元,占公司%的股权,但实际出资人为甲方。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实际已向公司出资人民币万元。

3、新设目标公司由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以显名出资人即名义股东之身份,登记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中。乙方名义上在公司出资比例为%,并自愿接受甲方委托担任公司名义上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形式和出资来源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拥有对公司的投资权利和实际股东权利,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对外经营行为产生的投资风险,以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并承担作为股东应尽的全部义务,同时绝对自主地享有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以个人名义成为公司名义上%比例的出资人和股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乙方不对公司的经营投资风险承担责任,同时也对公司的利润分配不享有任何分配权、支配权和所有权。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持有的公司%的股份的出资资金均来源于甲方。乙方没有对公司实际投入任何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反映的等价资本金。

(三)公司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决策

1、甲方作为公司的隐名出资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按照公司法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涉及股东权利的规定,对公司的全部经营事务,享有管理、控制和最终决策的权利。甲方具体负责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并实际行使股东各项权利,掌管公司的各种印鉴。

2、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不负责公司的具体经营事务。也对公司的经营无最终决策权利。乙方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应当披露其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使公司及其他股东认可甲方实际行使股东权利。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权利

(1)甲方享有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各项实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利和利润分配权利。

(2)甲方有权随时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随时调整公司中乙方名义下的股权比例,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的增减持、公司的增资扩股、合并重组、分立、解散、清算等事宜。

(3)甲方有权自己或派专人掌管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财务账册等。

(4)在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随时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有权要求乙方将所持的显名股东权无条件的过户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显名股东身份,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法定代表人期间,如因甲方行为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即乙方须对外承担责任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实际发生损失,可以向甲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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